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六百年:土耳其帝国的兴衰》,[英]帕特里克·贝尔福著,栾力夫译,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2018年10月出版,787页,128.00元
2018年是奥斯曼帝国解体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一百周年,国内学界对此进行了大量回顾和反思,如黄民兴教授所言,这两次事件对于中东地区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如果说从1299年奥斯曼王朝的建立算起,到1922年最后一位苏丹被废黜,奥斯曼帝国史加起来有六百二十三年,如果从1453年攻陷君士坦丁堡算作帝国的形成,到1918年帝国解体,奥斯曼帝国前后有四百六十五年的历史。无论是六百二十三年,还是四百六十五年,它都在中东、东欧、北非等广阔的范围内实现了“奥斯曼帝国治下的和平”(Pax Ottomanica)。
帝国解体后在中东、北非、巴尔干和高加索等地诞生了二十八个民族国家,这些国家和人民之后在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但却始终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先是英法填补权力真空,成为中东地区格局的主宰者,随后是美苏在中东地区争霸,地区国家面临选边站的困境。苏联解体和冷战结束后,美国在中东地区一家独大,地区国家必须唯美国马首是瞻。阿拉伯之春的爆发使得沙特、伊朗、土耳其、以色列等地区国家的作用凸显,尤其是土耳其在叙利亚问题、巴以问题、难民问题等中东热点问题上的作用变得愈来愈重要。因此,国内学界近两年关于土耳其及奥斯曼帝国的译作不断推出,说是“土耳其热”或者“奥斯曼帝国热”也不为过。
此前,国内对奥斯曼帝国的著作与译作都非常稀少,关于奥斯曼帝国的通史就更为罕见,帕特里克·贝尔福(Patrick Balfour)的这本《奥斯曼帝国六百年:土耳其帝国的兴衰》(The Ottoman Centuries: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urkish Empire)恰好可以填补这一空白,成为国内奥斯曼帝国研究的绝佳入门书。帕特里克·贝尔福在西方学界常常被称为金鲁斯爵士(Lord Kinross),是知名的中东历史研究专家,尤其专长奥斯曼帝国史和土耳其现代史。除这本《奥斯曼帝国六百年》之外,他关于土耳其国父凯末尔的传记《阿塔图尔克:现代土耳其之父凯末尔传》(Atatürk: A Biography of Mustafa Kemal, Father of Modern Turkey)也值得译介,为中国读者理解现代土耳其政治与历史提供重要参照。
《奥斯曼帝国六百年》是一本接近八百页的大部头,但阅读体验非常流畅,丝毫不觉得艰涩,这既和贝尔福娓娓道来的文风有关,也离不开翻译者的辛勤努力。全书分为七个部分共四十章:帝国的黎明(六世纪-1453)、新拜占庭(1453-1481)、帝国之巅(1481-1566)、衰败之种(1566-1699)、死敌俄罗斯(1699-1789)、改革的时代(1789-1876)、末代苏丹(1876-1923),大致以重大的历史事件或者重要的苏丹逝世为分界线,如1453年君士坦丁堡被攻陷,1481年征服者默罕默德二世逝世,1566年立法者苏莱曼大帝逝世,1699年奥斯曼帝国与俄罗斯帝国签订《卡尔洛维茨和约》,1789年塞利姆三世继位并开启改革时代,同时恰逢法国大革命爆发,1876年奥斯曼帝国制定第一部宪法从而开启宪政时代,1923年土耳其共和国建立等。归结起来,本书主要回答了四个问题:奥斯曼帝国是如何崛起成为一个世界性伊斯兰帝国的?奥斯曼帝国是如何走向衰弱的?奥斯曼帝国是如何进行救亡图存的?奥斯曼帝国的历史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奥斯曼帝国如何崛起成为一个世界性伊斯兰帝国?
为何一个弱小的奥斯曼公国可以迅速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帝国?这必然与奥斯曼帝国所采取的一系列内外政策相关。与同时期的欧洲国家相比,奥斯曼帝国建立了高效率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所设立的各种机制可以用来维护和保障帝国扩张所需要的军事力量、行政架构以及财政来源等。
一是奥斯曼帝国的军事力量领先于同时代的对手。与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相比,突厥人在皈依伊斯兰教后就毫无保留地投入圣战之中,且从担任雇佣兵开始,就善于接受新式武器,如火器、大炮等。1453年奥斯曼帝国攻破君士坦丁堡的城墙,就有赖于引入乌尔班大炮,而欧洲对手则依然采用古老的方式、带着浪漫主义的精神作战,对土耳其人的战斗技巧、出色的纪律性,以及他们的训练、情报系统和战术毫无所知,对轻装上阵的步兵和骑在马背上的弓箭手会有怎样的机动性也不熟悉,这使得奥斯曼人在最初的几个世纪里可以横扫欧亚大陆。
二是帝国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军事奴隶制度。帝国于1403年就制定了“童子充军”(devshime)制度。帝国在各个被征服的地区征募条件合适的基督徒男孩,让其离开家庭,并在成长过程中改信伊斯兰教,在接受完严格的军事和宗教训练后,这些男孩被组建成为一支军事过硬、纪律过强并且只对苏丹本人效忠的部队,即“耶尼切里”(Yeni Ceri),也称为“新军”或“近卫军”。这些基督徒奴隶最开始还只是在军事领域里发挥作用,但很快就控制了帝国政府的各个行政机构,从征税官、封地所有者、行省长官到维齐尔,甚至可以被擢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维齐尔(即宰相)。
与欧洲国家相比,奥斯曼帝国君主决定通过基督徒代理人来管理他的子民,这确实非常标新立异。由奴隶士兵组成奴隶军队,由奴隶将军来指挥,然后为奴隶国王和奴隶王朝服务,其中的逻辑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但细想却别有一番道理。帝国君主如何能够找到既可靠又可以信赖的军事奴仆和民事奴仆,同时确保他们的权势不能做大以免挑战君主的权势呢?年轻的异教徒是个绝好的选择,这些奴隶在文化上与自己的原生家庭和背景隔绝,经过皈依伊斯兰信仰大多会痛恨自己的父母,即便以后在帝国内身处高位却仍然无法形成自己的小团体,无论获得何等恩宠,获得多大权力,终其一生都是主人的私人奴隶。如此,奥斯曼帝国的君主就将军事和行政权力全权掌握。
三是帝国推行了较为宽松的宗教和民族政策。奥斯曼帝国建立了“米勒特”(Millet System)制度或曰“宗教共同体”来管理宗教少数派,其中包括东正教徒的米勒特、亚美尼亚人的米勒特、犹太人的米勒特,还有穆斯林的米勒特,这些宗教少数派人群可以保留自己的法律和习惯,每一个米勒特的宗教领袖负责帮助中央政府管理其成员,并约束其行为,这较之同时期基督教欧洲的统治者还是宽容的多。因此,当奥斯曼帝国东征西讨时,无论是希腊人还是斯拉夫人,塞尔维亚人还是保加利亚人,都更愿意接受奥斯曼人的统治,对他们而言,与其接受天主教的迫害,还不如接受奥斯曼帝国更为宽松的统治,毕竟奥斯曼帝国的穷光蛋都要比欧洲基督教世界里任何一个国家里的穷人都更有机会得到财富、权力和尊荣。这也是奥斯曼人很少强迫被征服的居民改信伊斯兰教然而改宗者却众多的一个重要因素。
更为重要的是,奥斯曼帝国的扩张时代与最初十位苏丹的雄才大略是分不开的。在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帝国涌现了如此众多的开疆拓土者,这在历史上也是比较罕见的。这些苏丹大多有在各省担任总督的锻炼机会,在其父逝世后大多通过与众兄弟进行竞争而夺得大位,在统治安纳托利亚和巴尔干等地区时多以宽容之策来吸引能工巧匠,并且在军队和官僚机构出现冲突时有足够手段加以制衡,因而他们在掌握了绝对权力后能够持续地向欧洲的基督教世界发起圣战。
奥斯曼帝国是如何走向衰弱的?
苏莱曼大帝去世后,奥斯曼帝国在欧洲也几乎停下了征服的脚步,勒班陀战役的失败打破了土耳其人不可战胜的形象,两次围攻维也纳均无疾而终也表明帝国的军事征伐已经到了极限。1683年奥斯曼帝国围攻维也纳引爆了长达十余年的奥地利战争(1683-1699),败北后在1699年签署了《卡尔洛维茨条约》,结束了奥斯曼帝国对哈布斯堡王朝近两百年的军事压迫。此份条约的签订,连同1718年签订的《帕萨洛维茨条约》,确认了奥斯曼帝国在欧洲势力的退潮,从此奥斯曼帝国与西方关系逆转,从攻势转为守势,也开启了帝国的漫长衰弱期。
奥斯曼帝国走向辉煌是和最初十位苏丹的雄才大略分不开的,但随后的历任苏丹鲜有可堪大任者,这与帝国继承制的变异息息相关。奥斯曼王朝历史上就有皇室内部手足相残的传统,但在征服者默罕默德二世时期,兄弟相残的传统被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此后每一位刚继位的苏丹都会不折不扣地遵守这条法令,以这种冷酷无情的方式保证君权的独一无二。苏莱曼大帝甚至通过屠戮子嗣的方式改变苏丹大位的继承人选,这远比兄弟相残的行为更加恶劣,其造成的后果是接替其大位的只能是能力格外低下,远远逊色于前代的苏丹。巴耶济德一世(1389-1402年在位)曾获得“雷霆”的名号,默罕默德二世(1451-1481年在位)被称为“征服者”,苏莱曼一世(1520-1566年)被当做“立法者”,而后世苏丹的名号大多是负面的,如“酒鬼塞利姆”“疯子穆斯塔法”等。这些后世苏丹大多被幽禁在皇宫中,再也没有出外进行锻炼的机会,这导致他们沉溺于宫中的生活,登基时大多统治能力不足,权力旁落到后宫和大臣之手。
被近卫军簇拥下的苏莱曼大帝
随着苏丹权力的衰落,行政机关、军队、书吏和乌莱玛阶层等统治阶层诸多力量之间的平衡不复存在,各派力量也开始争权夺利。大维齐尔逐渐取代苏丹掌控了所有行政权力,甚至一部分军事权力。帝国军队也出现分裂,最初由西帕希骑兵和近卫军步兵组成,但前者慢慢不再具有军事价值,越来越容易违抗命令,拒绝参战,即便参战也会逃离战场,这也使得其凭借“蒂玛制”(timar)获得的封地被逐渐没收,导致新地主阶层的崛起,但即便这些西帕希骑兵能够保住封地,也会想法将封地传给自己的儿子,实现土地的世袭。后者的兵源随着穆斯林的加入而出现更大改变,内部团结和集体精神受到动摇,加上近卫军也被允许可以结婚生子,在军事征伐变少的情况下还可以从事手工业,使得近卫军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世袭化。于是,当苏丹日渐软弱后,无论是西帕希骑兵,还是近卫军都频繁地起来造反,有时两者互相合作,有时两者之间展开斗争,最终近卫军在内斗中获胜,导致军队内部的巨大不平衡。到了十七世纪晚期,由于近卫军无法跟上欧洲军事技术的发展,已经不再是帝国的有效捍卫者。
帝国的财政在这一时期也面临巨大的危机。如张锡模所言,奥斯曼帝国就像是一部掠夺机器,对外征服以及由此而来的外部积累构成了帝国财政的主要来源,而且是维持整个帝国军事与行政活力的动能所在。一旦外部征服遭遇到阻碍,向北遭遇欧洲列强,向东遭遇波斯,那么帝国财政来源只能往赋税承包着手,结果导致农民承受的压力大增及地方诸侯权力的崛起。对农民而言,一旦承受不了压力就必然会离开土地,进行迁移,对帝国的忠诚也随之减弱,这在巴尔干地区的基督徒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对地方诸侯而言,权力的扩张也意味着必须要挑战与篡夺中央的权力,并且伺机兼并其他的地方诸侯。
帝国经济走向恶化还与当时的国际经济环境有着重要的关系。地理大发现削弱了奥斯曼帝国作为控制主要商道的中间人地位。廉价的美洲白银涌入欧洲和中东,导致十六世纪后期物价的普遍上涨。中东地区长期以农业为主,非常依赖欧洲与遥远东方的转口贸易,因此很难提供更多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加上奥斯曼帝国的军事贵族对商业不甚关心,对生产也兴趣缺失,从而使得帝国的市场都被西方商人和帝国内部的基督徒商人所主宰,即为西方的贸易特权制度(capitulation)。
可以说,帝国早期扩张的力量根源也同时成为帝国中晚期衰退的主要来源,不过奥斯曼帝国虽然离欧洲较近,但却没有陷入立即衰弱的境地,这一方面是由于同时期的欧洲在宗教和政治层面都处于分裂状态,甚至还曾经寻求过奥斯曼帝国的援助,另一方面是由于奥斯曼帝国与法国建立了较为长久的盟友关系,可以借此抵抗其他欧洲力量的反扑。随着欧洲国家体系的建立和俄罗斯帝国的强势崛起,奥斯曼帝国的存亡就变成了“东方问题”,当极度虚弱的奥斯曼帝国不再构成对外部的威胁,它就逐渐变成了其他国家加以利用的目标。
奥斯曼帝国是如何进行救亡图存的?
奥斯曼帝国到它最后解体之前还有一百多年的时间,始终处于不断内外作战的煎熬之中,其中1789年拿破仑指挥法国军队攻打埃及是这一系列内外战争的开端,也是帝国进行改革的开端。此后,英国人和法国人彼此关注,两国又都很在意俄国人,这使得西方势力插手干预中东的心脏地带,这和历史上土耳其人与法国结盟,只和奥匈帝国和俄国打交道不同,现在需要同时应付四强。奥斯曼帝国的节节败退沦为外交人士口中的“东方问题”。在这个阶段,奥斯曼帝国的存亡不只是依靠奥斯曼军队的顽强抵抗,同时还取决于另一个新因素,那就是欧洲列强为避免俄罗斯做大而插手干预,以及奥斯曼政府越来越懂得辨识这些对立势力并且能从大国博弈中获利。
西方武力的冲击使得奥斯曼帝国必须进行改革以应对这些挑战。这个改革进程在开始的时候纯粹是军事性的,因为最迫切的问题是要在一个由武力强大的欧洲主宰的世界中生存下去,但是创建新军无法只靠雇用教官和购买武器来解决训练和装备上的问题。现代军队需要由受过教育的军官来指挥,因此需要教育改革;现代军队需要体制保障,于是引发行政改革;现代军队需要工厂进行装备生产和供应,于是引发经济改革;现代军队还需要支付军饷,于是引发财政改革。这一观点在《中东两千年》中也有详细叙述。
除军事挑战外,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欧洲新观念的传入对帝国内部的基督教族群带来了更为直接和重要的影响。最先遭到民族主义浪潮冲击的是希腊人和塞尔维亚人,接着是其他的巴尔干半岛民族,最后是亚美尼亚人。这些基督徒少数族群希望拥有与主体穆斯林平等的权益,希望能够保留“米勒特”旧秩序下的特权与自治地位,甚至希望获得完全的独立或者在自己的民族土地上享有自治形态的政府。当然,不同的民族实现了不同的政治目标。希腊最先爆发民族独立运动,受到了西欧民众的同情,最终在英、法、俄三国的军事干预下于1830年正式成为独立国家,埃及在穆罕默德·阿里帕夏统治下走向自治,受希腊独立影响,同属东正教徒的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与罗马尼亚人也在外部势力干预下谋求独立,与之相比阿拉伯人与亚美尼亚人对帝国来说还算是更为忠诚些。
为了缓解这些内忧外患,奥斯曼帝国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先是大力支持奥斯曼主义的思想,在这一框架下,帝国内所有群体无论种族、语言和宗教,均能自主地发展,从而建立一种“奥斯曼人”的集体身份认同,但以失败而告终,帝国的大片欧洲领土丧失。随后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苏丹诉诸于泛伊斯兰主义拯救帝国,企图以宗教唤起帝国甚至整个世界穆斯林群体的支持,但再次以失败而告终。在奥斯曼主义、伊斯兰主义无法拯救帝国的情况下,青年土耳其人只能诉诸土耳其民族主义(泛突厥主义),以族裔唤起土耳其人甚至全世界突厥人的支持。从奥斯曼主义到伊斯兰主义,从伊斯兰主义到土耳其民族主义,帝国的改革派尝试了各种道路,但道路的可选择性也越来越狭窄,一旦奥斯曼的认同无法维持,那么帝国的解体也就变得难以避免。
奥斯曼帝国的历史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如伯纳德·刘易斯所言,第一次世界大战可以说是伊斯兰世界在西方冲击下的总撤退,此后的一百年里中东秩序再也无法恢复到“奥斯曼帝国治下的和平”。然而,旧的秩序已经被打破,但新的秩序却迟迟未能建立起来。姑且不说旧秩序是好还是坏,但是“奥斯曼帝国治下的和平”在中东、巴尔干、高加索及北非地区已经运作了四百多年甚至六百年的时间。奥斯曼人在这几百年里建立了一个长久维持的政治结构以及运行良好的政治体制,同时也创造了一种政治文化,使得每个族群和每个个体都知道自己的位置、权力及权位的限度。
当然,奥斯曼帝国建立的这套体系也有各种问题,但总体来说仍然可以运行,即便是失去基督教臣民的忠诚与接纳后,仍然被绝大多数的穆斯林子民所接受。这套体系甚至在帝国最后的几十年有所复兴乃至进步,然而随着帝国加入一战及随后的战败,帝国政府已然崩溃,领土亦分崩离析。从这一个角度而言,同为老大帝国的清朝避免了同奥斯曼帝国一样的分裂命运实属一件幸事。
缘何那些先前总是被伊斯兰教常胜军大败的可怜兮兮的异教徒,现在却赢了天下?缘何伊斯兰教的军队会在奥斯曼人的手中落败了呢?一个原因就是奥斯曼帝国在到达顶峰之后就再未出现有雄才大略的统治者。苏莱曼大帝之后是接连二十五位无法与其前辈相媲美的苏丹,他们的统治能力时好时坏,虽然有时候会得贤相(大维齐尔)的辅佐使帝国获得喘息之机,甚至出现短暂复苏,但整体上一直处于持续的、不可逆转的衰落之中,概因这些苏丹不再拥有治理国家的意愿和能力,从以往帝国的主宰者沦为帝国的奴仆。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奥斯曼帝国对西方基督教世界取得的文明成果一概漠视,不屑一顾,这与伊斯兰教后来的封闭性有很大关系。在穆斯林看来,伊斯兰教是继犹太教、基督教之后最后的天启宗教,后两者代表的宗教文明是一种过时的文明,而伊斯兰教建立的文明则是终极的至善。伊斯兰世界曾经为西方文明的复兴,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思想上的,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根据奥斯曼人的历史观,穆斯林持有上帝的真理,并负有神圣的任务,要把真理带给其他人,帝国最初的战无不胜与辉煌时代更是强化了这一神圣使命,因此欧洲所谓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运动等在奥斯曼帝国无半点痕迹。等到帝国军事征服活动减弱后,奥斯曼人就必须得适应这种缓慢而又痛苦的调试过程,但有时这种适应还得依赖基督教世界的帮助甚至是善意。
就改革的内容来看,单纯的器物改革无法拯救帝国,仍需制度上的学习,这是帝国融入欧洲国家体系的必然要求,然而问题是欧洲并未准备接纳放弃伊斯兰体系的奥斯曼帝国。如戴维斯所言,奥斯曼帝国的改革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时期为奥斯曼帝国军事现代化,史学家称其为西化的开端(1789-1876)。因无法找到引进西方军事制度背后的合理性基础,国防现代化不能成功。第二个阶段为力图用奥斯曼主义对抗西方冲击时期,史学家称之为“从专制到革命”(1876-1909),引进的西方理性精神与伊斯兰教发生广泛而激烈的冲突,所谓奥斯曼主义根本无法立足。第三个阶段为帝国解体,这是所谓“从帝制到共和”(1909-1923)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凯末尔和少数军人利用土耳其民族主义建立了一个民族国家,但它根本不可能保留昔日奥斯曼认同和文化。这也使得帝国的解体变成了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