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JR史密斯在两天前的那个迷之失误几乎火遍了全网,不只是在国内如此,包括国外的一些球星和媒体都在那一刻疯狂吐槽了他,以及,至今为止还有无数新的PS作品诞生。
你可能会说:“没办法,谁让他是JR史密斯呢?”
回到2004年选秀,很少有人知道,JR史密斯其实和詹姆斯一样也是一个高中毕业就进入NBA的球员,作为2004届选秀的18号秀,JR如同每一个高中毕业就进入NBA打拼的球员一样,天赋和潜力丝毫不受怀疑——在进入NBA前的麦当劳全明星赛上,他甚至和那一年的状元德怀特霍华德共享了MVP,可惜他也有着所有高中生球员都可能有的问题:心智不成熟。
这一点几乎贯穿了JR的生涯,先从篮球场外来说,JR的左腹部赫然用英文纹着:我爱金钱——事实上这也是他当时跳过大学直接进入NBA的最大原因。不仅如此,14年生涯,关于JR的各种花边从来没有停止,比如他曾经和蕾哈娜拍拖过,比如他曾经多次超速驾驶,甚至因此让自己的好友丧命,比如有部分球迷可能还会记得,JR史密斯一度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厄尔史密斯三世,但是很快就改了回来,又比如,两天前那个迷之失误,他本人已经有过2次完全不一样的回应了,就是不肯坦诚地说出他当时在场上对詹姆斯说的那句话——“我以为我们领先”。
因此从种种新闻你都可以看出来,这个身上布满纹身的球员确实非常不安分,但是如同罗德曼,这类球员能够在NBA生存下去总有着属于自己的优势。JR作为一个身高只有1米95左右的分卫,有着2米08的臂展,他的身体素质出色,爆发力出众——大概这也是他能够在杜兰特面前摘下前场篮板的原因之一,而且他的进攻欲望极强,不论是在哪个时期都有过十佳球级别的扣篮,外线三分能力更是一绝。
几个有意思的数据,JR史密斯生涯已经命中了1917个三分,不出意外的话,下个赛季他就能将自己的三分命中数提到历史第九的位置,以及现役球员中,有过多次单场命中10个三分的,除了库里和汤普森外也就只有JR史密斯一人。
然后便是他在篮球场上的问题了。
在新奥尔良,他的教练是拜伦斯科特,因为球队交易走了巴郎戴维斯和大卫韦斯利,JR史密斯早早地坐上了首发,然而成为首发的他却没有得到更多的上场时间,因此他在采访里公开炮轰拜伦斯科特,认为斯科特作为一个教练过于自大,结果便是他得到的机会越来越少,随之在2006年夏天,他申请交易,也成功地被送到了掘金。
在丹佛,JR史密斯的身边有着已经成名的安东尼,这一次他的上司则是乔治卡尔,有意思的是,JR终于在掘金接受了自己的替补角色——没办法,谁让艾弗森来了。然后JR就这么在掘金浑浑噩噩地和安东尼度过了5年,你说当时的掘金有实力竞争总冠军,但实际上也就只有2009年成功冲出过首轮,那支掘金和JR一样,进攻端抽风得厉害,2011年,安东尼想走了,JR则和卡尔喋喋不休地互骂,于是两人都被送到了纽约。
大苹果城确实是一个曝光度极高的地方,大概所有不认识JR的人,想不在新闻里听到他的名字都困难,他可以连续5场20 ,甚至拿下赛季最佳第六人,也可以连续3场比赛尝试解下对手的鞋带,最骚的是他还成功了2次。尼克斯队史有过太多被媒体称作是“毒瘤”的球员,这些球员的特征都是,打得好被无限夸赞,打得不好就被贬到渣都不剩,马布里、兰多夫甚至后几个赛季的安东尼都是如此,当然,还有JR史密斯,在纽约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这样的存在。
直到2015年,29岁的JR迎来了生涯最大转折,他在一笔三方交易当中被送到了骑士。
骑士的初衷很简单,他们想要摆脱不适合体系的迪昂维特斯,升级自己的替补能力,于是换来了JR和香波特,当然骑士也考虑到了JR的刺头属性,他们甚至还咨询了詹姆斯的意见,相信不管对于詹姆斯或者JR,在彼此身边打球其实都是一个挑战。
如同JR今天在采访中说到的:“在詹姆斯身边打球,既是荣耀,同样也是毒药。”确实,在骑士他可以冲击作为一个篮球运动员最纯粹的目标,但是因为他身边站的是一个如此伟大的球员,一旦打得不好,外界的批评便不绝于耳,这就要求他比之前更加投入,尤其是在防守端,原本身体素质就不差的JR一旦提高压迫性其实也能成为一个合格的3D。
当然,他也有犯错的时候,2015年夏天,打完总决赛的JR信誓旦旦地跳出自己剩余一年600多万的合同,结果自由市场无人问津,最终只能和骑士签下2年1000万的合同,好在2016年总决赛,JR用自己的三分和防守压迫力成功帮助骑士拿到了一座总冠军,并且最终得到了一份4年5700万的大合同。
虽然现在来看,这份合同确实不太匹配他的表现,但是考虑到2016年夏天工资帽大涨,每个球队都凭空多出了3000万空间,骑士若不留下他,多的会是球队愿意给他开一个千万合同,从这一点上来说,JR确实是凭借着自己的表现拯救了自己的未来。
大概更多人记住的还有这两幕,在2016年总决赛夺冠之后,JR发布会上泪洒当场,以及他在游行当中迟迟不肯穿上衣服,由此网上还有了JR同款纹身衣服的搞笑事情。但这也确实是JR,他的性情就是如此,他在场上的激情和感染力有时候会让你忘记他到底有多么神经。有一个说法是,每一个冠军球队都需要一个刺头型的球员,比如公牛有罗德曼,湖人有阿泰斯特,勇士有格林,那么骑士也许就是JR。
总而言之,这也就是JR史密斯,你不喜欢他,没关系,他不是全明星,不是最佳阵容,也不是尼克杨这种非常搞笑和讨喜的存在,原本不喜欢才是正常。甚至未来多年后,人们记住的可能还只有他的失误有多无脑,但是他确实用某种方式被人们记住过。以及哪怕骑士球迷再不喜欢,他们也得希望JR能够振作起来,并且在接下来的比赛里发挥出自己“刀”的部分。正如詹姆斯所说:“不管外界声音有多糟糕,你始终是我们的冠军射手,忘了它,我们需要你的斗志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