原创: 杂了咕咚 时拾史事 今天
俄罗斯世界杯就要开始了,依然值得期待,依然值得竞猜,依然没有中国队。但没关系,我们已经习惯了,不但习惯了,还升华了。
中国队与泰国队在上周六(6月2号)踢了场世界杯外面热身赛,虽然不去世界杯,但我们也要热身,热过身的瓜众才是职业瓜众。
尽管是6月,尽管在曼谷,张琳芃还穿长袖。不是为了热身,是为什么?
还真不是,是为了遮挡他手上的大花臂。
前段时间在“中国杯邀请赛”上,国足0比6输给了FIFA排名第20的威尔士队,这次失利导致中国队积分排名下降,失去了成为2019年亚洲杯种子队的机会,只能被排在第二档与种子队拼出现名额。
随即从足协内部爆出一条新规:国足队员禁止有纹身,已经文过的要遮挡(张琳芃就是为此穿的长袖)。否则,不能入选国家队。当然,把纹身洗掉就更好了,所谓“纹过则洗”嘛。
跟国家男足的未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事情都是大事,我们必须重视这件事了,所以在这里说说纹身的历史,毕竟是“纹史”公众号嘛。
纹身这个词,正确的写法是“文身”。《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云:“文,刺花纹。文是动词,《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之前,也只收“文身”,不收“纹身”。而“纹”字,专用于丝织布匹上的花纹。不过,现在“纹身”已经快把“文身”驱逐了。《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在“纹身”词条下就三个字:同“文身”。
“文身”在古文叫“涅”,涅原意是指可做黑色染料的矾石。因为纹身的墨迹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化变青,所以后来也逐渐有了雕青,刺青、刺字、札青、点青、镂身等等名字。
纹身的起源
《逍遥游》里有个故事。
在周朝时期的诸侯宋国,有个商人很有创新精神,他决定做异地服装贸易,还特意进了一批国产的上等束发帽子,这是他主打商品,因为这种帽子从商代就有了。
脑洞大开的他决定把这些服装推销到越人生活区,当他不辞辛苦地来到越地的时候,才发现当地土著都是“断发文身”的,也就是说越人风俗是个个留很短的头发,浑身文着图饰,根本不需要束发的帽子或者衣服。
这个故事很有内涵,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纹身自古就有,源于越人地区。
(此图来自网络)
越人是生活在苏、浙、闽、粤、琼、桂一带部落少数民族,因为部落繁多也叫百越人。他们成年后无论男女,都要刺纹身。《战国策赵策》中说:“披发、纹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而且有些民族不但文身,还文牙,就是把牙染黑了。这不仅在正史里有记载。在屈原祭奠楚怀王芈槐(熊槐)的《招魂》文里也有提到:“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
屈原吓唬楚怀王的灵魂说:“魂儿啊,魂儿啊,你可别去乱跑到南方,那里有额上雕青牙齿涂黑的野人,他们以人肉为祭,把骨头磨汁。” 这是为了让芈槐的灵魂赶快回家,别四处乱逛。
估计听屈原这么一说,魂儿一定印象深刻,因为“墨齿难忘”啊。
△守大禹陵的越人断发文身,还是大花臂
越人文身有很多原因,主要是源自图腾崇拜,因为他们依水而居,捕捞活动频繁,经常要面临水中各种令人恐惧的未知生物。所以,他们有的文龙,有的文部落图腾,祈求来自神灵的保护。(《淮南子》: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人民断发文身,以象麟虫。)
这种图腾纹身一直保留到现代,前几年还可以在海南黎族、台湾高山族等民族中看到,海南省还为黎族的纹身做了省级非遗保护。
△海南黎族纹身制锦
虽然纹身最早出现在偏僻荒芜的越地,但与当时发达的中原社会的理念相悖,所以文身不能被接受,子就曾经曰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文身是随意糟蹋父母的遗产,大不孝。所以有纹身的人无法立于庙堂之上。
后来成为周文王的姬昌有个大伯,他的名字叫泰伯,泰伯是家族长子,有权继承周族部落首领位置,但他看出侄子姬昌的能力,为了部落的未来,他想主动退出竞争,让位给自己的弟弟---姬昌的父亲---季历。
泰伯的办法是去吴越之地生活,融入当地习俗而断发文身(作个摇滚好青年),有了纹身就会失去继承权。最后他成功了,于是有了后来的八百年周朝。而泰伯自己也成了吴国的奠基人。(《史记》泰伯说:“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
退可启周朝,进则建吴国,这文身竟然有推动朝代更迭的作用。
△“昔者越王勾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墨子·公孟篇》
这件事也能说明中原地区的纹身另有起源。《尚书》“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纹身起源于古代的刑罚:“墨刑”。
周朝设立了大辟、宫刑、刖刑、劓刑和墨刑等五类肉刑,受到前四种刑罚的人会失去器官乃至性命,墨刑是最轻的惩罚,仅仅在犯人额面部涂墨。
一句话,就是给你脸上抹黑。
墨刑实刑的具体方法也是很残酷的。郑玄注的《周礼·司刑》 “墨罪五百”中说:“墨,黯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墨窒疮孔,令变色也。”就是用尖锐之物在额头上雕刻出图案或文字,再用涅(墨)汁封住创面,等伤口愈合了,就留下了黑色的伤痕。
这伤痕自己虽然看不到,但可以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
墨刑在先秦时期的刑具不是针,而是刀或者带尖的金属。到了唐宋以后,冶金技术的提高了,才开始用针刺。
墨刑会深刻到什么程度呢?
《酉阳杂俎》的作者段式成,记载了他从兄段遘的一段经历。
唐朝贞元年间,段遘外出路过黄坑(死人堆积的骨坑),随行的侍从为了配药,从坑里捡了几片儿头骨带回家,就要捣碎入药的时候,发现了骨头上有字,莫非写的是:“白骨夫人”------白骨精的遗骸?嗯,时间倒是对的上。仔细看下,是墨色的三个字:“逃走奴”。估计是前朝墨刑留下的痕迹。(成式三从兄遘,贞元中,尝过黄坑。有从者拾髑颅骨数片,将为药,一片上有“逃走奴”三字,痕如淡墨,方知黥踪入骨也。)
由于额面的神经丰富脂肪稀薄,面部是相当敏感的。要不挨老婆一巴掌,怎么会疼三天呢。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刀刚搭到脸上,就能被寒气冻伤,何况还要一笔一划地写字。
秦始皇统一文字前各国有自己的文字,同字不同型。如果在齐国犯法还好,因为齐字“瘦削空灵”(《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笔画不像燕字那么粗壮有力。不过齐字异体多变书写随意,一个字不一定有几笔。倒是楚国的文字婉转优美、“字多秀丽”(《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但楚国人风骚浪漫,喜欢在所刻文字的边上附加鸟形装饰(鸟虫体)。
(此图来自网络)
如果行刑出现了事故,行刑者写错了会不会换个地方重写,万一遇到强迫症要涂掉再来一遍怎么办?算了,还是死了吧。
好吧,说回正经的。查下药典,无论是先秦时代的天然黑矾石(涅),还是后来不断精制的墨汁(逐渐加入了鹿皮胶、丁香、冰片等成分),在中医里都是可以入药的,有生肌疗疮促进伤口愈合的功效,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里说:“墨,气味辛、温,无毒,主治止血,生肌肤,合金疮“。看来墨对创伤倒是对症。
无论是否有意为之,在冰冷残酷之中,还可以勉强找到些许温度。
由于墨刑是最轻的刑罚,所以被施以墨刑的情况很多,按照《尚书·吕刑》的记载,五刑一共三千条,墨刑有千条。比如偷盗、虚假诉讼等等,特别是在严苛的商鞅秦皇时期,一不小心就成了“纹人墨客”。
比如《汉书·》、《史记》中记载,在秦孝公时代,如果百姓随便把灰土仍在路边,处以黥。(《汉书·五行志》“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
《说文解字》释“黥”字“黥,墨刑在面也。”就是在脸上刺字,而非额。
看到这儿,赶快抽两口烟压压惊。也不行,万一烟灰烫手随便一抖……看来吸烟确实对身体有损伤。
墨刑还参与到了轰轰烈烈的焚书坑儒运动之中。焚书是秦始皇为了统一思想,禁止社会大众传看《诗经》、《尚书》以及诸子百家的著作,而采取的销毁措施,但他自己和智库成员们是要保留并常常打开翻阅当作内参的(坑儒坑的是为秦始皇做保健品的术士,他们夸大功效,用“再活五百年”做广告背景乐)。
法令如下:如果焚书命令下达后三十天之内还没有烧书的人,脸上刺青,同时发配边戍苦役,修筑长城四年,而且是白天站岗,晚上筑墙。知情不报者同罪。(《史记》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好吧,珍爱生命,远离《诗经》,所谓:“宛其死矣,他人是愉。”(这口鸡汤好像是《诗经》喂的诶)。
墨刑实施广泛,上流社会人的脸,也有机会体验到“泼墨会嚎”的感觉。
赢驷还是太子的时候犯了刚颁布的秦律,但作为秦国继承人不便加刑,商鞅便判太子老师公孙贾墨刑。数年后,太子成了秦文王,立刻就把商鞅车裂了。因为,他看见商鞅就觉得自己脸上有字,他不喜欢把什么都写在脸上。(《汉书》“于是太子犯法……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汉朝废除了墨刑
墨刑不过是五种肉刑中最轻的一种,但已经相当残酷,所以,以孝治天下的汉朝在汉文帝时期终止了肉刑(公元前167年)。各种刑罚被可以量化的杖刑替代,肉刑的废除,大大提高了罪犯重新做人以后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过,墨刑虽然表面上也跟着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但因为常常被权贵家主们用来标记自己的奴婢,所以一直在暗处作为私刑“文过饰非”地存在着,晋朝尤甚。
唐朝,没有墨刑有文身
唐朝是明令禁止墨刑的,但老百姓发现父母所赐之发肤,闲着也是闲着。原封不动地供着是种选择,充分再利用也是种选择。所以文身逐渐在唐朝兴盛起来(主要是长安、成都和荆州地区),所谓:长安少年多英雄,胴臂竞相比雕青。
所以,唐朝是纹身成为时尚的第一个朝代。
在唐朝百姓眼中,纹身的用处很多。有的人用身体拉横幅作标语:左臂文“生不怕京兆尹”,右臂文“死不畏阎罗王”。以此向当时禁止纹身的长安市长薛元裳示威;有的无赖在背上文着天王菩萨,用来躲过杖刑棒笞;还有浪子把交往过的妓女的名字、年龄、外貌及办公地点,文在身上,这才是真(针)的黄页。比马云当初创建的黄页,更货真价实。
唐朝的辉煌离不开文化的璀璨,诗就是光芒之一,文在身上的诗如同光下的影子,留下些朦胧的意境。
所以,文诗词是唐朝各种纹身题材中最多的选择,无论自己是不是个真正有文化的人,但起码是个真正有纹画的人。
为了作个纹青,有的人在身上文王维的诗,有的文罗隐的诗,但被纹身圈转发晒图最多的是白居易的诗。
白居易生前受到喜爱的程度是今人难以想象的,以当时的信息传播方式衡量,比郭德纲更红。上至将相王侯,下至普通百姓,内有嫔妃孀妇,外达番道僧尼。处处都有白居易的铁粉。现在,咱们可以随口唱出流行歌曲;那时,人们能随诵白居易的诗。甚至有妓女因为会背出《长恨歌》,而趁机提高了自己的出台价。
(《与元九书》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哉?”由是增价。)
看来用文化包装过的产品,才能增值。卖的不是产品是文化。
在纹艺 白粉之中,最有名的是荆州混混葛清,他是白居易的脑残粉,他用图代表白居易的诗,一图为一诗。当时的文身技术已经非常专业了,就连诗里描写的挂在树上织品的花纹都文了出来了。他一共文了三十多首诗图,极其秀美写意。被人称为《白舍人行诗图》,有人甚至专程慕名来看他的纹身,他都会非常配合地撩衣炫耀,展示他的画皮。(《酉阳杂俎》载:『荆州街子葛清,自颈以下,遍札白居易诗。段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亦能暗记,反手指其札处……凡札三十余首,体无完肤。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
纹身无疑给唐朝的人们带来了新的文艺空间,成为了普通人为展示个性发布的海报。
到了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战乱人们再也无暇文化生活,纹身逐渐势微,而各国朝廷为了尽快稳定,墨刑再次被正式用在了刑罪上。随后被统一天下的宋朝广泛应用。
但为了显示与落后的墨刑没关系,改用刺面、刺字、刺青等称呼,文字上顶多用 “涅”、“黯”、“黥”等行文,表示下刺字的部位,但绝对不提墨刑,墨刑是什么?不知道,是洋文里表示机器的那个单词吗?
好吧,不提也罢,“沉墨是金”。
不过,此时的刺字已经有一定的人文关怀了,轻罪会刺在耳后,重罪才刺额面。对人的伤害也没有墨刑那么刻骨了,是可以去掉的。
如何去除纹身刺字
说到去除纹身,现代医学要方便安全的多,但在中国古代,就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了。清除纹身属于外科医术,由于消毒麻醉技术的不完善,外科是中医比较薄弱的技术,在史料里的记载也是只言片语。
方法一:以毒攻毒,以伤盖伤。
前面说的那个禁止纹身的京兆尹薛元赏,他消除的办法就是在纹身上用艾灸烧烫(中医称斑灸)损毁原来的图案,背后一片黑就只能写金字儿了,什么美人儿、张飞、怪石,都文不了了。你不是喜欢疼吗,那就疼个够吧。(《酉阳杂俎》(京兆薛公元赏)市人有点青者,皆炙灭之。)
方法二:敷药
狄青年轻时因坐牢被刺过面,后来成为了宋仁宗时期的枢密使(国家最高军事长官),宋仁宗曾劝狄青去掉脸上的刺青,“帝尝敕青傅药除字”。说明已经可以用药敷的办法消字了。具体是什么办法,传记里没说。
跟南宋同时期的金正大五年,有一本叫《儒门事亲》的医书,里面介绍了一个“取雕青”方:用水蛭阴干碾末,先以白马汗擦青处,再用白马汗调水蛭末涂之即可。
估计是古人取水蛭有溶血之性借以溶去旧痂,选白色用来对抗墨迹之黑,用汗液的思路只能揣测,也许是因为汗里除了水分之外,还有大量的盐,可以杀菌(类似后世的擦盐法)?用马的汗液就比较怪异了,是不是因为量多且方便收取?但汗液里是有尿素的,这味道,估计热心的于谦老师是深有体会的。
至于这个方法是否有效不好说,但起码不会有害。没准儿同气相求,还容易驯服马匹呢,可以转行当个马术饲养师,收入也挺高的。
方法三:微创整容
《水浒》里讲到过清除刺青的方法。宋江打算去京城找宋徽宗谈招安,但他脸上有字容易暴露,就请神医安道全来为他消字,原文说“原来却得「神医」安道全上山之後,却把毒药与他点去了,後用好药调治,起了红疤;再要良金美玉,碾为细末,每日涂搽,自然消磨去了。那医书中说:「美玉灭斑」,正此意也。”这里就可以看到,先用酸类物质把原来的刺青烧一下去颜色,然后再用修创美颜类的药物天天涂抹,就可以去掉刺青。
虽然《水浒》是部小说,但这个治疗方案还是有依据的,它跟医书《普济方》里的消字思路是一样的。先用针挑破刺青,再用醋混合药泥敷在伤口处,反复换药,最后可以让墨迹淡化,这属于微创整容。(普济方》中还有医治脸上的金 印的方法,是以针将字挑破,再用醋调和赤土,敷于其上,干后,再换敷调 醋的黑土)
至今流传下来的消字药方并不多,但在《普济方》里收集了不止一种的消字法,这跟时代的需求有关。《普济方》是一部明初的中医方书,明朝不像元朝,对纹身是认可的态度。明朝禁止纹身,消字成了比较常见的医疗工作,所以方法多一些。
朱元璋出身于乞丐,他从地下N室一步步爬到顶层,他对推翻政权的所有细节了如指掌。所以,像纹身这样带有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文化是坚决禁止的。不仅是纹身,朱元璋还把取缔明教写入了《大明律》。明教是朱元璋当初造反时依靠的重要力量之一,但有黑社会性质,会动摇国本,因此朱元璋予以坚决打击。(《大明律》禁止师巫邪术条:白连社、明尊教、白雲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 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可见打黑是国家稳定的根本,任何时候都要常抓不懈。
宋朝,刺字已经不仅仅针对罪犯了
《水浒》里有七位好汉因犯罪被“刺配”,比如宋江就被刺配江州。刺配是宋朝重要的刑罚之一。
“刺”就是化妆成刺面的墨刑。“刺配”是被判处杖刑、墨刑和流(配)刑三合一的叠加刑罚,刺配是重刑,仅次于死刑。可以看到,刺面已经从主刑变为附加刑了。另外,死刑犯也要刺字,以防顶罪替死。
在宋朝刺面还有一个重大变化:被全面用在了非犯罪群体---军人---之中。
宋廷会在新兵的脸上刺字(大多还会在左手加刺),当时称招募兵士的工作为“招刺”。根据《嘉泰会稽志》和《宋史兵志》记载,招刺过程是这样的:身体检查合格以后,先在脸上刺字,然后再发衣服和鞋以及军饷。(“然后黯面,而给衣屦、缗钱,谓之招刺利物”)
可见,刺青是新兵身体健康的合格证(会不会是紫颜色的),也是领钱粮的工资卡。
招刺的产生跟宋朝组建军队的制度有关。
中国各朝的兵制非常复杂,但可粗略分为两种建军制度:军户制(府兵制)和募兵制。军户制就是终身军人制,军人平时被朝廷给的田地奉养着,并免纳粮交税,但遇到战争要必须参战。而募兵制的军人是朝廷花钱雇来为自己打仗的。换句话说,军户制的兵跟朝廷是捆绑在一起的,而招募来的兵更多是出于无奈上的战场。
宋朝采用的就是募兵制。募兵制虽然可以节省朝廷平时豢养军队的开销,但却有一个重大的缺陷:逃兵太多。
被招募上来的新兵,享受免费体检,混一身儿新衣服,拿上铜钱,再白吃白喝一段时间,等到了前线就跑回家。这不是参军打仗,这是旅游 过年,一站式休闲。
所以宋朝给士兵脸上刺字,是为了防止逃跑。而且刺字操作方便,伤害也小。
为了靶向精准,宋廷要求把番号刺在兵卒脸上。比如宋宁宗时期,湖南安抚司设置亲兵,要在左额写“湖南安抚司亲兵”,如果脸上原来已经有字了,就刺左手。(《宋会要》“拨充亲兵,其元有已刺军分,于左手母指下添刺‘湖南安抚司亲兵’七字”,而往后出现缺额,“从本司招填,却于左额角上刺七字军号”)
这是人脸识别技术的先驱呀。
看来《天龙八部》里乔峰通过狼图腾纹身确认了自己真实的民族和生父,还是有道理的。只是他还在襁褓婴儿时,就有了这个纹身,到三十一岁时狼纹依然栩栩如生清晰可见,随着身体一起长大。所以,我有理由推断,他小时候的纹身,一定是个灰太狼。
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 宋廷曾以“振华”为军号招募陕西义士,规定在左鬓刺上‘某州振华’四字”。客观讲,“振华军”这种专属称号有褒奖之意,是树立榜样的意思。比如“三八红旗手”号列车组。
即便如此,刺面也是对宋朝军人不尊重的行为。比较一下,军人与罪犯的区别真的不大,罪犯也刺面也会充军为伍。如果仔细把两者的刺面比较一下,军人比罪犯稍好一些。
好多少呢?好一块儿刺青。
宋江在酒后写的反诗里说:“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可见宋朝罪犯是刺两块儿的(重案犯的字号大一点儿),而军人只刺一块儿。但就是这么点儿的优势,也被宋真宗给扯平了,他同意给罪犯只刺一侧。
所以岳飞虽然已经担任镇抚使(特别行政区长官)了,他在《申刘光世乞进兵状》的公文中里提到自己时仍然以“飞以行伍贱隶”口吻自称,尽管这是岳飞自谦之语,但依然能反映出军人在宋朝的地位实在不高。
顺便说一句,岳母刺字是民间传说,岳母是不可能刺字的,只能刺激你办房贷办车贷。
但岳飞的背上确实有字,是“尽忠报国”。这在《宋史-何铸传》里有记载,这四个字应该是宋朝专业刺字的“针笔匠”所刺,也许针笔匠的名字叫“岳母”。
岳飞背上的字,也说明刺青已成为宋朝军人抒发心志的一个途径。
从刺字就能看出宋朝军人的地位,也就知道宋朝的军人打仗输多胜少,皇帝被擒的原因了。
宋朝还是个刺字与文身共存的朝代。不过,刺字是被动的,是惩戒;文身是主动的,是情怀。
宋朝不但继承了唐朝纹身的遗风,而且有了专门的纹身组织,叫锦体社。在南宋笔记体的《武林旧事》里有相关记载:“锦体社(花秀)”。
南宋时期,每年的二月初八,在京都临安城都有祭祀水神张渤的集会,张渤是帮助大禹一起治水的部落酋长。集会上会有很多社团表演及展示,有表演相扑的角抵社,有表演蹴球的齐云社,还有就是比赛纹身的锦体社。
《水浒》里赞美燕青的遍体花绣时说:“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如果燕青去参加专业锦体赛的话,一定是“纹状元”。而且,李师师对燕青说过:“锦体社家子弟,哪里去问揎衣裸体”。
这说明燕青可能就是锦体社成员。
宋朝,纹身不仅是民间的文化,也是宋朝权贵们的娱乐。
在《金瓶梅》里,西门庆被蔡京的官司所累,他的名字上了政府打击的黑名单,把西门庆吓得停止了一切娱乐活动,连李瓶儿也不娶了,闭门躲灾。
当时,代理蔡京职务的是右丞相李邦彦。西门庆派人贿赂李邦彦五百两银子(有人换算过,相当于2016年的46.5万吧),李邦彦立刻就把西门庆的名字划掉了,换成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历史上,李邦彦长的风流倜傥俊美异常,而且非常会讨宋徽宗的欢心,虽然身为高官,但在徽宗面前,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个街头艺人,对着徽宗眼波流转时出市井俚语,每次都能逗得徽宗哈哈大笑。
有一次,李邦彦伺候徽宗吃饭,他突然脱去上衣,朝着徽宗扭捏作态搔首弄姿,原来他身上有很多龙的纹身。宋朝官员是不允许入仕之后文身的,李邦彦很聪明,他用生绢事先画好图案,然后贴在自己身上展示给徽宗。他这是拿自己当手机了,给自己安了彩壳。
徽宗很喜欢新彩壳,但李邦彦还没完,手机是要出声儿的,他给徽宗说上荤段子了。徽宗用手杖作势要打,李邦彦却爬到院子里的树上躲避,可能是觉得信号不强。(《大宋宣和遗事》:一日,侍宴,先将生绡画成龙文贴体;将呈伎艺,则裸其衣,宣示文身,时出狎语。上举杖欲笞之,则缘木而避。)
历史记载,李邦彦才思敏捷写的一手好文章,还会说笑话,写的词曲在民间非常流行,所以他自称“李浪子”,别人称他“浪子宰相”。因为他最会玩儿,这点跟徽宗对脾气。
李邦彦的人生座右铭是:“赏尽天下花,踢尽天下球,做尽天下官。”是的,他会蹴鞠,而且踢得非常好,在大宋排前三吧(另两位是丁谓和柳三复)。而高俅蹴鞠的水平,顶多作李邦彦的纹身,当不得真的。
李邦彦城会玩儿,但他面对金兵的侵犯态度坚决:割地求和。李邦彦成为了北宋灭亡的有力推动者,最后被贬,死在了桂林。
足协也许翻阅了李邦彦的黑历史,所以对球员们的纹身有所顾忌,生怕纹身加蹴鞠产生了不良化学反应。毕竟蝴蝶偶尔扇几下翅膀,也可能导致龙因为扑蝴蝶而卷起狂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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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理解足协的苦心,球员是公众人物,一身是画儿的在场上踢球,容易分散观众的注意力,毕竟是足球比赛又不是皮影戏,票价完全不一样嘛。
站在球员角度不一定这么想,人家小贝还四、五十处纹身呢,也没影响啥啊,英国照样打不好世界杯。你瞧人家心态多好,很贴心地文了汉字告诉中国足协:“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成绩是命定的。
(此图来自网络)
其实,林丹、张继科都是有纹身的,还不止一处,但没有金牌的数量多。
这就好比班里有个学生,成绩一直在下游,班主任非常努力,通过诸如军训、上课后补习班儿、出国游学、让家长花大价钱请家教等各种办法,终于使这名学生的成绩稳定在了倒数第一。像顶着书包罚站的大春儿。
气喘吁吁的班主任半趴在讲台上,绝望地上下打量着大春儿,突然发现了什么,指着大春大声地说:“你,去把纹身给我消了!!”大春儿嗫嚅半天说:“这不是纹身,这是胎记。”
彩蛋——番外方:除了以上用药的方法,还有一种最直接的方法。
清朝的时候,刺字主要在手臂上了,比如小偷会被刺一个繁体的“竊”字。但有的官员比较仁爱,会安排刺俗体字“窃”,笔画少一些,可以少受罪。但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大清律明确规定要刺“竊”字。所以这样的体恤下情是拿不到桌面上的。
根据《諫书稀庵笔记》记载,有两个御史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最后决定把已经刺好的“窃”字,改了。那么用什么方法改呢?当然是超强纠错能力,原文写:“復刮賊之肉而改刺之”。看来真有强迫症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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