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很多新闻有“棺材子”之报道,真是玄之又玄,那么什么是”棺材子“呢?
”棺材子“简而言之就是女人死前为孕妇,死后在棺材内产子;人死之后,生命已经停止,为何还会产子呢?
有人说:这在医学上叫做死后分娩,人死后,由于生命过程的终止,使得那些在生活状态时就寄生在人体内的细菌,失去了人体免疫系统的控制而疯狂地滋长繁殖起来。这些数量惊人的细菌可以产生出大量污绿色的腐败气体。这些腐败气体充盈在人体内,使得人体就像充了气的人形气球一样全身膨胀,形成了所谓的“巨人观”。而孕妇尸体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子宫,及宫腔内腐败气体推压胎儿,所导致的胎儿娩出。但是我查阅了很多国内外书籍资料,都没发现哪本医学书籍有记录“死后分娩”这个词语,在网上搜索,发现百科确实有“死后分娩”这个词,但是却没有任何引用的资料,真实性有待商榷;在维基百科搜索死后分娩和postmortem delivery都没有找到相应的词语。
所以,为”棺材子“提供理论依据的死后分娩一说很可能是假的!
再来看一下,关于“棺材子”实例的报道中,几乎全是下面的事件:
最早存有文件记录的一例棺材分娩发生于1551年:一名西班牙宗教法庭受害者,被挂在绞刑架上鞭打,死后数小时分娩了。1633年布鲁塞尔死于分娩癫痫,3天后生下了孩子。。。等等。
几乎每个新闻写到棺材子都是在说上面的事件,但是仔细一看这句话漏洞百出,“最早由文件记录”这句话没有指出是哪本书籍或者哪个文件,那么后面的事件即使随便捏造也没有关系,反正你们又查不到。
那么中华上下五千年,有没有关于“棺材子”的记载呢?
答案:没有!
民间一说到棺材子,很多人都会说到宋慈和包公;2003年的一部香港电视剧《洗冤录》讲的是:在棺材中出生的宋慈被视为灾星,幸得好朋友薛丹的祖母抚养长大,更与丹和查小灿成为好朋友。但是翻阅历史资料,记载如下:
宋慈,宋代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著重实地检验。公元一二四七年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于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可见,电视剧里面讲的宋慈是棺材子之事也是虚构的。那么包公呢?
文献记载: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包公考中进士的时候,其母还健在,谈何”棺材子“之说,真是荒谬。
综上,“神秘女尸棺材产子之说”极有可能是虚构的,棺材子也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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