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3日,高安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后,会同市公安局在八景车站附近对蒋某征、袁某莲的仓库进行检查。
当场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的卷烟84mm中华(硬)495条、 84mm中华(软)14条、84mm芙蓉王(硬)81条、84mm金圣(吉品)7条、75mm利群(夜西湖)23条、84mm白沙(珍品新版)4条、84mm钻石(玫瑰二代)25条、84mm双喜(软经典)5条、90mm黄鹤楼(硬平安)47条、90mm贵烟(跨越)10条、84mm利群(新版)5条、84mm利群(西子阳光)4条、97mm南京(雨花石)1条、84mm金圣(硬)2条,卷烟合计14个品牌723条整,案值30余万元,以上卷烟初步鉴定全部为真品卷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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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发证机关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得非法购进烟草制品,并做到亮证、定点经营。
《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烟草制品零售单位或者个人未在发证机关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按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非法购进的烟草制品。
来源:法治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