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2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
考生须知
01 适应对象
1、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含非全日制)。
2、我校研招网公示的初审通过并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复试费的博士研究生考生(含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博士生)。
注:部分学科、专业有多样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相关学院(部)复试工作办法。
02 考试要求
天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即博士层面的“多元考核”,两种表述为同一含义)主要以远程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部)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详见天津大学研招网,网址:yzb.tju.edu)。
请考生听从复试秘书安排,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登录复试系统备考(具体查看学院复试通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部)。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03 考试准备
1、资格审查
(1)硕士:考生在复试前,需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
202.113.8.92/TGSR/index.action)缴费,并下载《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2)博士:鉴于疫情防控客观影响,不再统一组织全校性的现场确认环节,由各学院具体组织。考生需根据学院安排提前下载《2022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单》(预计于4月1日后开通下载),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后按学院要求进行提交。详见学院后续发布的《院级多元考核方案》。
各学院的远程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研招网以及各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博士复试预计于4月上旬至5月中上旬期间进行,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如有变化将另发通知请关注我校研招网,以最新通知为准。
2、硬件设备:
远程复试考核一般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保证设备具摄像、话筒功能完备,保证网络环境稳定。复试期间,手机尽量使用WIFI联网,并拔除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
3、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具体软件一般使用腾讯会议,学院另有要求的可查看各学院(部)复试办法。
4、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参考环境如下:
5、材料审核:
(1)硕士: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复试秘书查验身份,复试期间需向复试专家展示。
(2)博士:考核开始前,考生应主动出示资格审查单上要求的报考材料以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后续发布的多元考核办法。
04 复试纪律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8、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
9、考生复试全程,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05 远程复试平台
1、腾讯会议:
meeting.tencent/support.html?from_origin=https://meeting.tencentfrom_pathname=/index.htmlfrom_fromSource=sem4_gwzcw.3910919.3910919.3910919;
2、其他软件:
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学院复试工作办法。
06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2-27404743、022-27406405(硕士);
022-27401195、022-27409520(博士)
邮箱:
yzb@tju.edu(硕士);
tjub27401195@126(博士)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附:天津大学各学院招生办法陆续公布,详情见下表:
(以下详细信息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网页查看)
学院代码
名称
201
机械工程学院
20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205
建筑工程学院
206
建筑学院
207
化工学院
20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9
管理与经济学部其余专业
工商管理MBA
高级工商管理EMBA
公共管理MPA
会计(全日制)MPAcc
工程管理MEM
210
理学院
211
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212
教育学院
21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26
生命科学学院
227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29
国际工程师学院
230
法学院
231
地球系统科学学院
232
微电子学院
233
数学学院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35
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236
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会计(非全日制)MPAcc
239
分子+研究院
242
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244
智能与计算学部
245
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308
国际教育学院
433
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
435
应急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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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赵天翼
底图设计 / 王潇晗 王骏达
审核 / 王鑫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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