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三项罪名入狱5年多后,中国最大的体育媒体集团创始人瞿优远被提请假释。
近日,湖南省长沙监狱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交了一份提请假释建议书,建议对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罪犯瞿优远予以假释。
建议书中提到,瞿优远在刑罚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建议对罪犯瞿优远予以假释。
瞿优远亲手把一份名不见经传的湖南省体委机关报打造成蜚声全国的《体坛周报》,在报界闯出一片天地。他的落马一度令传媒界、体育界人士极为震惊。
2009年3月,瞿优远走下由北京飞往长沙的航班后,即被纪检部门带走。同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瞿优远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2011年11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审理了瞿优远一案,法院认定瞿优远受贿350余万元,挪用公款2661万元,还涉嫌职务侵占罪。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瞿优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1983年,瞿优远入职《湖南体育报》,获得体制身份。5年后,《体坛周报》创刊。接下来的十多年里,瞿优远把这份发行量只有5000的机关报打造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体育类报纸。
自己上街卖报,骑三轮给印刷厂送报纸,已经成为总编辑之后仍然亲自负责头版编辑。此后,他曾出资150万元成功挖角著名足球记者,这些举动在传媒圈引发巨大反响。
事业越做越大,瞿优远的生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他所喜爱运动项目从台球到网球,再到高尔夫(据说后来又迷上了冰壶),档次不断递进;座驾也在不断升级,从奥迪A6到了Q7。
直到落马时,很多人才想起瞿优远处级干部的身份。判决书显示,瞿的受贿款,主要来自广州凌视广告公司总经理郭惠发。作为《体坛周报》的广告代理商,凌视公司直存在拖欠承包费的违约现象,为此,郭惠发多次找到瞿优远请求调减承包费,并继续承包报社的广告业务,受贿行为正是在此间发生。
瞿优远曾说:“从公正的角度说,(如果不收取郭惠发的‘好处’)《体坛周报》可能得到更多的增刊广告代理费。”
根据郭惠发等人的证言证词,在这些过程中,瞿优远并没有表现得很贪婪,相反,他还几次拒收郭惠发送的钱。比如第一次送钱,瞿优远就给他打电话说“这样不好”。还有一次,见面时,郭惠发塞给瞿优远一包钱,“估计有七八十万”,但被瞿优远“很不友好地拒绝了”。
挪用公款的事实有两笔。一笔是2003年挪用《体坛周报》社账外资金100万元归还湖南省体育局的借款;另一笔2561万元的挪用款,缘于2004年公司在北京买办公楼。
“瞿优远无权对此类重大事项独自作出决定”,需召开社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体育局批准。而瞿优远的案发,也正是由于被湖南省审计部门查出了上述办公楼的问题,才引发连锁调查。
如今,这位昔日的传媒大佬,命运又将发生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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