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元足球”泡沫破裂以及国际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本赛季的中超联赛跌入了一个新的低谷期,而接下来产生的连锁反应就是不少俱乐部出现了严重的财务状况。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俱乐部都出现了拖欠供应商款项以及球员薪水的问题。据报道,在目前的中超18支球队中,除了泰山、海港、嵩山龙门以及4支中超升班马外,其他的11支球队都多多少少地存在着欠薪问题,而且不少球队的欠薪问题还非常严重。
因为俱乐部的欠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上个赛季的2支中超球队——青岛队和重庆队已经在今年正式解散。而像河北队这样的欠薪大户虽然留在了中超,也只能勉强支撑随时都有可能宣布解散。
近日,据某北京媒体报道,为了解决如今中超普遍存在的欠薪问题,中国足协也在近期拟定了新的《俱乐部欠薪解决方案及处罚规则》。
根据该解决方案,足协规定各欠薪俱乐部必须在本月31日前,支付球员不低于总额30%的欠薪。不能按时支付欠薪的俱乐部,将遭到禁止夏窗转会以及扣除联赛3个积分的处罚。
而另外两个清偿欠薪的时间分别为10月31日和12月31日,也就是说,中超各俱乐部必须在今年内将过去拖欠球员所有的薪水全部付清。未能在今年年底前结清所有拖欠薪水的俱乐部,将被降级或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从上述规定的细则来看,这一次中国足协是要向俱乐部的欠薪问题动真格的了。这对于被俱乐部长期拖欠薪水的球员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但对于俱乐部来说呢?这无异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众所周知,因为疫情原因,中超联赛已经连续3个赛季采取了赛会制的形式。这使得很多俱乐部都蒙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加上很多民营俱乐部的母公司也出现了财务状况,现在这些俱乐部还有钱能够继续支撑下去就已经非常难得了,哪还有多余的钱来清偿过去几个赛季的欠薪?
所以,如果足协真的照章办事,那么造成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一些中下游水平的中超球队在联赛结束后出现负分的情况。更加极端的结果是,一些本来就已经难以为继的俱乐部没到本赛季结束就已经宣布解散了。
而这对于中超联赛来说无疑将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多支球队解散后即便有中甲球队递补,恐怕也凑不齐中超的18支球队。
相信,足协的相关领导也应该能够考虑到一旦这个规定执行下去,中超联赛会出现崩盘的情况。而足协在这个时间点出台这样一个根本执行不了的规定,到底出于何种目的?真是有些让人看不懂。
因此,我们也希望足协能够从维护中超联赛的健康和稳定性出发通盘考虑,多做一些对俱乐部和球员真正有帮助的实事,而不是只做一些表面文章。比如,尽快退还此前各俱乐部交的外援调节费,就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俱乐部的欠薪问题,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