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今天(1月26日)发布消息,北京市信访办原副主任王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审查调查,其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参加迷信活动,大搞权钱交易。
在密云任职33年,曾任政法委书记
王宇,男,汉族,1966年3月生,北京市人。2021年5月,担任北京市信访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的王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当时,王宇就任这一职务仅一年半时间。
此前,王宇在密云区任职33年。
公开简历显示,王宇1986年9月开始参加工作,曾在密云县劳动局、密云县河南寨镇企业公司、河南寨镇、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等单位任职,曾任河南寨镇党委书记、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等职。
2014年11月,王宇晋升密云县委常委,直至2019年8月离开密云区,赴任市信访办副主任。2014年11月至2019年8月的近5年时间里,王宇曾任密云县(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年,2016年12月起担任密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年8个月。
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
1月26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对王宇的审查调查结论。
据通报,王宇存在“参加迷信活动”、“在干部录用、调整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人事录取、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
通报指出,王宇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王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北京市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了解,在2018年至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北京市查办了密云区两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其一:2020年7月30日,密云区人民法院对刘旭等17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以及秦二闯等6人关联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场罪、非法采矿罪4项罪名判处刘旭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一十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场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李安、崔正华等22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罚金。
其二:2020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高福新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9项罪名,判处集团首要分子高福新无期徒刑,判处李红军等16名集团成员十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王广双等5名公职人员以贪污罪、受贿罪等罪名,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其中,高福新案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高福新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之一。2020年12月25日,在全国扫黑办召开挂牌督办案件第8次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时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亓延军曾介绍,高福新案是一起时间跨度近20年、涉及面广的复杂案件。截至当时,该案共查处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5人,其中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4人。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