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开幕了!作为一个合格的球迷,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以下这五件事请不要做:
1. 非法球
小林,男,1983年生,绰号“排骨”,温州文成人。
2010年6月至7月“南非世界杯”期间,在家中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皇冠”网站提供的网络操作平台下注,组织十余人进行网络球活动,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80余万元。
2010年7月20日,小林在文成宾馆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温馨提醒
很多人认为在自家电脑里个球不是什么大事,殊不知,这不仅违法,网上球严重如小林者,更是一种犯罪哦!
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场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看球后醉驾
2014年7月9日5时许,小史在江苏无锡滨湖区一酒吧看世界杯时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追尾撞击正在路口等待绿灯放行的李某驾驶的大客车,致两车损坏。
经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史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温馨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观念已深入人心,即使是四年一遇的世界杯也不能破了这个例哦!
相关法条:《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 借款球
2002年韩日世界杯期间,小杜让韩某垫付了10万元资,多年未还。
案发前一天,韩某给小杜发短信 “我欠别人钱,你要是不还我钱,我就整死你”。次日,二人约在小杜家楼下商谈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韩某持刀捅刺小杜胸部及上臂,致小杜心包、右心室前壁破裂,造成心包积血,急性心包填塞死亡。
韩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温馨提醒
借钱有风险,球已是违法,为了球举债付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代价,实在是太不值得。
若事先可以权衡,你是否还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4. 侵犯知识产权
2013年7月份开始,卢某经营的义乌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生产世界杯足球。
2013年7月23日,义乌市公安局在卢某处查获巴西世界杯用球1080个,经浙江省版权局鉴定,上述产品均属于侵权产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美术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温馨提醒
创业需要创意,创意更需要合法。
5. 盗窃
2013年10月11日8时许,周某窜至乐清市柳市镇小郑家中,窃取现金1300元、金戒指一枚、挂坠、《中国足球队挺进第十七届世界杯足球赛邮票、钱币、世界杯工艺印章珍藏册》一套等物品,案发后追回被盗赃款赃物并返还给被害人。
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金戒指价值590元、挂坠价值30元;《中国足球队挺进第十七届世界杯足球赛邮票、钱币、世界杯工艺印章珍藏册》一套,不具备价格鉴定条件。
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温馨提醒
小偷过街人人喊打,但为了1300元的现金 590元的戒指 30元的挂坠刑事立案的并不多见。
重点是《中国足球队挺进第十七届世界杯足球赛邮票、钱币、世界杯工艺印章珍藏册》!
中国队进世界杯有生之年或许只有这一届,这个你也敢偷?!
祝大家看球愉快!
综合整理自温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