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吧6月23日讯 针对即将参加今夏东京奥运会的中国女足代表队,中国足协今天公布了《中国足球协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足协将根据此方法,进一步确定奥运会女足的18 4参赛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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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协会,女足俱乐部:
为做好东京奥运会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将《中国足球协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公布。
中国足球协会
2021年6月23日
中国足球协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
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做好东京奥运会备战和参赛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奥运选拔专项会议精神,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19〕107号),特制定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东京奥运会运动员选拔工作方案,该方案坚决贯彻公开、公正、透明的选拔原则,旨在建立科学的人才竞争机制和培养机制,优先选拔为国效力愿望强烈、意志品质一流的优秀运动员。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足球协会所辖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以下简称国家女足)参加2020年东京奥运会运动员的选拔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选拔工作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选拔工作的原则、程序、条件、标准和选拔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国家女足依据选拔办法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符合选拔条件的运动员,不得违反选拔办法搞变通、定特例。
第四条 综合考评、竞争择优原则
运动员选拔要采取公平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拔出思想道德优、综合素质好、竞技水平高且符合国家女足整体战术体系要求的运动员入选国家队。
第三章 组织与流程
第五条 成立2020年东京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组成;执行小组由中国足球协会主要领导、国家女足主教练、女子足球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是选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女足主教练是选拔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会纪委领导是选拔工作的监督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协会女子足球部。
第六条 选拔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杜兆才(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中国足协党委书记),陈戌源(中国足协主席)
副组长:闫占河(中国足协专职执委、纪检书记),刘奕(中国足协秘书长)
2.选拔工作执行小组
组长:陈戌源(中国足协主席)
成员:贾秀全(国家女足主教练),郑超勇(女足部部长),魏业政(女足国家队管理)。
(二)工作职责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管理和监督队员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对运动员的选拔程序和办法提出指导性要求,对队伍选拔工作做最终决定;
2.选拔工作执行小组职责:具体负责主持、协调运动员选拔的全面工作,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运动员技战术能力水平等相关问题;
3.主教练职责:具体负责国家女足运动员选拔工作,对运动员的技战术能力、心理能力、队伍位置需求等方面全面把握,是运动员选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相关选拔工作定期、不定期向选拔工作执行小组通报、向领导小组汇报;
4.女子足球部职责:与教练组一起,参与国家女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选拔工作中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协同主教练定期、不定期向选拔工作执行小组、领导小组通报、汇报相关选拔工作。
第四章 选拔工作程序
第七条 国家队运动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足球事业;
(二)具有为国争光的崇高信念,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众志成城的团结合作精神及努力攀登足球运动高峰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精湛的足球运动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及道德品行;
(五)具有成为国家队运动员的强烈意愿,能够自觉服从国家队的管理。
第八条 选拔工作的时间与方式
(一)选拔时间: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
(二)选拔方式:综合评估与数据化评估相结合。
1.综合评估
教练组通过国家女足每期集训和比赛对运动员技战术能力、身体竞技能力、心理素质、求胜欲望等方面进行评估。
教练组通过观摩国内女足联赛、全运会,并通过此前国际邀请赛、东亚杯、亚洲杯、亚运会、世界杯、奥运会预选赛等数次国际比赛运动员的表现,教练组根据队伍实际位置需求研究评议。
教练组、女子足球部通过运动员在国家女足训练、生活、比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2.数据化评估
通过运动员在过往国际比赛及国内联赛备战过程中的体能监测数据、生化指标、技术统计、出场时间等定量分析。
第九条 运动员产生程序和时间
在近两年重大国际比赛主框架结构不发生大变化情况下,逐步微调筛选出部分为国争光,体现女足精神,并能够补强队伍实力,符合教练组要求的运动员。
(一)教练组有针对性的到女超、女甲联赛、全运会各赛区进行考察,结合运动员场上表现和联赛数据,重点考察和选拔后腰、边后卫等位置运动员。
完成时间:2021年5月至6月
(二)东京奥运会前,将通过集训和比赛,从技战术水平、身体、心理等方面综合考察运动员,磨合阵容,确定奥运会18 4运动员参赛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完成时间:2021年6月至7月
(三)选拔领导小组审议入选运动员名单,并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入选运动员名单。
完成时间:2021年7月
第五章 选拔工作制度
第十条 会议制度
(一)教练组考察、集训、比赛期间,根据每日训练、比赛情况召开教练组会议,对每日的训练、比赛进行评估。
(二)运动员选拔领导小组根据执行小组的汇报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检查制度
选拔工作的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综合评估、公示反馈等全流程接受领导小组和社会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人员负责受理选拔工作中的申诉与举报。
第十二条 问责制度
严明组织纪律,对不按选拔办法选拔,或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报体育总局审批后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足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