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错报道 27日,围绕中超愈演愈烈的裁判争议,有两件事情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第一,这天上午,中国足协在中超联赛裁判工作内部会议上通过专家解析,认定艾堃对费莱尼最后进球的判罚为“误判”,这一次,足协“认错”(认为裁判有错)了。
第二,早前一直有媒体在吹风“足协要处罚鲁能”的事有了实锤。本报从中国足协了解到,在山东鲁能与河北华夏幸福的排位赛进行之前,足协已经做出了对22日当晚冲击VAR室的多名鲁能工作人员包括助教、翻译等的处罚,禁赛最长可达7个月。很微妙的是,到目前为止,中国足协尚未官方公布这一处罚。
对于足协此次在较快时间内公布了对于裁判的评议,普遍的观点认为,这次明显误判让足协承受了巨大压力,费莱尼进球被吹,让人感觉到鲁能是连续遭遇争议判罚,甚至不少人认定,这就是裁判圈抱团对鲁能球迷查沈寅豪论文的报复,而把打进的球吹出来的做法,已经突破了多数人对于中国足球底线的认知。
不仅鲁能方面的媒体工作人员和球迷群情激奋,更多中立的媒体和球迷也加入了声讨,而在三场比赛过程中,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都表达了对裁判的质疑和对足协在裁判管理上的批评,压力之下,足协有所表示也在情理之中。
虽然中国足协是难得的通过媒体公开承认了裁判的误判,但很显然,如果这仅仅是在压力之下的一种妥协态度,而不是对于裁判整体治理的开始,这次公开“认错”可能带来的反噬更大。
众所周知,按照惯例,足协在认定艾堃错判之后,艾堃会受到一定场次的内部停哨,但此种举措对鲁能的影响尚未可知:裁判短期内当然会有所收敛,在判罚上更加谨慎,但艾堃停赛的话,或许会加剧裁判圈对鲁能的仇视态度。
更加遗憾的是,足协在“认错”同时,特意否认了“裁判抱团”的说法。如果说,此前这只能算一种猜测,那么,经历了失球方都没有异议、VAR室却悍然主导改判的奇闻,目睹了裁判们列队为“英雄”送别的丑剧,甚至见识了连具有最起码专业常识的人都不可能做出的“误判”之后,还有谁会怀疑,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圈子对整个行业的羞辱?而就其不避嫌、不做任何掩饰、不设任何技术门槛的“作案”特点来看,这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报复行为和公然示威。
事实上,足协必须充分认识到,裁判问题其实已经非常严重,绝不仅仅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裁判工作已经成为影响中国足球形象乃至中国足球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不和谐的执法环境,始终无法统一的执法标准,潜在的裁判可能主观改变比赛结果的危险,不仅对联赛造成了几乎是不可逆的负面影响,更是对于所有投资人已经构成了巨大的压力。
根据普华永道在2017年公布的数据,2016赛季中超总成本110亿,这意味着中超俱乐部投入不低于100亿,而2016赛季只是中超泡沫化的开端,在中超泡沫化最疯狂的2018赛季,中超16家俱乐部的总投入预计在200亿左右。
目前中超投资趋于理性,但在经济下行趋势下,投资人承担的巨大压力并没有缓解,有投资人自身资产负债率在80%到90%左右,有投资人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更有多家俱乐部出现拖欠工资、转会费等窘境。
在这种沉重的压力下,如果一家动辄年投资数亿、十数亿、数十亿的俱乐部可以随意被几个裁判玩弄于股掌之中,对于中国职业联赛毫无疑问是莫大的讽刺,自然会出现:去者肆意嘲笑,留者一脸彷徨。更何况,有明确消息显示,多家俱乐部在沉重压力下已经显露了去意,但考虑到企业形象及其他相关影响,也只是在硬撑。
鲁能是一家国企俱乐部,这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决然退出,但如果有其他私企俱乐部遭遇同样情况,投资人岂不是恰好可以就坡下驴、顺势退出呢?要知道,这种被“逼走”的方式,可不影响企业形象,可不会引发对企业的舆论反响,但是,中国足球的形象怎么办?中国足球的舆论反响怎么办?
这才应该是中国足协此次“认错”之后应该反思的。重要的不是“认错”,更应该是改进:如何在裁判选拔、管理、选派等机制上建立更合理的、开放的机制。“认错”只能短期震慑裁判,唯有更加健全的制度才可以长治久安,包括职业联盟在裁判管理上的作用和价值。
有足协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足协也一直在关注裁判判罚问题,也在努力去探讨建设更加完善的制度:“裁判问题,足协其实也很被动,很多事情其实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绝非外界想象得那么容易。其实新的足协班子上任之后,也一直在探讨推动裁判制度的完善,现在也希望各方能够给予足协更多的耐心。”
从对于鲁能俱乐部相关人员的处罚到本报发稿时还秘而不宣,应该可以体会到中国足协在裁判管理上的难度。22日当晚,确实有鲁能方面人士冲击了VAR室,以鲁能工作人员为主,球员并未参与,足协此次处罚基本可以确认是准确的,但足协一直不公布,鲁能方面的绝对沉默,让人感觉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
至于足协为何没有公开处罚,或者尚未公布处罚,或许源于足协怕进一步刺激鲁能球迷,这个举动也被视为和“认错”类似的缓和矛盾的措施。而艾堃的这次判罚显然是中国足协也没想到的,所以才有了这次“认错”。
好吧,允许我们追问,那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