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史科普系列之三十:火药。
火药是中国“四大发明”之一。
中国古代的火药是以硝石、硫黄和木炭(或其他易碳化的有机物)按照一定比例组成的混合物。因其点火后迅速爆炸生成黑色烟焰,西方称之为黑火药。
中国古代火药的发明与炼丹术密切相关,在炼丹过程中为了防止爆炸和猛烈燃烧,炼丹家采用了许多“伏火”的配方。晋代炼丹家葛洪(公元283—363年)的《抱朴子》已有将硝、硫、炭合炼制丹的记载。
至晚于9世纪,中国炼丹家发明了火药。在成书于唐宪宗元和三年(公元808年)的《太上圣祖金丹秘诀》“伏火矾法”明确记载了硫二两、硝二两、马兜铃(遇明火碳化)三钱半的火药配方。而且,当时的炼丹家已经注意到这一配方的危险性,并采取了一定的防御措施。
另一部宋人辑录的炼丹术作品《诸家神品丹法》记载了一种“伏火硫黄法”采用了与“伏火矾法”类似的火药配方。成书于9—10世纪的《真元妙道要略》记载“有以硫黄、雄黄合硝石并蜜烧之,焰起,烧手、面及烬屋舍者”,这里提到了火药爆炸的威力。
到了10世纪后半叶,即五代到北宋初期,火药已经用于军事。《宋史》中多处记载到这一时期的火器,如火箭、火球、火蒺藜等。
“火药”一词首次出现于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据《宋会要》记载该年汴京的武器作坊中专门有生产火药的“火药作”。1044年成书的《武经总要》首次记载三个军用的火药配方:毒药烟球方、火砲火药方和蒺藜火球方。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军用火药配方。
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时把我国的火药技术带到了阿拉伯;阿拉伯人在14世纪初将火器传到了欧洲。李约瑟指出,14世纪火炮的第一次轰鸣,敲起了城堡的丧钟,因而也敲响了西方的军事贵族封建制的丧钟。
原稿:史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