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有球员在30支球队都效力过吗

NBA有球员在30支球队都效力过吗


一、沧州网友解答:


1.谢邀!NBA中有没有一个球员在30只球队都待过,答案肯定没有啊!你想想NBA球员平均生涯时间在6到7年左右.

2.这么短的时间里你还想在30只球队都待过一遍?想多了吧!就算是卡特这样,40岁还在打,也是换了很多队,但是也是远远不够30只的!

3.那么还不如盘点一下那些球员效力过的球队最多呢!吉姆·杰克逊,不知道大家是否对这位球员有过印象,他可是姚明的前队友啊!

4.杰克逊曾在03-04至04-05赛季在火箭队效力了大概一个半赛季.杰克逊14年的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球队,司职小前锋位置.

5.其实本来他可以效力13只球队的,但是没有去黄蜂报道,也错失了将自己的记录更进一步的机会.对了还有之前咱们聊到的老卡特,大家也是想知道他效力过几只球队吧!

6.答案是八只球队,卡特20年的职业生涯分别效力过小牛队、猛龙队、老鹰队、篮网队、魔术队、国王队、灰熊队太阳队.

7.据老卡特透露他还想在打一年,这样他极有可能在第九只球队效力,不过需要佩服的是,卡特本可以找一个冠军球队躺赢,他却继续选择了保持自己老牌的作风,将自己的经验去知道年轻球员.


二、上饶网友解答:


1.没有的哦.在nba中可能没有我们想想的那么挣钱 .挣钱的还是一些球星,在nba中有太多的费用要交训练费用 营养师 等等 .

2.故而可以产生不少的流浪汉,为了生活辗转多只球队,而从一进联盟就一直呆在一只球队只是球星的专利.NBA球员中,呆过球队最多的有:托尼·马森伯格(效力过12支球队)、吉姆·杰克逊(效力过12支球队)、查基·布朗(效力过12支NBA球队).

3.托尼·马森伯格:967年7月13日出生,前美国NBA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位置,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夏洛特黄蜂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金州勇士队、洛杉矶快船队、多伦多猛龙队、费城76人队、新泽西篮网队、温哥华灰熊队、休斯顿火箭队、犹他爵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4.吉姆·杰克逊: 1970年10月14日出生,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2006年退役后担任篮球分析员.

5.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达拉斯小牛队、新泽西篮网队、金州勇士队、费城76人队、波特兰开拓者队、亚特兰大老鹰队、克利夫兰骑士队、迈阿密热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休斯敦火箭队、菲尼克斯太阳队、洛杉矶湖人队.

6.查基·布朗:968年2月29日,前美国NBA职业篮球运动员,毕业于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洛杉矶湖人队、新泽西网队、达拉斯小牛队、凤凰城太阳队、密尔沃基雄鹿队、亚特兰大鹰队、夏洛特黄蜂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休斯顿火箭队、金州勇士队、克里夫兰骑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三、当阳网友解答:


1.很遗憾,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名球员能够拥有为30支球队效力的“丰厚履历”,最高纪录是由4名球员所共同保持的先后效力12支球队——“仅仅”拥有为12支球队效力的经历,也应足以让他们成为NBA历史上最让人同情的“流浪汉”了.

2.NBA历史上第一位能够为12支球队效力的球员,是于1989年第二轮总第43顺位被骑士选入NBA的查基·布朗.

3.在13个赛季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为骑士、湖人、篮网、小牛、火箭、太阳、雄鹿、老鹰、黄蜂、马刺、勇士以及国王所效力,而且骑士和黄蜂都还曾经“二进宫”.

4.整个职业生涯,查基·布朗一共出战694场常规赛的比赛,场均贡献9分、1个篮板以及0.8次助攻.这四名NBA“流浪汉”中,曾经与姚明做过队友的吉米·杰克逊,应该是最为中国球迷所了解的一位.

5.1992年首轮第4顺位被小牛选入NBA的吉米·杰克逊(Jim Jackson),曾经与贾森·基德(Jason Kidd)和贾马尔·马什本(Jamal Mashburn)一起被球迷称为“达拉斯3J”,但因为一些场外原因,“3J”最终各奔东西、未能真正在小牛取得成功.

6.而为小牛效力5个赛季之后,吉米·杰克逊也就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此后的时间,他先后为篮网(31场)、76人(48场)、勇士(31场)、开拓者(49场)、老鹰(96场)、骑士(39场)、热火(55场)、国王(63场)、火箭(104场)、太阳(67场)以及湖人(13场).

7.整个职业生涯,吉米·杰克逊场均贡献13分、7个篮板以及2次助攻.另外两名“流浪汉”分别是托尼·马森伯格和乔·史密斯.

8.而身为1995年状元秀的乔·史密斯,之所以成为“流浪汉”,也许只能怪他的“贪婪”,所以也没有什么太值得同情的.

9.现役球员中的“流浪汉”,无疑是目前效力于活塞的伊斯梅尔·史密斯了.身为2010年落选秀的史密斯,已经先后为包括火箭、灰熊、勇士、魔术、雄鹿、太阳、雷霆、76人、鹈鹕以及活塞在内的10支NBA球队所效力,不过,自从2016年与活塞签下3年1800万美元的合同之后,史密斯暂时摆脱了“流浪”的生活.


四、衢州网友解答:


杰里韦斯特,logo男,哪个球队都有他……


五、凤城网友解答:


1.这个理想太远大,估计想实现都不容易,30支球队,就算一支球队待半个赛季,也得打满15个赛季,能打满15个赛季的球员说明还是有一定实力的,这种人也不可能半个赛季或者每个赛季都被放弃!


六、张家口网友解答:


你读书的时候在每个班都呆过吗?


七、津市网友解答:


1.没有.不可能有去过30支球队的人,时间不够,联盟的交易条例也不允许.NBA(美职篮),全称美国及加拿大职业篮球联盟(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是一个国际体育及媒体集团,由三个职业体育联盟组成: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盟(NBA)、美国女子职业篮球联盟(WNBA)以及NBA发展联盟(NBA Development League).


八、淮北网友解答:


1.理论上都不现实.30支球队,每家打半个赛季就要15年,还没算每年都有新秀进来抢饭碗.能这么频繁被交易说明没实力,没实力又怎么可能打15个赛季?


九、海口网友解答:


1.这个问题很弱质.假如真有这个人,想想看在30个队伍效力,职业生命周期得多长呀.回归正题,有4人服务过12个队,具体的百度一下.


十、潍坊网友解答:


这个绝对不可能,一年2只球队,那就要至少在联盟打球15年,能这么频繁换队肯定是地位很低角色球员,一般的角色球员很少有在联盟能打10年,别说15年了,优秀的球员也不可能频繁换队,所以这个假设绝对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