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善报道 最近两轮中超联赛进入到了裁判争议判罚集中爆发的阶段,其中多数争议都跟一个点球判罚有关,大连人和上海申花比赛最后阶段,因为钱杰给和龙东在禁区内的一个身体接触,主裁判傅明判给大连人一个点球,此球引发了巨大争议,而裁委会随后以媒体报道的方式对外宣布,此球经过裁委会连夜评议,多数人认定判罚正确,力挺傅明。这等于确立了点球判罚中的一个“傅明尺度”——今后同样尺度的身体接触,都可以按照这次傅明的判罚,给出点球。
然而,“傅明尺度”却没能坚持过两轮联赛,在此之后的第五轮联赛中,就接连出现了几个和此判例极为相似、侵犯动作都比钱杰给的动作大而明显的身体接触,但即便是由傅明担当视频助理裁判的比赛,主裁最终都没有给出点球,这是引发裁判争议集中爆发的直接原因。
那么,到底“傅明尺度”是否经得住推敲,第五轮的几个禁区内“疑似犯规”是否应该是点球?中超裁判又为什么会密集出现类似争议?本报记者采访了两位国内的裁判界资深人士。
一、大连人与上海申花比赛进入伤停补时阶段,龙东禁区内背身拿球,钱杰给向前贴身防守龙东,产生身体接触后龙东倒地,主裁傅明吹罚点球。
专家解读:这是一个误判,但同时又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误判,中超球员应该从中学习到一些知识。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在与对手球员一起争顶后重新站定的时候,龙东选择了双脚平行站位而不是前后脚站位,平行站位使得他在重心放低护球的时候,更容易造成是对方防守动作过大导致他摔倒的假象。
龙东非常有经验,事实上钱杰给有向前的力量,但并不是过分力量,他们的身体接触属于足球间的正常对抗,但龙东的站位方式,让他在这种力量不大的身体接触中倒地,这就是国外高水平球员在比赛规则掌握上比我们更加灵活与纯熟的一面。如果说以保护进攻队员利益为理由,加大对防守队员从身后以及侧后方防守的约束,那么钱杰给也没有任何伤害性或者过分力量使用,这样的接触都可以判罚点球的话,那么足球比赛每一场都要多出许多点球。
中国球员在这次防守过程中也应该学会一点,那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一个人上去贴防,多人包夹锁住对手转身后的出球线路即可,这样就能够更好防止对方故意找点球。
这个点球是误判,如果裁委会坚持认为这样的动作为点球判罚标准,也可以,那么就要在今后的比赛中严格执行该标准。
二、 广州恒大与河南建业比赛进行到88分钟,顾操在禁区防守中,从身后推倒了恒大的费南多。
专家解读:在禁区内判罚点球的原则就是——防守队员对于进攻队员使用过分力量推人拉人绊人,踢人以及故意手球,都可以判罚点球。顾操对于费南多采取了腿绊和手推的双重动作,致使费南多跌倒,这个肯定是故意犯规,应该判为点球。
这个犯规动作的尺度比钱杰给对龙东的那个要更大更严重,无论是否参照那个点球判罚,这都应该是一个点球。但裁判员之所以没有判罚,可能与当时比赛临近结束、广州恒大已经3比1领先有一定关系。孤立地看似乎合乎情理,但是整体来看,这就造成了中超范围内的执法尺度不统一。
三、江苏苏宁与上海申花比赛最后时刻,于汉超突入禁区,李昂从侧后方铲球并带倒于汉超,慢镜头显示,李昂从侧后方虽然铲到球,但双脚已离地,也同时绊倒于汉超。
专家解读:对于侧后方铲球判罚的参照依据,针对于铲到球的情况注意以下几点:如果从侧后方铲球,先碰到球,并仅仅只是由于惯性绊倒对方球员,此时一般都是好球,不会被判犯规;如果是从侧方铲到球,但是从侧面铲到了对方球员(没有抬脚),此时一般被判犯规。是普通犯规还是口头警告或者是给予黄牌警告,由裁判自己对比赛的阅读和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是从侧方铲到球,但是在铲球后有抬脚动作,这个应当被判犯规,同时可能会对铲球队员给与出牌警告,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出示红牌。
李昂的第一意图是冲球去并且成功碰到了皮球、改变了球的运行轨迹,如果他不把右脚上抬而是顺势下压,于汉超已经有了一个主动躲避和跨越的动作,完全有可能进行第二次对球的追赶,但是因为被对手抬起的脚绊倒,于汉超才彻底失去了对球权的掌控。因此这是一个点球,裁判没有给点球,是一个误判。
四、江苏苏宁与上海申花的比赛,申花通过配合,将球传入禁区,沙拉维头球回顶,彭欣力禁区内准备射门之时,被苏宁后腰瓦卡索从侧后方将球破坏的同时,也带倒了彭欣力。
专家解读:这不是一个点球,其原因与大连龙东的情况有类似之处,球已经被苏宁瓦卡索破坏后,在其冲击力的作用下,彭欣力顺势倒地,所以裁判没有判罚是正确的。
但是,这个接触的过程激烈程度,都比第一个大连人比赛中傅明给龙东那个点球要更加激烈、防守尺度更大,那个判罚在先,那么如果要是按照执法标准统一的原则,这个也应该被判罚为点球。但如果从正确执法标准执法的原则来看,这不应该被判罚为点球。
回看四个争议最多的判罚,整体感觉是,中超在点球执法尺度上存在着不能完全统一标准的现象,对于近似的犯规动作,不给予同等程度的判罚,除去裁判主观判断上的偏差外,中超裁委会有义务在点球执法尺度上进行进一步明确以及统一,确保执法结果对于各队的公平。
经过对以上几个情况的综合对比,就会发现,问题出现在判罚尺度没有统一,“傅明尺度”本身是经不住推敲的,而后面的几个球,更是存在误判。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专家认为:2020年的中超赛制非常特殊,密集的赛事对所有参赛人员都是严峻考验,这其中也包括执法比赛的裁判员。今年全部是中国裁判执法,今年的赛制对于裁判员的心智与体能要求都非常高。
事实上,进入中超第四轮开始,就已经有不少中超球队的表现进入了低谷和疲劳期,而裁判队伍似乎也受到了一定的“传染”——集体低迷。这种集中的赛会制比赛对于裁判的心智和体能踢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负荷超标,认知能力和判断力就显著降低。这也是为什么在世界杯这样全球瞩目的大赛中,也会有一些错漏判出现。
还有就是,裁判员的活动是非周期性的,运动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选择是否进行高强度的无球跑动,而裁判员的所有选择都是被动的,必须随时紧跟比赛节奏,及时出现在犯规地点,因此必须具备对于比赛的预判能力,以及在高温天气下进行连续执法的体能。
所以,中国的裁判员也在成长中,此间不可避免出现的一些问题,在外界关注裁判出现错漏判时,一定程度上也要理解裁判这个特殊团队所承受的身体与精神上巨大压力,给予他们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