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西藏高院编译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编译工作。西藏高院供图
中国日报西藏拉萨5月8日电(记者:曹音)西藏高院编译处工作人员表示,汉藏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编译工作在过去五年得到有序开展,相关书籍逐步出版发行,为全区法院队伍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进行审判奠定了基础,起到了推动作用。
编译处处长巴桑加布近日在接受《中国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14年5月,西藏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编写编译工作正式启动。“这一举动是为了在司法审判领域进一步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加强藏汉双语审判人才培养,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对推动全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全力服务西藏稳定发展工作大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巴桑加布说。
“同时,在拥有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双语法官培训,也可以增强藏汉双语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提升双语培训工作质量,促进双语审判工作的开展。”他补充说道。
在担任编译处处长前,巴桑加布也是一名藏区法官,拥有多年基层审判工作经验。“我还是法官的时候,对双语法官的重视程度确实不够,”他说,“记得有段时间民事案件量增多,我就把民事案件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术语进行了整理, 给其他法官做个双语讲解。”
“可以说,2014年前,双语法官培训没有教材,比较零散,”他说,“但2014年起,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双语审判工作的重视,双语教材编写和双语法官培训都开始成系统化、综合化、专业化推进。”
与此同时,2013年起,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所有用双语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用双语进行文书撰写,且要将法律文书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这项要求意味着双语法官不仅能在庭审中独当一面,也要在文书撰写上过关,确保双语文书的质量。”
编译处副处长杨志龙指出,这也是成立编译处、加强双语教材编写工作的原因之一。“2013年前,如果当事人听不懂汉语,就需要从略懂双语的法官中抽调一些人去庭审现场做翻译,但案多人少,每个庭审都配备翻译压力很大,”他说,“所以,双语法官培训工作是做好涉及藏族当事人案件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据杨志龙介绍,双语法官培训教材主要结合西藏双语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实际需要进行编撰,凸显法官职业培训教材的风格和特点。考虑到双语法官藏语文基础参差不齐的问题,编译处确定编写《藏语文》一书作为基础;同时编译《法律术语》和《裁判文书》,确保双语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对常用法律术语的应用和把握,也帮助双语法官了解和掌握藏语裁判文书的制作原则、技巧和方法,切实解决藏区各级法院在藏汉法律术语的翻译运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的实际问题。2015年8月,这三本基础性双语书籍已出版发行。
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国家出版基金,正式立项启动实施“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并协调国家民委推动地方民委系统、民族院校共同参与相关工作,组织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等民族地区高院双语精干力量参与编撰工作。该项目包括蒙语、藏语、维语三大语种、八大系列图书,项目种类达57种,包括双语法律词典、审判实务技能教材、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导读、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教材、普法宣传品等系列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法律专业数据库。同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和《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与8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实施。为了加强和指导西藏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的制作,确保文书撰写统一和规范,提高文书质量,西藏高院要求把二者编写工作纳入全区法院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之中。
“我们从高校专家学者库以及西藏基层优秀、资深双语法官人员中抽调了十几个人,目前正在按最高人民法院和西藏高院的要求,抓紧组织专人编辑翻译,力争尽快下发给双语法官使用。”杨志龙说。
截至目前,西藏高院翻译组承担完成了汉藏对照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样式丛书,常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导案例导读丛书《行政、国家赔偿卷》和《商事卷》,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丛书《汉藏双语法官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资料汇编》等书籍编译工作。除了这项正在进行的系统工程外,由编译处印刷出版的西藏法院双语法官培训系列教材《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藏汉双语对照版)》(上下册),已投入使用。
参与编译工作的尼玛旦增告诉记者,编译组成员一般先把需要编译的书籍进行拆分,回去各自翻译。约一个月后,大家会聚在一起进行初审,把自己翻译中不确定或者不清楚的部分拿出来进行分析讨论,最终确定一个准确又易懂的说法。
“初次审议修改后,我们相互之间还会进行二审,甚至三审。多次校对审核后,若还有术语或者说法拿不准,我们将编译稿提交西藏编译部门,进行最后敲定。” 尼玛旦增说。
他告诉记者,如何用藏语准确翻译“客户”一词就曾在编译组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因为藏语里“客户”的意思与金融领域对这个词的理解还是有差距的,最后,他们是通过提交西藏编译部门进行定夺后,才得以确定的。
另一编译组成员巴桑旺堆也谈到了编译工作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编译过程中的挑战。据他介绍,在如何准确用藏语翻译“主观故意”一词时,他就与其他编译成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落在文字上不能口语化,所以如何既准确又易懂地让看教材的法官、看文书的当事人能明白司法所要传达的意思,是我们这项工作的难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编译工作确实需要时间和经历,是一项浩瀚的工程,”杨志龙说,“一本教材至少需要编译组半年时间进行翻译,再到上级部门审核、出版发行,需要投入较大的时间精力,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尽量满足西藏法官的学习培训需求。”
他表示,近期会根据当地纠纷的类型,侧重对一些民商事类的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进行编译,以满足基层法院双语审判工作需要,不断提升双语法官的沟通和文书写作质量。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