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1 独到计策——赵广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涿郡蠡吾县(今河北博野县)人,一代名臣.执法不避权贵,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汉昭帝后期及汉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后)。《汉书》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慧于孝职。”他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权贵,嫉恶如仇,以强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处置豪门权贵,深受百姓爱戴,同时,善于思考,非常讲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办案和惩恶计策独到而有效,深得百姓赞颂。赵广汉身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强,由此得罪了皇亲贵戚。后来,赵广汉又因办案得罪了当朝丞相和司直,他们罗织罪名,诬陷赵广汉,最终使得赵广汉惨遭腰斩。临刑时,长安的无数百姓和官员,自发聚集在皇家宫殿前,齐齐跪下,他们有的神情肃穆,有的低泣,有的则大哭,前来送别广汉,出现了万人集结为之送行的动人场面。其最终遭朝廷腰斩处死的结局,更为其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Top2 宽大教化——黄霸
黄霸(公元前51年~公元前130年)西汉宣帝时大臣。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于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时代。因为通晓文法、明察秋毫、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温良懂得谦让,为政外宽内明,力劝耕桑,推行教化,治为当时第一。少学律令,醉心仕宦,武帝末补侍郎谒者,任河南太守丞。宣帝时,任扬州刺史、颖川太守。后为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
黄霸为人精明聪敏,熟悉文法,性温良有智谋,善于领导,议处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严酷为能,而黄霸独以宽和知名。宣帝时任扬州刺史、颖川太守,在任期间,“使郵亭乡宦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於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米盐靡密,初若烦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见《汉书·本传》)。后为太子太傅,迁御史大夫。宣帝五凤三年(前55)代丙吉为丞相,封建成侯。黄霸长於治民而不善为朝政,任丞相时多不称意。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卒,谥曰定侯。
后世将他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称为“龚黄”。“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
Top3 断案如神——狄仁杰
狄仁杰(630-700年),字怀英,号德英,唐代并州太原府阳曲县(今山西太原阳曲县)人。为唐朝武周时的著名宰相,刚正廉明,执法不阿,以身护法。死后葬于神都---国都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白马寺中,立有一碑,上书“狄公仁杰之墓”。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官至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内史。
狄仁杰为官,正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在武则天统治时期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判决积案、疑案,纠正冤案、错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决了大量的积压案件,涉及1.7万人,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是我国历史上以廉洁勤政著称的清官。先后举荐了张柬之、桓彦范、敬晖、窦怀贞及姚崇等数十位干练的官员,皆为唐朝中兴之臣,朝中政风为之一变。狄仁杰曾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续立唐嗣,李唐得以维系。狄仁杰的一生,可以说是宦海浮沉,狄仁杰每任一职,都心系民生,政绩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可谓推动唐朝走向繁荣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为国贡献卓著。
Top4 专职法官——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年),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长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十岁未见其比”之赞誉。卒年62岁。时人论日: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新旧唐书有传。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Top5 刚毅清正——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年),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寇准以甲科进士入仕,先授大理寺评事、知县事,后多次擢升,直至参知政事、同平章事。为官清廉,不拘节微而善谋大事,在地方以民为本,政绩卓著;寇准辅佐宋太宗、宋真宗两朝,以刚毅清正之风垂范后世,以拯时救世之才报效国家,是一位洞察密机、善断大事的良相,为北宋著名政治家、彪炳青史的名相。
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进士。淳化五年为参知政事,其政治才能深受宋太宗赏识。为人刚直,因多次直谏,渐被皇帝重用。太宗时官至参知政事。因他刚直不阿,敢于向皇帝犯颜直谏,所以宋太宗就称赞到:“朕得寇准,犹文皇之得魏征也。”
Top6 法医鼻祖——宋慈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汉族,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中国古代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在中国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读之书,先后被译成法、英、荷等多种文字。
宋慈出身在一个朝廷官吏家庭,父名巩,曾做过广州节度推官。宋慈少年受业于同邑吴稚门下,吴稚是朱熹的弟子,因此,宋慈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宋慈二十岁进太学。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进士乙科,先后任浙江鄞县任尉官(掌一县治安),长汀县知县,邵武军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南剑州通判、提点广东刑狱(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知常州军事、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直宝谟阁奉使四路(宋分天下为各路,等于现在的省份),皆司臬事。淳祐九年(1249年),拔直焕阅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
Top7 为民伸冤——况钟
况钟(1383-1442年),字伯律,号龙岗,又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人(今高湖镇)。况钟小时候家庭贫困, 7岁丧母,从小聪颖好学,秉心方直,律己清严,习知礼仪,处事明敏。宣德五年出任苏州知府,他是明代一位受百姓尊敬的清官,苏州人民称他“况青天”。昆剧《十五贯》,以歌颂况钟而使其妇孺皆知。其功绩《明史.况钟传》有较详细记述,著述有《况太守集》、《况靖安集》等。
二十四岁被县令俞益选用为礼曹吏员。宣德五年(1430年)又特选他担任当时“天下第一剧繁难治”的苏州知府之职。况钟治苏9年任满,例应上调朝廷,而苏州府士民张翰等一万三千人联名向直隶巡抚按察使张文昌上书,恳请转奏朝廷,乞求况钟连任。有儒生为歌谣曰:“况青天,朝命宣。早归来,在明年。”明英宗朱祁镇准奏。
况钟为官清廉,三餐佐饭,仅一荤一素;身居简室,未铺设华糜之物。他在饯别苏州父老诗中写道:“检点行囊一担轻,长安望去几多程?停鞭静忆为官日,事事堪持天日盟”。
Top8 刚直不阿——海瑞
海瑞(1515-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汉族,广东琼山(今属海口)人。少年从教时被称为海笔架。身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一生刚直不阿,清正廉明著称于世,被后人誉为“海青天”、“南包公”,与宋代包拯齐名。以直廉刚正著称,人称“海青天”。
海瑞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海瑞任诸暨知县;嘉靖四十五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曾上书批评世宗迷信巫术,生活奢华,不理朝政等弊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书,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帮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嘉靖最初把这篇奏章留中不发,但最后还是气愤难平,下令将海瑞逮捕到东厂禁锢。首辅徐阶力救海瑞,黄光升则把海瑞上书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海瑞隆庆四年曾前往福建晋江潘湖黄光升尚书府拜谒黄光升,以表营护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马庙”可证。
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深受百姓的爱戴。后被排挤,革职闲居16年之久。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海瑞及闻潘湖黄光升卒,悲伤至极,带病前来晋江奔丧。后于万历十五年(1587年)死于南京。
Top9 正直敢言——袁可立
袁可立(1562—1633年),字礼卿,号节寰,河南睢州(今睢县)人,明万历十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太子少保,累赠光禄大夫太子太保。立朝不阿权贵,敢于为民请命,是明代后期著名的清官廉吏和军事战略家。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四朝元老”之臣,诰“五世恩荣”之赏。
万历十九年,他出任苏州府推官,二十八岁弹劾炙手可热的应天巡抚,平反苏州太守石昆玉冤案。万历二十三年九月,疏上,触怒神宗皇帝,于万历二十四年正月初十将袁可立削职为民,沉冤达二十六年之久,朝中大臣为袁可立鸣冤者十数年不绝,帝皆不听,史称“震门之冤”(钱谦益《牧斋全集》)。
泰昌元年(1620),沉冤得以昭雪,起袁可立尚宝司司丞,历太仆寺少卿,升左通政。天启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公推袁可立为南京户部尚书,再改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崇祯六年(1633)十月,袁可立卒,大宗伯董其昌言于帝,帝谴使至睢州祭葬,并在尚书府第前街衢之中修东西临街二石坊,左曰“三世司马”,右曰“宫保尚书”(《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可谓盛典矣。
袁可立做事干练果断,是晚明少见的既清廉又能干的官员。并尽量远离党争多做实事,为清流在朝堂上争得宝贵席位,能在群阉环伺的情况下主持辽务多年,成效颇丰,十分难能可贵。董其昌说:“公护名节,胜于功名”。
Top10 廉吏第一——于成龙
于成龙(1617-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帝亲自召见,赐予他白银千两、御马一匹,亲自赋诗一首表彰其廉能,并称赞他为“清官第一”。
于成龙一生勤政廉洁,多行善政,无论在穷乡僻壤的小城,还是在富庶繁华的江南,他始终不改节俭作风,“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人称“于青菜”;深得百姓爱戴,史书评价:“于成龙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见。”。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精于从细节上发现问题,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于是百姓称呼他为“于青天”。
去世时替他办后事的官员看到寝室“皆见床头敝司中惟绨袍一套。堂后瓦瓮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无不恸哭失声。”“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叹道:“居官如于成龙者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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