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禹州网友解答:
1.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从周琦的经历谈起.周琦自幼在辽宁阜新篮球学校学习训练.这个篮球学校是和辽宁体育局有培养合同的.
2.周琦从阜新篮球学校毕业以后,先到辽宁体育局报道.恰逢当年有全运会比赛,周琦和辽宁体育局签约打全运会青年组的比赛.
3.(注意,辽宁青年队队员是辽篮俱乐部的后备人才,属于辽篮俱乐部,但是周琦属于辽宁体育局).此时认定周琦的身份,他是辽宁体育局培养的人才,所以周琦的球员首次注册是辽宁体育局完成的.
4.按规定,哪个体育局为球员首次注册全运会比赛,球员就有义务为注册的体育局打全运会,这就是周琦为辽宁打全运会的原因.
5.按照惯例,周琦自幼在辽宁训练,最终加盟辽篮俱乐部青年队,然后上调一队打职业联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由于周琦当时未成年,所以他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周琦的监护人周琦的父亲代理.
6.众所周知,辽篮俱乐部在周琦方提出在沈阳买房的条件下出尔反尔,致使在周琦赴美特训前没有签约.周琦的父亲是个聪明人,在和辽篮俱乐部谈判的同时,也在和其他俱乐部接触,其中就包括.
7.由于给出的待遇是最好的,所以周琦的父亲选择和签约,这就是周琦加盟的过程.此后,辽宁球迷一直吐槽挖走了辽篮俱乐部的球员,可是辽宁球迷不想想,周琦从来没有和辽宁男篮签过合同,也就是说周琦根本不是辽篮俱乐部的球员.
8.你可以说挖走了辽宁体育局的球员,不能说挖走了辽篮的球员,毕竟辽宁体育局和辽宁篮球俱乐部是两个不同的单位,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9.在向辽宁体育局支付了巨额培养费后,签下了周琦.签约后,的操作足够专业.没有急功近利的把周琦放入一队,而是让周琦先在青年队训练比赛.
10.周琦在青年队训练比赛了一年,在他加盟的第二年才把他上调一队,这样就符合了篮协关于青年队球员上调一队属于自行培养的球员这一规定,因此上周琦是出自的青训体系的.
11.由此可见,周琦只加盟过一个青年队,那就是青年队.虽然周琦也在辽宁青年队训练过,也代表辽宁青年队打过比赛,但是因为没有签约,所以他不能算辽宁青年队的正式队员,当然也就不能认定他出自辽篮的青训体系了.
二、滕州网友解答:
1.周琦算青训球员,这出乎多数球迷意料,应该说,虽然规则是这么定的,但从道德和情理上讲,这么做,无异于别人栽树、后人乘凉,也可以说偷别人家成熟的果子.
2.周琦9岁的时候,当时阜新篮球学校校长,国家少年队主教练李明正在河南带队比赛,周琦父亲带着他找到李明,表达了孩子想打篮球的愿望,见多识广,培养过无数篮球运动员的李明慧眼识英才,二话不说,把周琦带到了辽宁阜新篮校,经过悉心调教,加上周琦后天努力,把周琦培养成才.
三、曲阜网友解答:
1.周琦自费去阜新训练,他确实在辽宁培养,但转会后在打两年青年联赛,CBA就认定是培养对队意见最大的就是辽宁球迷,事实上周琦和河南篮球已经关系不大,甚至都没有和二姜那样代表家乡打全运会,现在也安家在沈阳,即便9岁就在阜新学习篮球,但确实是辽宁给培养,当然家里也贴钱,现在网络透露是广汇拿郑州和乌鲁木齐各一套房产拿下周琦,来队后打了两年青年队的比赛,按照CBA的规定就是“青训”,是培养了他,那么自然永久有“优先签约权”.
2.按照一般的理解,周琦是河南人,但他在辽宁的阜新学习篮球,最终被纳入辽宁的青训队伍,甚至还打脸2013年的全运会,所以说是“辽宁青训”更能让人信服,甚至说辽宁球迷近乎一边倒支持,但辽宁队错得太不应该了.
四、东兴网友解答:
1.周琦破釜沉舟置于死地而后生!周琦最新指控男篮客观存在阴阳合同!事实证据清清楚楚!男篮在劫难逃!按国际篮协及中国篮协规定,阴阳合同都是违法行为!
2.男篮必被诛之!与周琦等球员所签订的阴阳合同一律作废!再说,周琦与签的是卖身契吗?必须一辈子为服务?篮协相关规定太不靠谱了!
3.考虑过球员的选择权和利益了吗?当初男篮用卑鄙手段挖墙脚,利用当时年少考虑不周签下周琦,对多年培养周琦成才的辽宁男篮公道吗?
4.支持周琦离开男篮!周琦妥妥的是辽宁制造!周琦回归辽宁就是孩子回家!任何力量也阻止不了孩子回家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