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人天生好奇。好奇催生了求知和阅读书籍的欲望,而阅读本身又是一个感觉和认知世界的过程。在阅读中,读者体会到了苦与乐,体会到了语境的重要作用。优美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会给读者带来美的享受。
■ 关键词:阅读;修辞;语境;感觉;认知
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创作的小说《苏菲的世界》里提到,人们不知道世界从何而来,但宇宙就好像一只被魔术师从帽子里拉出来的大白兔。哲学家们努力沿着兔子毛皮中的一根细毛往上爬,希望能一睹伟大魔术师的真面目。他们未必会成功,但如果所有的哲学家都像叠罗汉一样一层一层往上叠,他们就有希望达到理想的境界。
大白兔和魔术师的比喻既让人感受到奇迹,也使人感受到观赏奇迹背后的不易。世界是精彩的,而精彩的世界需要人们去慢慢挖掘,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去逐渐了解,并在发现和参与的过程中得到美的享受。这就犹如阅读,阅读过程充满了艰辛和困惑,不可能一蹴而就,读者需要有耐心、有信心、有恒心,在剥茧抽丝之后,达到理想的彼岸。
美国作家、思想家爱默生曾言:既有创造性的写作,也有创造性的阅读,如果人的大脑里有勤劳和创造做后盾,那么我们读的每一本书中的每一页都会熠熠生辉,意蕴无穷。
两位作家的比喻其实都离不开阅读,他们的话道出了阅读中的苦与乐,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很多英语学习者对这种苦与乐可能更会感同身受,因为我们学习的是一门外语,一门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我们不仅要学会正确的发音,掌握单词、语法、句法等,还要学会读出其中的言外之意,了解文本背后的政治和文化。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虽然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每个单词好像都认识,但读起文本来却依然不知所云。英国作家斯威夫特说过,恰当的词用在恰当的地方,这才是文体的真谛。这就告诉我们,阅读文本是个有机的整体过程,单词的意义要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有所体现。
有的时候,我们在阅读中会发现,一个单词有很多意思,但在具体的语篇中我们却不知如何选择,这就需要从具体的语境中去体会并了解词汇的含义。也就是说,语境或者上下文决定了词语的意义。不过我们也看到,文学的语言会伴随着一定的含混性,也正是这种含混性给文学阅读带来了一种别样的愉悦感。有时候,读者通过仔细阅读不仅能读出言外之意,还能获得创造性的解析。
阅读中的感觉和概念
阅读应该是一个审美和认知的过程,英语中的审美(aesthetic)就是感觉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阅读过程中的感觉和概念思维(conception)犹如一对孪生兄弟,给人启迪,促人成长。
感觉或知觉(perception)指的是我们观察、体会到的东西。具体来说,感觉有两种用法:
其一,它可以指代我们的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嗅觉等。我们作为观察者可以描述自己的主观感受,如“孤云独去闲”,如衣服的质地。视觉体验与听觉、触觉、嗅觉、味觉体验等还有所不同,尤其在阅读过程中,视觉体验更加特殊些。
其二,感觉也可以指代给我们的感官带来冲击的萃取过程,比如阅读他人的书。概念思维指的是我们知道的,或者我们认为自己知道的。比如我们能认出一个物体,因为它符合我们认知中的概念。同样,在建筑学中,我们认为教堂和办公楼是不同的,因为我们在概念思维中已经对教堂或办公楼应该是什么样的有了一定的判断。
因此,我们在阅读和鉴赏文艺作品时,既要珍视自己的直觉(intuition)或感觉,享受其中的乐趣,更要培养自己的概念思维。我们可以通过感知和分析来领会书中要义。虽然华兹华斯说“剖析犹如谋杀”(We murder to dissect),但是“剖析”带来的也有另外一种意想不到的喜悦。这就犹如一位医生通过诊断、分析,最后做手术把一位罹患疑难杂症的垂危病人抢救了过来,那份喜悦不仅属于医生本人,也属于病人的家属和朋友。
阅读也可以是一个参与创作的过程。阅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你是作者,你会如何处理?你能与作者对话吗?读完了一本书,你会有什么感受?如何读才能真正去理解和欣赏一部作品?如何将文字的阅读置于语境之中?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从语义、句法、主题、内容、形式、参与等方面去综合感受。
笔者以美国现代诗人卡明斯的一首小诗l(a来说明视觉效果和阅读体验。
l (a
le
af
fa
ll
s)
one
l
iness
我想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是诗的形式。初看起来,这首诗就像是一组奇怪的密码排序或字母搭配,没有音步,没有韵律,没有修辞格,也不适合大声朗诵。但它也不是密码,倒是有点日本俳句的味道,像一根立柱或一个场景,抑或一幅画,等待我们去解读、去品味。要真正理解它,似乎需要一种非同寻常的特殊感受力。
从形式上看,这就是首诗,里面有意境,有双关,有暗示,有对生活的体验。可以说,这是首意象诗。从上往下看,我们会发现诗中有个括号,括号内外形成了不同的组合。括号外的组合连起来就是loneliness,其中的one单独一行,强化了这种loneliness;括号内连起来就是a leaf falls。再仔细分析,第一行的字母l又像一个1字,而括号内的a给人的感觉是强化了l;第二行的le则像法语中指代单数的定冠词le,给人孤独感的l后来又得到了强化,因为作者用了两个ll,而单数one之后又是一个l,可见这种孤独感是多么的强烈。
看完形式再看意境,读者就能慢慢体会到诗歌里流露出的凄凉感。作者此处显然是触景生情。一个人坐在咖啡屋或书房里,看着一片树叶飘然而下,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凄然不已。此时此刻,落叶就是人,或者说人就是落叶。中国的读者很容易会联想到《红楼梦》里的《葬花吟》。“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林黛玉栖身贾府,形单影只,茕茕孑立,看到桃花落瓣,无人顾及,由花及己,想到了自己的未来。她挖一个“花冢”,既是为了将落花埋在土里,让花有个归宿,也是为了表明自己“质本洁来还洁去”,对美有独特的见解。
当然,并非所有的诗歌都是这样写的,或者说大多数诗歌不是这么写的。卡明斯这首诗的视觉效果十分明显。诗贵在形象思维。多数诗人都在思考如何将意象或图片跟诗歌的主体或诗歌的整体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卡明斯的诗中,一个茕茕孑立的人给我们展现了一片飘落的、奄奄一息的叶子,读者从中得到的孤独感是非同寻常的。人就像树叶一样,活着的时候、在一起的时候是无数的,但垂死的时候却是孤单的,就像一片落叶。人合群的时候很快乐,但离群之后,就会像一片叶子一样孤独无助。这首诗是具体形象和抽象思想的完美融合。
从感觉或知觉的角度来看,l(a描述的是一个具体的物理事件,一片叶子飘然而落,给人一种非常直观的感觉,但它要再现的又是一种抽象的思想,那就是人的孤独。具体的事物和抽象的思想得到了很好的再现,也就是说,从艺术表现力来看,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是相辅相成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很多抽象的思想和概念,如爱、恨、公平、正义、傲慢、偏见、大方、害羞、报复、革命等,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这些主题都得到了艺术性的再现,阅读过程中的感觉和阅读之后的概念思维会渐渐地融合起来。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体会还会加深。
比如法国画家莫奈的名画《日出·印象》表面上呈现的是勒阿弗尔港日出的色彩效果,但这副印象主义名画同时也揭示了人为的气候变化,因为画中的朦胧之感其实再现的是工厂的烟囱喷射到大气中的煤烟。这就是感觉和概念思维随着时代发展而带来的效果。
阅读如何关注言外之意
在《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中,乔治·莱考夫和马克·约翰逊认为,隐喻就在我们周围,我们的生活和语言都充满了隐喻,隐喻成为我们理解人、理解周围、理解世界的手段。因此,我们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也要带着一种修辞性的思维(figurative thinking),读出文本的言外之意(read between the lines)。要读出文本的言外之意,自然就需要理解文本中的修辞语言,体会文本中的修辞性思维理念。
在传统的修辞解读中,阅读、欣赏文本自然离不开亚里士多德的修辞三要素,即人品诉求(ethos)、情感诉求(pathos)和理性诉求(logos),也有人翻译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道之以信”。
阅读者在阅读任何文本的过程中所关注的第一个修辞点往往是它体现的思想,或者说理性诉求。阅读前或阅读中,我们很自然地会问:文本是关于什么的?内容是什么?文本里写了什么?它要表达或暗示的是什么想法?logos源自希腊语,意味着逻辑思维,就是说发言人要提供清晰、理性的想法来吸引读者或听众,要有一个明确的主旨,并使用具体的细节、例子、事实、统计数据或专家证词等来支持它。之后,我们就会考虑文本的组织、推理和论证等。
如果回答了这些基本问题,第二个要考虑的就是人品诉求。在希腊语里,ethos是人品(character)的意思,也就是说,发言人要证明他们的话是可信的。针对发言人的话,听众就会提问:这话可信吗?我如何才能分辨?发言人是否表现出了良好的判断力和善意?发言人的善意是发自内心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信誉是如何维持的?如果不是,那该如何建立可信度?人品诉求跟主题、语境和受众有多大的关联?发言人的意图是什么?文本又要达到何种意图?
第三个要考虑的就是情感诉求。发言人如何吸引观众?展现出的是什么样的情感、价值观、信仰和兴趣?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吗?发言人是否牵扯到利益关系?等等。
最近,又有学者在亚里士多德修辞三要素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要素,神话叙事功能(mythos)。在他们看来,叙事侧重于文化叙事或故事中的价值观和信仰,可以对听众产生第四种吸引力。这个要素对我们很有启发,尤其是现在国家要求我们对外讲好中国故事,积极传播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这四个要素对于写作和修辞,对于演讲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我们去认真回味和反思。
比如林肯那篇非常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虽然篇幅很短,但经久不衰。我们看看它的开头:
FOUR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 our fathers brought forth on this continent a new nation, conceived in liberty and dedicated to the proposition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非常清晰: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在语言修辞上却也很有特色,我们读一遍就会发现,整个句子中长元音用得很多,前后连贯,听上去特别悦耳,给人一种气势恢宏的感觉,很容易诉诸听众的感觉,打动听众。其次,句子呈现出三段论式结构,讲起来一气呵成,层次感非常清楚,给人感到理由十分充分。
行文说话中,起承转合很讲究。我们再看看美国政治家和演说家帕特里克·亨利的著名演讲《不自由,毋宁死》。我们同样看看开头部分:
MR. PRESIDENT:
No man thinks more highly than I do of the patriotism, as well as abilities, of the very worthy gentlemen who have just addressed the House. But different men often see the same subject in different lights; and, therefore, I hope that it will not be thought disrespectful to those gentlemen, if, entertaining as I do, opinions of a character very opposite to theirs, I shall speak forth my sentiments freely and without reserve. This is no time for ceremony. The question before the House is one of awful moment to this country. For my own part I consider it as nothing less than a question of freedom or slavery; and in proportion to the magnitude of the subject ought to be the freedom of the debate. It is only in this way that we can hope to arrive at truth, and fulfil the great responsibility which we hold to God and our country. Should I keep back my opinions at such a time, through fear of giving offense, I should consider myself as guilty of treason toward my country, and of an act of disloyalty toward the majesty of heaven, which I revere above all earthly kings.
在这段绪论里,我们看到作者一开始就在吸引听众,希望其演讲内容能够被听众所接纳。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尊重听众、打动听众就显得尤为重要。作者第一句就赞扬了听众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处事能力,先扬后抑。也就是说,他和大家一样,目的都是为了国家。
第二句则继续从尊重的角度来吸引他们。他说:“I hope that it will not be thought disrespectful to those gentlemen…”。gentlemen在第一句和第二句出现了两次,为什么呢?为了让其他人接受不同的想法,首先就得让他人感受到你对他们的尊重。作者把那些不同意他的人称为绅士,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感受到他对他们的尊敬。当然,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尊重你们,当然也希望你们尊重我”,因为他接下来要讲的内容跟他们意见相左。
从修辞上来看,他用了一个but来传递他的不同意见。尽管如此,他还是提醒听众,他们都是同僚,是一个整体,需要凝聚合力。那么这个开篇的理性诉求在哪呢?他的目的具体来说是什么?他如何才能打动听众来达到这个目的?从演讲词中我们看到,他的目的就是要“获知真相”,履行“我们对上帝和国家的重大责任”(第六句)。他要让听众明白,天在上,地在下,他们得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恪尽职守,这样才不至于辜负自己的国家。
而且他要告诉人们他是一个实干家,不是空谈之人,所以他说“This is no time for ceremony.”,因为ceremony给人的感觉是为了获取视觉效果,而非实际行动。虽然ceremony给人一种祥和之感,但现在没有祥和的氛围,因为时间敏感而紧迫,需要立即着手准备,而不是来回开会,走形式主义。
而awful moment的言外之意是亨利认为这次讨论极其重要,他不仅自己展示出了该有的勇气,也希望其他代表展现出相应的勇气,因为这个决定可能会改变未来的生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为了达到目的,他接下来玩弄了一个逻辑谬论(logical fallacy),也就是西方思想里经常出现的“非此即彼”的选择:“I consider it as nothing less than a question of freedom or slavery…”。没有中间道路,他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要集中讨论他的论点,而要达到目的就得排除其他的选择。他希望听众明白只有两种选择——要么享受自由,要么被奴役。他知道这些代表都是些骄傲的有钱人,其中许多人还是奴隶主,他们是不会接受而且也受不了被奴役的。那么如何才能取信于听众?
在这段的最后,亨利从道德伦理(ethos, ethical)的层面来展开论辩,通过宗教来实现其目的。美国早先的移民中有很多是因宗教迫害而来的,这些人很多是虔诚的信徒。因此从宗教上来谈可以增加他的可信度。在演讲中,他不断引用《圣经》的话作为支撑。他以“天国的威严”为引导,从道德伦理上去呼吁听众。
在首句中,亨利给听众戴了个高帽子,说他们都是爱国的、正直的;而到了尾句,亨利则要他们明白,他说这话也是因为自己的正义感,如果他退缩了,他会认为自己“犯有叛国罪”,自然也就谈不上爱国了。他不断提醒听众,他也是一个信徒,而且和他们一样,是值得信赖的。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遍演讲的绪论部分,就会发现创作手法上的首尾呼应。演讲者从伦理诉求的角度列举自身的道德规范,从爱国和叛国的二元视角来迫使听众进行选择,从而达到自己的演讲目的。
通观整篇演讲,亨利不停地使用人品诉求、情感诉求和理性诉求来增加他演讲的感染力。例如他说:“… we are not weak if we make a proper use of those means which the God of nature hath placed in our power.”这里展现出的是人品诉求, 而“Three millions of people, armed in the holy cause of liberty, and in such a country as that which we possess,are invincible by any force which our enemy can send against us.”则明显体现出情感诉求和理性诉求的作用。与《葛底斯堡演说》一样,这篇演讲短小精悍,影响深远,堪称经典。通过阅读分析,我们自然不难看出其中缘由。
莎士比亚说过,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大舞台。我们也可以说,整个世界就是一本书,需要我们不停地去翻阅,去琢磨,去体会。
作者简介
王光林,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
以上内容摘自《英语学习》2021年第11期“视野”栏目,原题为《英语阅读中的感觉和认知》。文章版权归《英语学习》所有,欢迎分享本文到朋友圈,如需转载请回复“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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