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吃人片段(真相往往很残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真相往往很残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乔志峰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日记吃人片段(真相往往很残忍,自古英雄多吃人)

鲁迅《狂人日记》中的这段话,早已脍炙人口,常常被人提及。人们都知道,鲁迅所谓的“吃人”,乃是封建礼教毒害、戕害国人,而不一定是真的吃人。

而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吃人还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儿,江山代有吃人者,各领血腥数十年。《水浒传》里,强盗抓了人,便要剜出心肝做成醒酒汤。而李逵这个天杀星,杀人如麻,吃人更是不在话下。《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一章,就有如下情节:

李逵捉住李鬼,按翻在地,身边掣出腰刀,早割下头来。拿着刀,却奔前门寻那妇人时,正不知走那里去了。再入屋内来,去房中搜看,只见有两个竹笼,盛些旧衣裳,底下搜得些碎银两并几件钗环,李逵都拿了。又去李鬼身边搜了那锭小银子,都打缚在包裹里。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看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将人肉唤作“好肉”,未吃先笑,好不诡异,令人毛骨悚然。

或许有人会说,《水浒传》者,小说也,说书者演义的成分居多,当不得真的。其实,何止是小说,又何止是传说,历史上有据可查的吃人事件,同样多如牛毛,举不胜举。例如那个“待到来年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被美化为农民起义杰出领袖的黄巢,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人恶魔。史书载:“贼围陈郡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吃人不吐骨头,黄巢做到了。

更有甚者,有些人形恶魔吃人还吃出了先进理论、吃出了学问——人肉干叫做“两脚羊”;老年人肉硬要多煮煮,所以叫做“饶把火”;年轻妇女肉嫩爽口,比羊肉还要美味,所以叫做“不羡羊”;孩童尚未发育完全,所以叫做“和骨烂”,可以连骨头一起吃掉……

真相往往残忍,自古英雄多吃人,有的是吃人的脑髓、吃人的思想和独立思考能力,有的则真真切切吃有形的人。今天我们重点说的,是一位虽然吃了人,却依然被历朝历代钦点为“大英雄大豪杰”的人物——张巡。

史载:张巡守睢阳城,尹子奇攻围既久,城中粮尽,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许远亦杀奴仆以哺卒。

睢阳城被围,没有粮食吃,张巡就把自己的小妾拉出来宰了,让军士吃,很豪爽地说:大家为国家全力守城,我岂能舍不得一个女人!将士们不忍心吃,张巡还很生气,强迫大家非吃不可。在那个时代,女人算不得人,就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和附属物,平时用来泄欲,没饭吃了还能用来充军粮。在张巡“杀妾飨卒”的带动下,他的同僚许远也贡献出了自己的奴仆。于是乎,城中开始大张旗鼓吃人,先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就吃老人和孩子,被吃掉的人有两三万之多。睢阳城骨积如山、血流成河,成为人间地狱。待到城破之日,原本几万人口的城市,被吃得只剩下400来人。

这次惨绝人寰的集体吃人事件,发生在唐代安史之乱期间。至德二年(757年),安禄山死后,其子安庆绪派部将尹子奇进攻睢阳,张巡与许远在内无粮草、外无援兵的情况下死守城池,在一定程度上阻遏了叛军南犯之势,让李唐王朝得以苟延残喘。

安史之乱平定之后,朝廷开始评议一些人的功过。当时有不少人认为张巡有罪——他为什么不放弃睢阳撤退呢?与其人吃人,还不如撤退来保全人命。后来,最高领导唐肃宗拍了板,认为张巡是大功臣、大英雄,于是一锤定音,再无人敢有其他意见。

朝廷这样做,其实不难理解。张巡死保的是朝廷、是李唐王朝,朝廷当然要给他一个说法,否则谁还愿意为朝廷卖命?即便是吃了人、制造了惨绝人寰的人间惨剧,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也是为了天下大业和统治大局嘛。一将功成万骨枯,杀一人者为凶犯,杀万人者就摇身一变,成了万人景仰的大英雄。

自此以后,通过官方的不断宣传和拔高,张巡一步步走上神坛。相关资料显示,大历十四年(779年),唐代宗评定“至德以来将相,功效明着”之人,张巡等八人被定为第一等。建中元年(780年),唐德宗评“至德以来将相既殁者”,张巡等十一人被定为功臣上等。大中二年(848年),唐宣宗命挂张巡等三十七人像于凌烟阁。宋朝时,尊许远、张巡为“保仪尊王”、“保仪大夫”。至清代,张巡的塑像还被请到太庙中,成为四十一位陪臣之一,与历代帝王共享皇家祭祀……一代食人魔,终于“修成正果”。

封建帝王不断神化张巡,当然是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他们需要的,并非什么仁人志士,而是为了护主子、保朝廷无所不用其极的所谓“忠义之士”。忠,当然是忠于朝廷,即便是骄奢淫逸残暴没落的朝廷;而他们推崇的“义”,则是所谓的“大义”,说白了,就是捍卫朝廷的利益。

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封建帝王的鼓吹和宣扬,历史上有不少文人、武人也对张巡推崇有加。比较有名的,是文天祥专门写过一首《沁园春·题潮阳张许二公庙》:“为子死孝,为臣死忠,死又何妨。自光岳气分,士无全节,君臣义缺,谁负刚肠。骂贼睢阳,爱君许远,留得声名万古香。後来者,无二公之操,百炼之钢。人生翕炊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使当时卖国,甘心降虏,受人唾骂,安得留芳。古庙幽沈,仪容俨雅,枯木寒鸦几夕阳。邮亭下,有奸雄过此,仔细思量。”吃人的张巡,在文天祥们眼里,不仅不是面目狰狞、遗臭万年,反倒“留得声名万古香”。或许,这就是封建社会“为子死孝,为臣死忠”的主流价值观吧。

最无耻的,当属宋代徐钧,他在其诗《张巡》中写道:“析骸易子守孤城,六万惟馀四百人。生道杀民民不怨,千年庙食尚如新。”几万老百姓被活生生吃掉了,竟然毫无怨言?看来,“纵做鬼也幸福”式的灭绝人性、无耻之尤,其实早已有之且一脉相承。

由是观之,比张巡吃人更可怕的,是封建帝王及其鹰犬爪牙歪歪斜斜写着的“仁义道德”四个字,是无孔不入的洗脑大法和愚民教育。它们赞美吃人、宣扬吃人、鼓励吃人,吃人于无形,将正常人忽悠成食人恶魔。明末将领袁崇焕被扣上“卖国贼”的大帽子凌迟处死,刽子公然叫卖袁崇焕的血肉,割下一块肉,就高声报出价钱,老百姓争先恐后付钱购买,“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至于内脏则“截寸而沽”,百姓“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看看,连普通百姓也吃人,并且吃得大义凛然,认为自己是在捍卫“正义”。

最后,为了让读者沉重的心情多少放松一点,讲个传说吧。清代文学家王士祯写了一本笔记小说集《池北偶谈》,里边有一篇《张巡妾》:会稽有个生员名叫徐蔼,腹部突然长了个肿块,无论如何也治不好。他快死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女子,点明徐蔼就是张巡转世,而自己则是被其送给军士吃掉的小妾,并质问道:“君为忠臣,我则何罪,而杀以飨士?”你当你的忠臣,我又有什么罪,要被你杀掉送给别人吃?说完,白衣女子不见了,徐蔼也当即翘辫子嗝屁了。

尽管这只是个传说,却也表现了尚未被封建道德完全洗脑的一部分人的良知,寄托了他们对“善恶有报”和正常人性的渴望。看来,即便是家天下的暗黑时代,也有清醒者没有被完全洗脑,也有勇敢者甘冒风险以各种方式(比如神鬼故事、春秋笔法)来隐晦地表达自己的价值观和好恶。这些人,才是人性不灭的守护者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为冰冷彻骨的寒夜带来一点点温暖和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