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子到儋州男子李某家中观看世界杯,为了提起精神看球更嗨,一起凑钱购买冰毒共同吸食。一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2018年6月20日22时许,张某彬、梁某彬等8名男子在儋州市那大镇某街李某家中二楼的房间玩时,为了提起精神观看世界杯足球赛,李某、张某彬等人各出资100元—200元不等,共凑了800元用于购买甲基苯丙胺毒品(俗称冰毒)吸食。随后,李某和梁某彬等人外出购买了1包甲基苯丙胺毒品。返回家中后,李某、张某彬、梁某彬等人使用吸食工具轮流吸食了毒品。次日1时30分许,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将李某等人一并抓获。经对李某等人进行甲基安非他明胶体金法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以上刑罚。
李某上诉后,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