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真实案件记述,旨在:
「破解犯罪心理,捍卫人间正义!」
「探查人性阴暗,杜绝犯罪发生!」
宋朝之前的刑狱官们断案,有智慧的人用计谋,愚笨的人用刑罚。但智慧型的刑狱官实在是太少,所以屈打成招的冤案屡见不鲜。不过从宋朝开始,在宋慈《洗冤集录》的指引下,刑狱官们又多了一条办案的方法。不仅大大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而且还破解了不少疑难的奇案。
那么宋朝的尸体辨认法是否真的如此神奇呢?今天我们不妨来看一宗发生在宋朝嘉熙年间的焦尸奇案,看看宋慈是如何通过辨尸的方法破案的。
发现焦尸
嘉熙五年,宋慈从广东刑狱转任至常州知州。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宗离奇的焦尸案,和两年前福建剑州的焦尸案不同,这起焦尸案的过程曲折离奇,若不是他从死者的眼睛上发现端倪,恐怕死者的冤屈永远都无法昭雪。
话说宋慈刚到任的第二天傍晚,他正在府衙中翻阅前任知州留下的卷宗。不一会有个衙差急匆匆地前来禀报,说城郊有一户人家着火,屋内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宋慈赶紧放下手中的书卷,简单整理一下衣帽后跟着衙差来到了事发地点。
宋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烧毁的房屋,然后又看了一眼尸体,发现死者呈俯卧状,双手向前,右手还拿着一个酒瓶。
看完这些之后,宋慈随后便开始了解前后的经过。
根据前来救火的邻居以及衙役们介绍,烧死的人姓王,因为家中排行老三,所以人们称他为王三。
王三家中贫瘠,到了三十好几才讨到一个老婆刘氏。但好在刘氏贤惠,不但没有嫌弃王三家穷,而且还勤劳肯干,是一个难得的好女子。
然而不幸的是,前几日刘氏在回娘家的路上遭遇了土匪而被杀害,在这之后,王三整日昏昏沉沉借酒消愁,直到这场大火的发生,王三的手里还握着个酒壶。想来定是酒后失火,才有了这次悲剧。
然而宋慈却觉得并不简单,因为两年前的剑州焦尸案也是如此,表面上是死者酒后失火,背后却是一起杀人纵火案。
果不其然,当宋慈检查完尸体之后发现,死者口鼻之中并无任何烟灰,这证明死者是被人杀死后焚尸的,和之前的剑州焦尸案非常相似。
但之前的死者是一名瓦匠,因为知道了富商的一个秘密而惨遭灭口。而这位王三因为平时少言寡语,因此没朋友,也没有和其他人发生过口角或是结仇。那么是什么人要将他杀死呢?
尽管明知死者是被人杀死,却无法找出被杀的理由,那么也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排查,案件进入了死胡同。
发现破绽
宋慈不甘心,于是他再次检测尸体,这次他更加的仔细,把一些之前忽略的地方也都检查了一个遍,果然让他发现了端倪。
原来死者当时是趴在地上,所以眼睛损失并不严重,而从眼睛的颜色可以看出,死者其实是一位六十岁以上的老者,而并非王三这样的年轻人。
此外之前宋慈检查时只关注口鼻中的烟灰,并没有过多检查死者牙齿的腐坏状况。经过再次查看,牙齿的腐坏程度也比较严重,符合年老的特征。
所以经过这次检查后宋慈确定,死者并非是王三,而是另有其人。
那么宋慈是怎么从死者眼睛中找到问题的呢?
因为人的眼睛里有一层透明的膜层,而膜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白色逐渐变成黄色。按照如今的科学解释,这叫做“色素沉淀”,是经过长年累月的沉淀后的一种自然现象。
可以说,即便尸体成为了焦炭无法辨认出年龄,那么在不解剖尸体的情况下,只要看一看眼球的颜色以及牙齿的腐坏程度,就可推断出死者的大概年龄。
查到死者的年龄之后,这起案件就更加显得扑朔迷离。烧死的老者是谁?他怎么会死在王三的家中。而王三又去了哪里?老者是否是他杀死的呢?
想到这里,宋慈马上唤来衙役,让衙役们张贴告示,看看常州城是否有老人失踪。
但接连几天都没有任何消息,这让宋慈很是奇怪,难道死者不是常州人?可转念一想,若不是常州人,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又是怎么来到常州的?又怎么会出现在王三的家中?难道此人和王三认识?
想到这里他又叫来衙役,更加详细地询问了王三的家庭情况。
衙役对本地人员的情况自然是非常了解,他回答道:“王三有一位老父亲,因为妻子死的早,所以独自抚养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而在王老汉的这些子女中,数大儿子有些出息,在隔壁县里做些小生意,日子过得不错。二儿子因为家穷选择了入赘,现在住在常州城里。这王三的情况前面都说过了。至于小女儿不知为何,在15岁的时候投井自尽了。”
宋慈继续问道:“王老汉如今多大年纪?”
衙役回答:“如今六十有余”。
宋慈接着问道:“那王老汉如今在哪?”
衙役回答:“听说前几天被隔壁县大儿子接去享福了。”
宋慈马上说道:“不对,你赶快去隔壁县王老汉大儿子家把王老汉找来,若我猜得没错,这死者其实就是王老汉。”
衙役一听不敢怠慢,马上去隔壁县寻找王老汉。
两天之后衙役返回并向宋慈禀报,说王老汉重病在身,现在无法前来。
宋慈很是奇怪地问道:“那你亲眼见到王老汉了没有?”
衙役回答:“没有见到,是王家大儿子这么说的。”
事情到了这里,宋慈越发觉得事情不简单。但所有事情似乎都很正常,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峰回路转
案件再次陷入死胡同,而宋慈也只能将所有发现的细枝末节拼凑在一起反复思考。突然他想到了王老汉那个投井自杀的小女儿,或许这里就有他想知道的答案。
随后宋慈对王老汉和他的小女儿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经过多方面的了解之后,王老汉小女儿投井自杀的事情总算弄明白了。
原来王老汉的女儿并非无故自杀,而是被逼无奈。原因是生前被王老汉多次欺负,所以才会做出轻生的举动。
那么这就说明王老汉是一个有违伦理之人,既然如此,他的几个儿子肯定知道此事。.
所以结合案情后可以大胆地推测,若烧死的人就是王老汉,那么王三必定是凶手。而王三之所以要杀掉亲生父亲,很可能是因为他妻子也被欺负了。
假如这些都成立,那么王老大知道父亲有这种不良的嗜好,于是就为王三圆谎,甚至王三很可能就藏在王老大的家中。
推断到这里之后,宋慈便以调查案件为由,对王老大的宅院进行了突击搜查,果然在后面的厢房中发现了王三。
真相大白
经过审讯,案件的经过和宋慈的推测无二。王三杀人的原因,就是因为王老汉欺负了刘氏,所以刘氏想要和王家断绝关系,这才收拾包裹独自回家,不料半路被土匪截杀。
妻子死后,王三就恨透了父亲,所以就将父亲骗到家中并拿一块厚布将其捂死,然后将一个酒壶放入王老汉的手中,最后点着了房子把王老汉烧成了一具焦尸,伪装成王三自己酒后失火的现场。
因为事前他已经散播了王老汉被王老大接走的消息,于是他就找到大哥,并说出了自己的罪行。大哥对此也表示无奈,但毕竟父亲有错在先,所以他就决定帮弟弟圆谎。
案件到此水落石出。不得不说,此案确实曲折离奇,若是一般的刑狱官,定然是无法破案。而宋慈仅凭死者的眼睛就找出了破绽,并随着破绽一路追查,这才让真相得以大白。
从此老人的眼睛为黄色的经验也被广为流传,直到明朝时期被兰陵笑笑生写入了《金瓶梅》中,从此“人老珠黄”这句成语也就诞生了。
专栏历史奇案之春秋篇作者:武品文史5.9币157人已购查看
参考资料:《洗冤集录》、《金瓶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