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西斯主义在美国的崛起
文丨 托马斯·迪洛伦佐
奥派经典社会学作品《有组织犯罪》一书作者
Thomas J. DiLorenzo
当人们听到“法西斯主义”这个词时,他们自然就会联想到丑陋的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就像墨索里尼和希特勒极权主义政权所实行的那样。但法西斯主义还有一个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在20世纪20、30年代的欧洲,被称为“社团主义”(corporatism,也称统合主义),这是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实行的经济极权主义的一个基本要素。意大利和德国20世纪30年代采用的所谓“社团主义”,当时被美欧相当多知识分子和政策制定者奉为“典范”。事实上,就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法西斯主义的一个版本被美国的政治家所接受,并存活延续至今。美国人没把这些政策称为“法西斯主义”,而是“计划资本主义”。法西斯主义这个词在政治上可能难以被人接受,但其同义词“产业政策”却一如既往地受到欢迎。
自由世界与法西斯主义调情
很少有美国人知道或能回忆起,在20世纪30年代,竟有那么多美国人和欧洲人将经济法西斯主义视为未来的浪潮。美国驻意大利大使理查德·柴尔德(Richard Washburn Child)对“社团主义”印象深刻,他在墨索里尼1928年自传序言中写道:“也许可以敏锐地预测,任何人都表现不出与墨索里尼相当的永恒伟大(…)。”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在1927年这样说:“如果我是一个意大利人,我肯定会完全支持你”,并且“穿上法西斯黑衫”。直到1940年,丘吉尔仍然夸墨索里尼是“一个伟人”。
美国国会议员、众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主席索尔·布鲁姆(Sol Bloom)在1926年说,墨索里尼“如果成功了,不仅对意大利,而且对我们所有人都将是一件大事。正是他的灵感、他的决心、他的不懈努力,让意大利真正地恢复了活力。”
最直言不讳的美国法西斯分子之一,就是经济学家劳伦斯·丹尼斯(Lawrence Dennis)。在他1936年出版的《即将到来的美国法西斯主义》(The Coming American Fascism)一书中,丹尼斯宣称,“18世纪美国做派”的捍卫者,肯定会成为“他们自己同胞的笑柄”,而采用了经济法西斯主义,将强化美国的“民族精神”,并以这种精神来支撑“公共福利和社会控制的事业”。丹尼斯随后哀叹道,经济法西斯主义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就是“自由主义法律规范或私人权利受到的宪法保障”。
某些英国知识分子也许是被法西斯主义迷得最神魂颠倒的人。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在1927年宣布,他的“社会主义者(同伴)应该对终于找到一个社会主义者感到欣喜,他说话和思考,就像负责任的统治者一样。”【Richard Griffiths, Fellow Travellers of the Right: British Enthusiasts for Nazi Germany, 1933-39 (London: Trinity Press, 1980)】他帮助组建了英国的法西斯联盟,据该组织创始人奥斯瓦尔德·莫斯利爵士(Oswald Mosley)所说,其“社团主义国家的大纲”立足于“意大利模式”。美国作家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在访问英国时宣称,墨索里尼“延续了托马斯·杰斐逊的使命。”
萧伯纳对墨索里尼赞不绝口
因此,关键在于认识到,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法西斯主义在20世纪20年、30年代被广泛接受。法西斯分子的个人恶行后来遭到了众口一致的谴责,但经济法西斯主义的实践从未被人声讨过。时至今日,不了解历史的人还在重复着一个老掉牙的口号:尽管墨索里尼有很多缺点,但他至少“让火车按时运行”,这暗示着,他的干预主义产业政策是成功的。
意大利“社团主义”制度
墨索里尼实行的、被许多知识分子和政策制定者推崇的所谓“社团主义”有几个关键因素:
1、国家优先于个人。
《韦氏新大学词典》(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将法西斯主义定义为“一种政治哲学、运动或政权,让国家(通常)还有种族凌驾于个人之上,且代表着一个中央集权的专制政府。”
这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认为个人拥有优先于政府的自然权利;政府的“正当权力”只来自于被治者的同意;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而不是扩张国家的权势。
墨索里尼将这些自由主义思想(在欧洲“liberal”一词的意义上)视为法西斯主义的对立面。“法西斯主义的人生观,”墨索里尼写道:“强调国家的重要性,只有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下,才接受个人。它与古典自由主义相对立,以个人名义否定国家;法西斯主义重申国家的权利,认为它才表达了个人真正的本质。”
墨索里尼认为,政府保护个人权利是不自然的。“社会只为组成社会的个人享有福祉和自由而存在的格言,似乎不符合自然的规划。”“如果古典自由主义意味着个人主义,”墨索里尼继续说:“那么法西斯主义就意味着政府。”
因此,法西斯主义的本质是,政府应该是人民的主人,而不是仆人。不妨对此沉思一下。在美国,有谁真的相信这不是我们现在的情况?国内税收部门的公务人员真的是我们的“仆人”吗?现在许多州的年轻人都要提供义务“国民服务”,而且是联邦资助项目的一部分,这难道不是强迫个人为国家服务的典型例子吗?美国工业和社会的大规模管制和管理背后的整个理念,不就是个人应该被迫按照一小撮政府精英所定义的方式行事吗?当美国首要的医疗保健改革者最近宣布对一名92岁的老人进行心脏搭桥手术是“资源浪费”时,这难道不是法西斯主义理想的缩影——由国家而不是个人来决定谁的生命是有价值的,谁的生命是种“浪费”?
美国宪法是由相信个人权利的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并试图保护这些权利不受政府侵犯的个人起草的。但是,由于法西斯/集体主义哲学影响力太大,过去半个世纪的政策改革几乎废除了许多这些权利,所借助的仅仅是忽视宪法中许多旨在保护这些权利的条款。正如法律学者理查德·爱泼斯坦(Richard Epstein):“宪法中的征用条款(…)及类似条款使得(…)让我们对许多代表着20世纪的改革和制度产生了怀疑。这些制度包括:分区制、租金控制、劳动补偿法、转移支付、累进税。”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这些改革最初都是在30年代采纳的,当时法西斯/集体主义哲学正处于鼎盛时期。
甘地也是墨索里尼的支持者
2、有计划的产业“和谐”。
意大利“社团主义”的另一块基石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该是临时性的,而应该由某个中央计划委员会来“协调”。在意大利,政府干预“过于多样、变化多端、反差太大。干预不是(…)有机自然的,而是依个案进行,视需要而定。”墨索里尼在1935年抱怨说。法西斯主义将通过引导经济向“某些固定目标”发展来纠正这种情况,并将“在经济领域引入秩序”。墨索里尼的顾问福斯托·皮蒂利亚尼(Fausto Pitigliani)认为,“社团主义”计划将使政府对意大利经济的干预具有某种“目标统一性”,正如政府计划者所定义的那样。
罗伯特·赖希(Robert Reich,现任美国劳工部长)和艾拉·马加齐纳(Ira Magaziner,现任联邦政府医疗改革“沙皇”)在他们合著的《照料美国的商业》(Minding America’s Business)一书中表达的正是这些观点。为了对抗“杂乱无序的市场”,干预主义产业政策“必须努力将政府的全部目标政策——采购、研发、贸易、反托拉斯、税收减免和补贴——整合为一个连贯的战略(…)”
赖希和马加齐纳齐声哀叹道,目前的产业政策干预是“由行政机构、国会和独立监管机构作出的零散和不协调决定的产物(…)。没有一个综合战略来利用这些项目来改善(…)美国经济。”
在他1989年出版的《寂静的战争》(The Silent War)一书中,马加齐纳重申了这一主题,他倡导成立一个像国家安全委员会那样的协调组织,采取战略性的国家产业观。事实上,白宫已经成立了一家“国家经济安全委员会”。干预主义“产业政策”其他每一个倡导者,都提出了类似“目标统一性”的论点,正如皮蒂利亚尼半个多世纪前首次描述的那样。
墨索里尼在美国影星中大受欢迎
3、政商“伙伴关系”。
经济法西斯主义的第三个定义性特征是,虽然也允许私有财产和企业所有权存在,但实际上由政府通过政商“伙伴关系”来实施控制。然而,正如安·兰德(Ayn Rand)常指出的那样,在这种伙伴关系中,政府总处于优先地位,或者说是占据主导地位的那方“伙伴”。
在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企业被政府编组成法律认可的“辛迪加”,如“全国法西斯商业联合会”、“全国法西斯信贷和保险联合会”等等。所有这些“法西斯联合会”都由一个称为“社团”的政府计划机构网络来“协调”,每个行业一个。一个大型“全国社团理事会”,作为各家“社团”的全国监督者,有权“颁布强制性条例”。
这种错综复杂的监管安排目的在于,政府可以“确保每个特定行业或生产活动部门的各类生产者之间的(…)合作。”政府安排的“合作”是必要的,因为“私人首创精神的原则”只有在政府官僚所定义的“为国家利益服务”时才能发挥作用。
这种由政府授权和主导的“合作”理念,也是所有干预主义产业政策计划的核心所在。赖希和马加齐纳写道,一个成功的产业政策“需要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小心协调”。“政府和私营部门必须协同配合。”“现在经济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协调、合作和谨慎的战略选择,”这是由政府指导的。
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也响应了这一主题,主张成立一个“国家再工业化三方委员会——包括劳工、企业和政府的代表”,据称该委员会将“计划”经济。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的国家政策中心也发表了一份由来自拉扎德兄弟、杜邦、宝来、克莱斯勒、电子数据系统等等公司企业的商人撰写的报告,宣传一种所谓的立足于“政府、企业和劳工合作”基础之上的“新”政策。另一份报告是由“重建美国”组织撰写的,由罗伯特·赖希和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莱斯特·苏罗(Lester Thurow)、劳拉·泰森(Laura Tyson)、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帕特·乔特(Pat Choate)和劳伦斯·奇默林(Lawrence Chimerine)于1986年共同撰写,他们敦促通过“政府、企业和学界间的公私合作”来“加强团队合作”。这份报告呼吁由政府计划人员制定“国家目标和指标”,制定只允许进行政府定义的“生产性”投资的“全面投资战略”。
丘吉尔狂热崇拜墨索里尼,在英国模仿其经济政策
4、重商主义和保护主义。
每当政客们开始谈论与企业的“合作”时,就是握紧你钱包的时候了。尽管法西斯主义者口口声声说要“全民合作”,为国民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工作,但事实是,重商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做法充斥着这个体系。意大利社会评论家加埃塔诺·萨尔维米尼(Gaetano Salvemini)在1936年写道,在“社团主义”下,“是国家,也就是纳税人,要对私人企业承担义务。在法西斯意大利,国家为私人企业的失误买单。”只要生意好,萨尔维米尼写道:“利润仍归私人所有。”但当经济萧条来临时,“政府把损失加到纳税人负担上。利润归私人和个人。损失归公共和社会。”
《经济学人》在1935年7月27日发表社论说,意大利社团主义国家“只相当于建立一个新的、代价高昂的官僚机构,那些舍得花钱的实业家,几乎可以在这些官僚机构那里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以牺牲在这个过程中被排挤出去的小人物为代价,实行最恶劣的垄断做法。”换句话说,“社团主义”,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公司福利制度。“意大利经济体系的3/4,”墨索里尼在1934年吹嘘说:“都得到了政府补贴。”
如果这听起来很耳熟,那是因为这正是农业补贴、进出口银行、对“受偏袒的”商业借款人的担保贷款、保护主义、对克莱斯勒的救助、垄断性特许经营以及由美国纳税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的无数其他公司福利形态的结果。
在意大利,企业和政府之间密切“合作”的另一个结果是“在(…)政府公务员和私人企业之间不断地进行人员交流。”由于这种政商“旋转门”,墨索里尼已经“在国家中创造了一个为私人利益服务的国家,而这些私人利益并不总是与国家总体利益协调一致。”
墨索里尼的“旋转门”向四面八方转动:
“卡亚诺先生(Caiano)是墨索里尼最信任的顾问之一,他在战前和战时都是皇家海军军官;战争结束后,他加入了奥兰多造船公司;1922年10月,他进入了墨索里尼内阁,海军建设和商船补贴都由他的部门控制。卡瓦列罗将军(Cavallero)在战争结束时离开军队,进入倍耐力橡胶公司(…);1925年,他成为陆军部副部长;1930年,他离开陆军部,进入安萨尔多军火公司工作。法西斯主义出现后,在意大利大型(…)公司的董事中,退役将军和现役将军变得非常多。”
这种做法如今在美国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国防工业领域中,因此几乎不需要做进一步评论。
从经济角度来看,法西斯主义当时意味着(现在也意味着)干预主义产业政策、重商主义、保护主义,以及一种使个人屈服于国家的意识形态。“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是对法西斯主义经济哲学的恰当描述。
总的来说,集体主义,特别是法西斯主义背后的整个思想,就是让公民屈从于国家,并将资源分配权交到少数精英手中。正如美国法西斯经济学家劳伦斯·丹尼斯高谈阔论的那样,法西斯主义“不接受自由市场中存在消费者或交易者主权这样的自由主义教条(…)至少这种教条认为市场自由和获得竞争性利润的机会是个人权利。”这种决定应该由一个被他称为“精英”的“统治阶级”来做出。
德国经济法西斯主义
德国的经济法西斯主义走的是一条几乎相同的道路。德国法西斯主义思想之父之一保罗·伦施(Paul Lensch),在《世界革命三年》(Three Years of World Revolution)一书中宣称:“(国家)社会主义必须有意识地和坚决地反对个人主义。”德国法西斯主义的哲学体现在这样一个口号上:Gemeinnutz geht vor Eigennutz,意思是“公共利益高于私人利益。”希特勒在《我的奋斗》(Mein Kampf)中说:“雅利安人的精神品质并不是最好的,”但以最崇高的形式,他“甘于将自我置于社会之下,时机一至,甚至牺牲自我。”个人“没有权利,只有义务”。
在这种哲学的武装下,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者推行了与意大利非常相似的经济政策:政府授权企业、政府和工会之间建立“伙伴关系”,由一个地区性“经济商会”系统组织,这一切都由联邦经济部监督着。
1925年纳粹通过了一个25点“党纲”,其中提出了一些经济政策的“要求”,一般性前提都是“个人活动不得与整体利益相冲突(…)而必须是为了整体利益。”这种理念助长了对私营部门的监管攻击。纳粹分子警告说:“我们要求对所有那些活动损害到共同利益的人进行无情的战争。”那么,要向谁发动这些“战争”呢?“普通罪犯”,如“高利贷者”,即银行家;还有其他“奸商”,即一般而言的普通商人。纳粹要求的其他政策包括废除利息;政府运营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能够无偿没收土地而不给予补偿(湿地管制?);政府对教育的垄断;以及对私营部门的创业精神进行了全面攻击。纳粹谴责这种精神,认为它是“犹太唯物主义精神”。一旦这种“精神”被根除,“(纳粹)党(…)确信,我们的国家只有本着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才能从内部实现永久的健康。”
结论
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和德国法西斯主义者所倡导的几乎所有具体经济政策,在美国都以某种形式得到采纳,并一直继承延续到今天。60年前,那些在意大利和德国采取这些干预主义政策的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想摧毁经济自由、自由企业和个人主义。只有废除这些制度,他们才有希望实现心目中的那种极权主义国家。
许多主张政府或多或少全面控制经济活动的美国政客,在做法上更加狡猾。他们主张并采取了许多相同的政策,但他们始终认识到,对私有财产、自由企业、自治政府和个人自由的直接攻击,在政治上不为大多数美国选民所接受。因此,尽管他们制定了大量税收、监管和收入转移政策,以达到经济法西斯主义的目的,但这些政策被欺骗性的花言巧语包裹着,他们声称自己只想“拯救”资本主义。
纳粹媒体早期热情赞扬罗斯福“新政”:美国和德意志帝国一样,果断打破了"不受抑制的市场投机狂潮"
美国政客在这方面长期以来一直以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为榜样,他以“今后必须接受政府限制,不是为了阻碍个人主义,而是为了保护它”为由,推销他的国家复兴管理局(最终被裁定为违宪)。在奥威尔式双重语义的经典例子中,罗斯福认为,为了保护个人主义,必须摧毁个人主义。
现在,纯公有制计划经济已经崩溃,除了在少数国家和美国大学的校园里,几乎无处生存。对经济自由和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来自新的经济法西斯主义。虽然不少以往的公有制国家正试图以最快速度将尽可能多的行业私营化,但它们仍然受到政府控制的困扰,留给它们的基本上是法西斯主义风格的经济:允许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存在,但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和严厉管制。
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努力实现产业私营化和鼓励自由企业时,我们美国人正在严肃认真地辩论,是否应该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法西斯主义作为我们整个医疗系统(该系统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4%)的组织原则。我们还在考虑在汽车、航空和通信行业等领域建立企业与政府的“伙伴关系”,并且本着上世纪30年代欧洲社团主义计划的精神,采用政府管理的贸易政策。
国家及其学术辩护人非常善于营造支持这些计划的宣传,以至于大多数美国人都没有意识到它们对自由的未来构成的可怕威胁。在通往奴役之路上,到处都是指向“信息高速公路”、“健康保障”、“国民服务”、“有管理的贸易”和“产业政策”的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