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海西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价值约30 余万元,并当场查获南京(雨花石)、云烟(黑金刚印象)、黄金叶(天叶)、钻石(软荷花)等13个品牌卷烟123条,价值约 4万元。
4月27日海西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海西州烟草专卖局移交线索称:一名拉萨籍人员李某在我州德令哈市收购大量高档卷烟,具有异地收购卷烟后超量运输情形。接到线索后,经侦支队立即安排民警对李某购取卷烟途径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李某购取卷烟是从史某处取得,史某在并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1年7月起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在德令哈市多家商店收购高档卷烟后出售给李某从中获取利益。4月28日,海西州经侦支队对犯罪嫌疑人史某进行讯问,史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海西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持续加强与海西州烟草专卖局的协作配合,组织各大商超经营人召开联席会议,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非法经营犯罪等法律常识,鼓励各大商超积极举报非法倒卖卷烟线索,维护全州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警方提示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管控的专卖专营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人未经许可并取得专卖许可证不得私自销售烟草专卖品。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触犯法律底线,私自倒卖烟草专卖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如若发现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倒卖卷烟行为,立即拔打 110 电话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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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侦支队
监制:政治部宣传科
审核:徐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