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鲎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捡到一对中华鲎 渔民报警放归大海)

中华鲎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捡到一对中华鲎 渔民报警放归大海)

民警准备放生中华鲎

早报讯 (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庄兴祥 文/图)中华鲎是古老的海洋节肢动物,有“海洋活化石”之称。但近年来由于人类的滥捕滥杀,中华鲎的数量急剧减少。6月19日,泉州台商投资区两渔民赶海时在海滩上发现一对搁浅的中华鲎,他们发现是保护动物后及时报警,警方和渔业部门合力将它们放归大海。

当天下午4时许,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下垵村两位渔民在泉州湾附近赶海时,发现一对搁浅在海滩上的甲壳生物,渔民看它们外形奇特就捡了回来。得知它们是保护动物后,渔民立即向东园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到现场查看,发现两只甲壳类海洋动物头胸部的甲壳略呈马蹄形,腹部呈六角形、两侧具有棘刺,尾部是一根尾剑,长度约50厘米,初步确定为中华鲎。随后民警与海洋渔业部门取得联系,经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确定该生物为中华鲎,属于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浙江沿海以南、广东、福建等地。每年4月下旬至8月底是中华鲎繁殖期,大潮时雄鲎会抱住雌鲎成对爬到沙滩上挖穴产卵。

当天,在民警和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两只搁浅的中华鲎被放归大海。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鲎是珍贵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福建省重点保护动物,贩卖或者宰杀、食用中华鲎是一种违法行为。市民若有误捕或者看见有人贩卖、食用中华鲎,可及时打电话报警。

来源: 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