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曼联在欧冠1/8决赛第二回合客场3:1战胜了巴黎圣日耳曼,从而以客场进球数多淘汰了大巴黎,就此创造了欧冠史上主场0:2落败,客场还能翻盘的纪录。随着人们欢呼奇迹上演红魔归来的同时,在最后一粒点球的判罚上,也存在着诸多争议。就目前来看,有多名专家甚至红魔名宿都认为那不是个点球。
前英超主裁判马克-哈尔西就表示:如果我是VAR裁判就不会介入,因为VAR介入的条件是存在明显误判,这个球不是明显的误判。
在中超执法的前国际知名裁判克拉滕伯格也表示:我不认为这个是故意手球,但按照欧足联的判罚尺度,这个应该判罚点球。
曼联名宿费迪南德表示:金彭贝跳起转身的情况下无法避免球击中手臂。就单这个点球而言,这是不公平的。
曾经效力过曼联的哈格里夫斯也认为那不是一粒点球,后卫队员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跃起后)要把手放在哪儿呢?
当然也有裁判认为这是一粒点球。前英超裁判彼得-沃尔顿认为VAR出现及时。他表示:出于公平起见,VAR马上出现了,金彭贝对于球的位置没有任何责任,但是手臂张开了确实扩大了防守面积,并且他的手臂没有尽力去躲这个球。
到底是不是点球,专家球员都有个自己的看法,我们也来看看这个球到底是什么情况。
上面这个gif,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达洛特的那脚本来飞向球门的远射球碰到了已经转过身的金彭贝的小手臂上,并且球迅速改变了方向。当值主裁判距离事发现场很近,并没有判罚手球犯规而是给了角球。此时,VAR裁判介入比赛,提醒主裁判,刚才的角球判罚属于误判,应该查看VAR,于是结果就是主裁判看过VAR后,改判了点球。那么既然扩大的防守面积又确实改变了皮球的飞行方向,那么为什么当值主裁判没有立刻判罚,同时众多专家在给出慢镜头的同时还在争论这个点球呢?这一点就需要看看FIFA的点球规则了。(翻译自:FIFA 17-18《Law of the Game》,98页)
手球指一名球员有意的用他的手或其手臂触球的行为。裁判必须考虑以下原则:
1. 手向球的方向移动(并非球向手的方向移动)
2. 球员和球之间的距离(不可预知的球)
3. 手(或手臂)的位置与是否犯规无关(或者说“手的位置不一定意味着犯规”)
4. 用手中所持物品(衣服,护腿板等)触球被认定是犯规
5. 用掷出物品(鞋,护腿板等)击球被认定是犯规
门将在禁区外用手触球也算手球,在自己的禁区内不算。
我注意看手球的先决条件是“故意手球”。如何判断是否是故意手球呢?FIFA给出了几点原则。我们看第1条规则意思是说,你的手不能朝着球的法向移动,如果有移动迹象就可以认定是故意手球。第3条明确说了,手的位置与是否犯规没关系。按照这两点,再看看金彭贝的手球是否是故意支起来主观想挡这个皮球呢?如果在一刹那让你判断,你真的无法判断出来,所以主裁判没有判罚点球。但是,经过VAR提醒后,越看越觉得像是主观没有收胳膊,于是就判罚了。其实对于主观与否有时候真的很难通过一个动作判断,所以现在在赛场上很多可操作的判罚就是:手臂没有避让,扩大了防守面积,球改变了飞行轨迹。我们看下面一个gif。这是2002年世界杯美国和德国的一场较量,球门线上的弗林斯的手臂力保德国球门不失。看gif,反弹球离弗林斯太近了,卡恩在前面一扑的同时晃了弗林斯一下,弗林斯很难在短时间做出足够的反应,球打在手上阴差阳错的保住了球门。门前一片混乱,这个球当值主裁没有判罚,大概是没有看见。如果是现在VAR介入之后这个球几乎肯定是点球,但如果死扣FIFA的规则,这个球VAR就不应该介入,也未必是点球。这个球是典型的无意手球,球队获益。
对于故意手球,下面的gif是苏亚雷斯经典侧扑,这个球太明显不过了,完美符合FIFA界定的故意手球规则。
那么FIFA的规则是不是有很大漏洞呢?其实也不尽然。如果我们了解现代足球的起源和FIFA规则制定的渊源就能够理解为什么FIFA强调故意手球。话说当年。。。。。。此处省略1000字,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一下小编写的《现代足球起源的奇葩故事》。足球和橄榄球最早没有明确的分界,禁止手抱球和野蛮的动作是足球和橄榄球最开始分道扬镳的一个规则标志。后来,两个大球在各自领域制定了更为科学和灵活的规则,不能故意手球也成为了足球的一个代表性规则,足球不能像橄榄球那样用手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于故意手球的认定存在太大的主观判断,即使我们现在拥有了VAR也不能百分百认定手球是故意手球。于是有报道称,FIFA最近在酝酿手球规则的改动,无意手球也要判罚犯规。当然,好处是通过VAR我们可以客观的按照规则判定是否是手球,不像现在规则是规则,实际裁判按照获利原则进行。但苦的是后卫队员了,他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手臂,及时跃起,倒地支撑也不能碰到皮球。有网友调侃,以后后卫直接把手插兜里防守就对了。
小伙伴,你们对于金彭贝的手球和FIFA的手球规则有什么看法,欢迎一起探讨,你的发言有可能推动FIFA手球规则的修订哦!
(欧洲足球时评-大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