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噢勒怎么写(“回到1998,那年你陪谁在看世界杯”)

世界杯噢勒怎么写(“回到1998,那年你陪谁在看世界杯”)

文:小富女

出处:小富女

今天的故事,没有多曲折和离奇

有的只是淡淡的回忆和青涩的年华

想借着这篇故事,回到我们的1998

那年我们正青春啊……

1

转眼,竟已20年。

那年我14岁,正在读初二。

作为一枚标准的文艺小少女,我对足球所有的关注,始于一个男孩。

他是转学生。初二的第二学期,开学后已有两个月,某天老师,忽然在熙熙攘攘的课间,把大家唤回教室,宣布说:“咱们班来一个新同学,请他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大家欢迎。”

那会我正在偷偷编着七彩绳。

对,七彩绳。

那是当时全班姑娘最热衷的一项手工游戏,两三根小小的绳结在一起,就可以编成一个漂亮的手环,可戴在手上,也可绑在辫子上,或者挂在书包上,还有班上最早恋爱的一批,女孩悄悄系在男孩的手上……

“HI,大家好,我叫杨修远,来自广州。”

一个好听的男生,让我从一堆乱绳里抬起头来。

他的声音里,有一丝难以捕捉的,台湾偶像剧的腔调。

“我的爱好是踢足球,我最爱的电视是《足球小将》,我的偶像是大卫·贝克汉姆,很希望和长沙的小伙伴多切磋。”

“贝克汉姆是谁?我只认识莱昂纳多。”我傻乎乎的跟同桌嘀咕一句。

是的,那还是1998年的4月。

《坦克尼克号》刚刚在全国疯狂上映。

虽说是一部成人爱情片、灾难片,但我爹,还是神秘兮兮并神通广大的弄到了一盘录像带。且特许我,在某个周末,我们一家三口郑重其事的在家观看了这盘录像带,用了整整一下午。

我只记得我哭的稀里哗啦,记住了莱昂纳多和Rose,或者还有一点,就是烙下了爱情那懵懂的模样。

“贝克汉姆?我也不认识。”我同桌也是个姑娘,她答,“但你觉不觉得,他还真有点像《足球小子》里的小翼。”

我于是再次向讲台的方向望去,认真的打量。

那个叫杨修源的男孩,一身灰白色的连帽衫,很运动的装扮,脚上是一双白球鞋,但因不新,刚好也就蜕变成了灰白色。整个人挺阳光活力的样子。

我望向他的时候,他也刚巧望向我(或者只是我这个方向),接着,他礼貌友好的笑了一下,露出一对小酒窝,还有两颗小虎牙,我的心,紧跟着砰砰砰连跳了好几下。

后来很长很长时间,我一直都记得他这招牌式的微笑:

很有点邪邪的样子。

一个还算周正模样的男孩,脸上带些玩世不恭的坏笑。

喜欢带点小坏的阳光男孩,这几乎是所有乖乖女的一个通病!

2

贝克汉姆究竟是谁,我是在几个月后才真正知道。

那时还没有网络,我所有的信息来源,无非就是同学间的八卦聊天,还有我妈按时给我订阅的期刊《少男少女》,至于电视广播这些,一般也只能在父母的准许下,一周看上几小时。

但我与杨修远,却很快意想不到成了“哥们”。

他转学过来后,大概也就两三天,有天我步行去上学,一早看见一个灰色的身影,从另一路口走来。

我其实一眼就认出了他。

但我这人还有个毛病!就是内心里越在意的人,越反而装作没看见。小少女只顾脚步匆匆自己往前走。

“嗨,任雪。”他反而大大方方,在身后唤道。

我没想到,一个刚来两三天的男孩,竟然已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怀疑我的脸红的像苹果!幸好那时的齐耳短发,悄悄挡住了我的脸庞。我和他肩并肩,五分钟的路程里,随意聊些有的没了……

无非是我们班上的趣事,我们班上老师,我们班上的同学云云。

大多是他问我答。

他撑着整个聊天的场面,时而带些轻松的调侃。

我虽话语不多,心却像小鹿一样砰砰砰乱撞。

然而,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

对班上同学的名字,以及一些符号数字等,可以很快的过目不忘,是他的一项特有天赋;

并且,对于一个新来者来说,想尽快的了解环境、融入群体、结识朋友,根本就是一个人的本能。

3

从那以后,我和他经常在那条路上“遇见”。

有时是早晨,有时是中午,我们每天有两次上学的时间。

校园旁的那条我们必经的小路,左手边是一个水塘,一到夏天就荷花满池;正路上则绿树参天,树与树之间环抱成一条林荫道,阳光透过叶子洒落下来……

如今想来,真是青青葱葱的样子。

然而佛说,所有的遇见,其实都是一种必然。

是我知道他也走这条路后,并大概摸索出了他出门的时间,便特意赶在这个时间段内出没。

在那条路上,我总会在人群中的特别注意的张望;

有时没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我更会特意把脚步放慢一些……

在无数次的结伴而行中,我慢慢了解了他的故事:

长沙是他的外婆家,他六岁以前都住在这。他的父母则在广州打工,上小学那年把他接到了身边。可是到了这一两年,妈妈已经很少回家,每次都是高跟鞋来来回回叮叮咚咚,而爸爸则是抽烟酗酒打牌……他们一家人各忙各的。有时一周也见不了一面。于是外婆心疼他,又把他接了回来。

我像忽然有些明白了,他阳光外表下的那抹玩世不恭。

心被扯的似生生发疼。

然而他说:“挺好的啊。我一直就想回我外婆家,现在终于可以回来啦。”

接着又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不然,怎么能遇见你,还有这么多小伙伴呢。”

他说完,晃动了一下手里的足球,吹了声口哨,没事人一般扬长而去。

留下我,对这一句话,回味又回味。

4

转眼,到了那一年的六月,世界杯开场了。

那一年,我们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杯是四年一次,和奥运一样,是世界足球迷的大联欢,也是足球届的最高盛会,而两年前还有刚刚举办过一届欧洲杯;

与此同时,各种足球杂志在我们手间飞越横传,我们在那些大幅海报上,第一次认识了罗纳尔多、里瓦尔多、齐达内、克鲁伊维特,当然还有贝克汉姆……

作为球痴的杨修远,这些当然早已如数家珍!

他似乎成了一个权威的信息发布库,也成了一个小型的世界杯汇聚点,每每和人谈及这些的时候,眼里都是抑不住的光。

每个人喜欢世界杯,或者都从支持一个球队开始。

那一年世界杯最强的国家对,似乎公认是巴西,足球被视为是巴西的国球。

但那个时候,我们正读初二,和所有“中二病”一样,认为支持一个所有人都看好的球队,实在是太俗气的一件事。

于是少男少女们,不约而同地站在了德国和英格兰的背后。

男孩们喜欢这两个队,大抵是因为他们球技超群,且其中确实有他们的super明星。

而女孩子们喜欢这两个队,则因为这两个队气势磅礴的帅哥,实在让人欢呼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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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呢,在众多参赛的队伍里一眼瞄去,决定支持法国队。

因为那里有威严的埃菲尔铁塔,有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还有雨果与巴黎圣母院……都是让我心驰神往的。一个小文青对足球的选择,并没有什么必然的道理。

然而,当我真正观看了法国队的第一场球后,却意想不到的陷了下去。

说起来,那真是我迄今为止,看过最出彩的一届世界杯。

5

我看的第一场比赛,是法国队小组赛的最后一场赛。

夜半三更,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迅速调至最小。

(我的家庭还算开明,特许我可以选择性的看上几场)

电视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与窗外的夜色无澜截然相反。

我搬着小板凳,静静坐在厚厚的显示屏前。

说真的,越位、点球、红牌罚下这些,根本不要人教,看上几场自然就懂。

在那场小组赛的晋级赛里,我记得有个球员并没有上场,但解说员却一直在提及他,镜头也经常扫向他,仿佛他成了比赛场的另一焦点。

解说员说:这是法国队的灵魂人物,但他因一张红牌不能进入本场比赛。而今这场对法国队能否出线至关重要,而没有他在场的法国队,正如一团散沙……

是的,他就是那一届最耀眼的巨星:齐达内。

但世界杯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不到最后一秒,你根本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天王、谁能走能最后,谁又会诞生怎样的奇迹……

我在那之后所有的法国队比赛里,轻易的就找到了赛场中的10号。

他太容易吸引我的目光了,漂亮的盘球、连过几人、犀利的回旋球、稳定的控球、以及连点球都能开出一记漂亮的香蕉球,最后虚晃过对方守门员的眼,稳稳的落入对方球门。

真的毫不夸张的说,很有点法国人的艺术美,又有很强的操控能力,像在眺一支优雅的古典舞曲,整个脚法细腻、灵动又干干净净。

于是,我真心真意追随着他,看了一场又一场。

那个叛逆的年纪,刚刚好特别享受一个人拥着整个黑夜:屏幕外是一个人的独处,屏幕内是一群人的狂欢;

我在每一脚关键传球前屏息凝视,在不可思议的进球前欢呼雀跃,又极力压抑着声响,而对面楼里的欢呼声却不加掩盖的涌来。

对面黑洞洞的楼不知何时也亮起一些星星点点,在进球的那一刻,所有的楼内的光,连成一种山呼海啸……

女孩们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把支持球队的国旗颜色,悄咪咪画在脸上;

而男孩则把支持球队的球服,赤裸裸的穿在自己身上;

以及还有那首“Gogogo,哦嘞哦嘞噢勒”震动全球的摇滚,伴着我们一夜又一夜……

如今回想起来,心也竟紧紧抽动了一下。

懵懂、热情、奔放、叛逆、简单、纯真、敏感……

那大概就是青春所特有的样子吧。

6

我的足球启蒙课,从那届世界杯开始。

潜意识里我的确是因为一个爱踢足球的男孩,才爱屋及乌,爱上了足球与世界杯。

那个时候的情愫的确朦胧又简单:

我在守着电视机的夜里,想着他也在不远的另一房间里,同一片天空下,做着同一件事,不免心有戚戚焉;

我甚至想着,当他也看法国队的比赛时,也可能会联想到我,这个法国队的小粉丝……

在现在看来,这种情愫无非一点江水余波,但却在青春少年的心里,掀起一阵阵惊涛骇浪。

那一年世界杯的热浪,从六月滚过七月,从小组赛战到四强赛,也迎来了我们的暑期。

假前的最后一个到校日,我听他和几个男同学热情讨论:“喂,明晚来我家球不?决赛夜啊!我们可以一起看个尽性!”

校园外的第一条马路,小伙伴们大多同路;而到了第二个路口,就开始三三两两的分岔,向着东南西北四面八方的方向走去。

到了只有我和他两人的路上,他也似随意的提及:“明晚你也来看不?我外婆睡得早又睡得酣,她不干涉我们看球,足球一定看人多才更有味!

我下意识的答:“那怎么可能,半夜两三点的。”

那是法国战巴西的巅峰之夜。

一个是东道主,一个是卫冕冠军。

一个法式浪漫古典,一个桑巴似火激情;

场上有他,场下有他,又是假期后的一场球,且是最后一场球,我当然会看。

我调了闹钟,提前半个小时就爬了起来。

中央五套早就是世界杯氛围,解说员在做着各种赛前的猜测与辣评。

我耳边忽然就想起了他昨日说过的话:“来我家看不”“决赛夜啊”“足球要人多才好看”。

于是心像着了魔,脚像不听使唤,做了14岁那年最冲动的一个决定:

偷偷的关上家门,一个人走入黑夜,穿过两条小巷,来到我熟悉不已却又从未进入的,他家的门口。

我轻轻的敲着门,心却重重的跟着跳。

门一拉开,我以为会看到好多张熟悉的同学的脸,一齐雀跃的守在电视机前;

然而,门一来开,只有我俩四目相对。

太尴尬了!

黑夜,只有电视一角的光,他穿着背心短裤、睡眼惺忪,而我也只随意换了一条连衣裙,估计也是迷迷蒙蒙的样子。我俩在那一秒,都愣神了……

接着他让了一下,示意我进来。

原来,那个年纪,同学们热热腾腾的约好,约定却比一阵风消散的还快。

没人真来,除了我。除了傻乎乎的我,谁都不会在凌晨两三点,独自到另一同学的家里。

我硬着头皮搬了一张小椅子,坐在他的左侧,如坐针毡。

但还好,比赛的精彩很快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

我的偶像齐达内,居然在对方球员开出一个角球后,大光头用力一顶,再一偏,以一记头球,将球稳稳送入球门;

没过多久,又是一个角球,结果居然好戏重演,齐祖迷之诡异的以原模原样的方式,将拿起

天!场上沸腾了,场下疯狂了!

那可是世界杯的决赛夜啊。以同样的方式连进两球,而且对手还是空前强劲且巨星云集的巴西,这简直堪称是一场颠覆、一场神奇。

紧张的气氛一直延续到伤停补时结束,裁判员吹响了哨音。

法国人终于捧起了大力神杯,齐达内则纵情的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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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也如见证神奇一般,激动有浑然不觉拥抱在一起……

7

按照正常的戏路,此后应该是故事的高潮,或者发生点什么离奇事。

但事实是,并没有。

那天四五点,天已接近微明,墨色里露出一道白肚皮,但路上仍是一片静谧。

他把我先送回我家楼下,再自己折返回家。

什么也没发生。

我父母甚至不知道夜里我偷偷出去了一趟,至于他的外婆是否知道我来过,我不得而知。

那个假期,我还是是常常遇见他。在离我们两家都不算远的一个田径场。

我是在我爹的“勒令”下,强行早起,跑上八圈,强身健体。

而他则是在田径场的一角,踢他喜欢的足球。

后来我就不用我爸督促,每天早上自动洗漱换衣,小跑着往操场跑;

而他也每天早晨准点准时,出现在球场。有时是和一群伙伴一起,有时就他自己。

总之他的身影总是呼应着我,像是一种美丽的心照不宣……

喜欢在一群人中,独独寻找一个人的身影,并悄悄地注视着;

等他的目光也投射而来,自己的目光再飞速移开,心却雀跃不已,因为知道他也同样关注着你。

因为一种光的交汇、目的交流、眼底的擦肩而过,就能雀跃一整天……

这大概就是那个年代最懵懂的喜欢。

8

转眼,已是一年过后。

那是1999年的4月。他转校已经整整一年。4月,亦迎来了我的生日。

15岁的年纪,我不再喜欢生日就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蛋糕、拆礼物、许心愿;

而是向父母提出,要邀请我的同学和小伙伴,在家里举办一场生日派对,并特意强调:不要有大人参加。

这在当时算是一种挺时髦的过法。

我父母的确算很开明。他们给我准备好了生日蛋糕,一些热菜,接着两人就结伴出去散步,把家空出来让我撒欢;

我和我的小女伴,又去小商店里采购了一些,除了薯片零食,还有几瓶颇具仪式感的香槟。

我邀请了十来个同学朋友,瞬间挤满了我家不算大的客厅。

男男女女都有,自然也包括他。

生日很快乐,但也很平静,平静到我今天几乎讲不出她的细节。

但15岁生日的这天,我又干了一件我整个15岁最为胆大的一件事。我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把一封信,还有我自己编的七彩绳和一张我的照片,一起塞进了他的书包里。

是的,算是情书吧。

我差不多写了整整五页。

还记得吗?那个时候的市面上,刚好开始流行一种特别漂亮的信纸。

粉红色、放格子、少女心,还配着同样画风的信封,我就是用的那样的信纸。

我写信的时候,甚至能料想到他读信时也会是一样的快乐,可能还有感动、甜蜜,一些刮目相看、从纸张里溢出来的暖心。

我15岁的生日,我将自己的写的信,按他的手腕编出的手环,还有一张我的照片,齐齐整整塞进了他的书包里。

或许是因为受了当时一些少女杂志的鼓吹:喜欢一个人,就要大胆说出来;

或者是因为那已经是初三学年的下半学期,再不说出来就真的再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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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然而,接下去的好几天,这世界真是鸦雀无声的安静啊。

他还是原模原样,上学下学、读书踢球,就跟没收到过那封信一样。我更没得到过任何回馈与反应。

是我放错了书包?还是他还没看到?或是掉出去了?还是他根本故意不想理睬?

我在平静的等待中,内心如翻江倒海,把各种可能的猜测,在心里过了一遍又一遍。

但无论如何,我觉得他怎么都不可能毫无反应。这太不可思议了!

于是我的较真病犯了,也是好奇心驱使,又或者实在不甘心,我央求我最好的闺蜜,跟他约上一个放学后的时间,亲自去帮我问上一问。

我的闺蜜很侠气的领命。我甚至猜到她约他时,他就能猜到是跟我有关的事。

因为全班都知道,那是我最好的闺蜜,也是我整整一年的同桌,我俩就算上厕所都得结伴而去。

后面的这组对话,是我闺蜜后来向我学过来的:

“任雪给你的信,你到底收到没?”她问。

“呃,收到了。”他答。

“那你为啥不表个态?她一直在等你啊!”

“我不知道说什么。”

“不知道说什么?你是个男的啊!总应该有个态度吧!不能让人家一女的就这么一直傻乎乎等下去。”闺蜜果然仗义。

“呃,那请你帮我转告吧,我不喜欢她。谢谢了,很抱歉。”

我闺蜜深呼吸了一口,接着问:

“你知道吗?我这样带口信给她,她不会相信,更不会甘心。她跟我说过你和她的很多事,她说她眼睛不是瞎的,心更不是!你们无数次目光的邂逅更骗不了人。这么说吧,我来的时候,因为你一直没回复,她已经猜到了最坏的结果,所以她让我问清你,那些一次次默契的眼神交汇,到底怎么解释?总不会是你故意的暧昧吧!”

“没有!目光?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这还能是误会?眼睛最不会骗人!”

“真是误会了,如果要说我一直悄悄看着一个人,看可能也确实是吧。只是那个人,是你,是她身边的你。对不起,我没想过要这样表白。只是今天说到了这里,但这个就是唯一的事实了。任雪误会了,我一直喜欢并想要接近的那个人,是你。”

我闺蜜跟我说这些时,很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很侠气的站在我这边,并拍拍我继续说:

“我跟你说啊,我可没喜欢过他。所以不会因为他看我,我就跟他在一起的。

看来可能是一个误会啊,任雪,这也都怪我。我竟然自己也毫无察觉。

但你可千万别再去想他了,为他不值得!我也不会去理他。

还有你放心,这事我不会跟人说的,他也不会,信我都带回来了,就当没发生过。”

我的心猛地一惊,视线落在了她的手里,那封我曾无限熟悉、饱含情感的信。

我曾天真的以为,他读信时也是同样的会意会心;

此刻我甚至希望,就算是他拒绝了我,也能把信藏在身边,藏在自己的箱子里,算作青春的一段过往。

可是,他没有。

那封信崭新的几乎就像没翻动过;

还有我亲手编的手环,我的照片,都原封不动的还了回来。

我哭的不见天日。

看来,不过一场自作多情。

10

很快到了那一年的夏天,我们初三毕业,亦是我们的分别之日。

我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重点高中,而闺蜜则读了另一所。

他的消息我是后来才辗转打听到,他又回广州了,他妈妈离婚又再婚,他的新爸爸很有钱,把他送到了广州的贵族学校。

可能因为他喜欢的是她,这事在我心里始终是个疤,我和她也渐行渐远起来。

我们三个就像散落在了各个不同地区的点,开始有了各自不同的轨迹。

直到高一那年的暑假,欧洲杯又掀起了狂欢夜,因为有齐达内在,还有一些我熟悉的球员,于是我又追着看了好起场。

夜深人静的时候,忽然在想,他会不会也在这一时刻,看着同样的电视画面……

会的,一定会的,他那么爱球。

只是不知他会不会也想起我,想起我们曾并排而坐看过的同一场球……

想到这些,我的心里酸楚楚,又不免自觉有些贱乎乎。

那年暑期,我跟闺蜜因为家离的近,到底恢复了邦交,我们又一起约着去游泳,去逛书店

忽然某天间,我无意中又提到了他。她顿了顿,转头看着我说:

“对不起,那次我骗了你,他根本没喜欢过我。是他让我配合她一起对你撒的谎。那时他就知道他高中会回广州啊,你们不可能有结果的。”

我本来已稍稍沉静的心,又像掀起了惊涛巨浪,然后又像想到什么,马上问:

“那他为什么不能直说呢?还要编这么荒唐的理由。”

“可能是为了不影响你中考吧。再说初中的时候,我们做起一些事来,真是没理由可讲,就是二的可怕。”闺蜜撇撇嘴。

“那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呢?”我还是不甘心的追问。

“那谁知道呢。再说喜不喜欢现在还有什么要紧?”

她的意思是,反正也没机会再遇见。

但我依然纠结于这个执念。

只听到耳旁风树叶哗啦啦的作响,没有人应答。

是啊,只有风知道。

11

我曾以为,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但是真没有。

这些年,我们同学间举办过很多场的聚会。有大型的,全班甚至全年级的;还有小型的,因为某个同学外地归来,三五同学小聚。

但很神奇的是,从来都没有他。

一个只跟我们同过一年学的转学生,后来又去了别的省别的城,似乎此后再没有人见过他。也像时光刻意的抹掉了跟他有关的记忆,

只是某一次,我偶然听到一句关于他的信息,就在饭桌上这么一闪而过。

一同学说:杨修远你们还记得吗?当时我们的转学生,特别喜欢足球的那个!我上次出差到一合作单位,没想到竟碰上了他。他和他老婆后来还一起请我吃了顿饭,唉呀,他也发福了,估计早不踢球了,他说下次我们再聚会,争取也喊上他。

很奇怪,当我听到这段话的时候,心里竟然异常的坦然和平静。

就像我不知什么时候已不再执念,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

时光真是一把利刃,悄悄会改变很多东西。

青春已经散场。

有些人,只适合留在青春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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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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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小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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