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津县津城街道刘于村村委会主任一行3人来到宁津县检察院,为法警队队长刘同光送来一面锦旗,对其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驻村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刘同光自派驻刘于村工作队以来,肩负驻村帮扶工作,时刻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以责任担当诠释初心,用实干苦干践行使命。建强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助刘于村干部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心系群众,联系宁津县人民医院为刘于村6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为全村村民免费入医保,慰问看望困难孤寡老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村“两委”协商,修建公共墓地,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和拥护。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刘于村建设发展,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宁津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杨光表示。
来源:宁津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