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评编者按
近几天对大企业的道德拷问,让我们不禁思考经济学对道德的定义。许多经济学家写过关于道德的严肃著作。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最初就是一位道德哲学教授,他穷其一生,六次修订《道德情操论》。哈耶克、布坎南、诺思等著名经济学家也很重视道德问题。我国许多经济学家也不例外,茅于轼先生就是其中一员。
茅于轼说,当我们谈到道德滑坡,不应谴责对个人利益的追逐,而应谴责对个人利益的践踏。我们的传统并不缺少舍己为人的楷模,但是缺少了对绅士风度的提倡。我们应该给爱的人以自由。祝愿一切人,包括已经比自己更幸福的人,能变得更加幸福。在《商业评论》副主编柯恩对茅于轼的专访中,他和读者分享了关于道德的经济分析。
商业评论:有道德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吗?
茅于轼:有道德并不难,只需克制自己的私心,不伤害别人的利益,适当关心别人和社会的利益,就可以称之为有了基本的道德。我们过去常常认为有道德就是没有私心,甚至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李汝珍的小说《镜花缘》里有一个“君子国”,那里的国民人人都以利他为宗旨。然而,我在《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的开头论证过,这样的君子国不会成为一个和谐社会。这是因为,以自利为目的的谈判具有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以利他为目的的谈判则不存在双方都同意的均衡点。人人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最终君子国一定会转变为一个小人猖獗的社会。先人后己、毫不利己的精神很高尚,也值得称赞,但是它包含着逻辑上的矛盾,不可能成为社会成员中利益关系的普遍基础。
商业评论:这样说起来,自利是合乎道德的了?
茅于轼:私心是中性的,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其分界点在于是否侵犯了别人的利益。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已经证明了,在均衡的价格(注:任何一种商品都存在一个价格,使得供给量等于需求量)系统下,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最终会有利于全社会。
商业评论:为什么大家普遍认为,自利是不利于道德建设的呢?
茅于轼: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建设市场经济的时间还比较短。我们知道,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个人帮助别人必须自己有所牺牲,个人要得到利益就会损害别人的利益,这是一种“零和对局”。所以,自古以来,东西文化无不将自私看作道德最大的敌人。可是市场经济不是靠大公无私组织起来的,相反,它是依靠每个人追逐私利而维系的。为什么到了市场经济制度下,自利不但不起破坏作用,反而成为推动社会繁荣的动力呢?一是因为有了市场经济下的均衡价格体系,二是每个人在追逐自利的过程中不能影响他人的自利权利。
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研究过许多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共同规律,他发现,经济增长必然伴随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迅速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既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又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原因。如果没有价值观特别是道德观的重组,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绝不可能完成。
商业评论:那么我们传统的道德观需要做什么样的转变呢?
茅于轼:比如从反对追求物质调整为允许个人发财;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对立调整为二者基本一致;从三纲五常的等级特权制度调整为尊重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还要强调一些传统道德中也具备,但是重视不够的因素,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守信用、遵守公共规则等。其中最主要的转变,是要承认人追求自身的利益是正当的,是合乎道德的。这和传统道德观相比,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历史越悠久,传统文化的根基越深,完成这个转折越困难。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往往成了现代化进程中的沉重负担。
不过,另一方面,自利是人的本性,不需要教育也不需要提倡,只要允许自利之门一开,它便会像洪水一样冲刷到每一个角落。我们现在看到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坑蒙拐骗、权钱交易等丑恶现象,在有些领域甚至十分严重,令人担忧。然而,发生这些道德沦丧的事情,原因在于对市场规则和秩序的破坏、对他人利益的伤害,而不在于市场经济本身。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交易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通过讨价还价拍板成交,利益达到均衡,双方都得到好处。这样的交易是互利互惠的行为,没有任何一方受到掠夺或者侵害。当我们谈到道德滑坡,不应谴责对个人利益的追逐,而应谴责对个人利益的践踏。
有没有可能建设一个经济繁荣而又道德水准较高的社会?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不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接近这一点,表现在国民遵守公共秩序、关心社区公益、热心环境保护,各种公益组织纷纷涌现,社会总体和谐有序等方面。认为市场经济代表着毫无顾忌地追求个人私利,这是极大的误解。
商业评论:如果市场经济能够自然引导人们出于自利为社会做贡献,我们还需要道德吗?
茅于轼:当然需要,我想这里有三重原因。一是市场经济会导致收入分配的差异,穷人非常困难,需要社会的关心。二是自利而不侵犯他人的利益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利益的界限并不很清楚,人们往往不知不觉地侵犯了他人的利益,所以要强调克制私心。三是许多交换的过程并没有明显的个人参与,交易的一方是个人,另一方是集体,于是有人会搭便车,有人会侵害集体利益,有人会使交换的结果仅仅有利于一小群人,却没有人维护其他人群的利益,人们购买公共服务常常会落入这个陷阱。
讲道德还有更为根本的原因:财富并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快乐或者幸福才是最终目标。财富只不过是得到快乐的渠道之一,何况有时候财富不但没有使人快乐,反而使人陷入痛苦。钱是有了,但是快乐没找到。道德的作用不只是给人约束,也是一个人幸福的源泉。物质上的享受往往是边际效益递减的,比如山珍海味,吃多了会腻,但是高尚的德行给予人的快乐是没有任何副作用的,你越是沐浴在道德的光辉下,你就越是远离了一切烦恼。
商业评论:在市场经济下,法治和道德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茅于轼: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法律约束,也需要道德约束,我认为有三个原因:
第一,道德约束与法律约束相比,成本很低而效率很高。打官司是很费钱的事,当事人要花钱,整个社会为了维持法治也要花费成本,警察、法院、监狱,这些都需要社会成本,而且还是非生产性的。而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不需要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也不会给个人和社会造成损失。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很好,经济效率就会更高。从这一点看,法律是代价高昂的奢侈品,最好存而不用。
第二,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则很少介入到生活中。一个人从早上起床到晚上就寝,道德一直在支配他的活动。法律则不然,大多数人恐怕一辈子都不会花多少时间去学习了解法律。更重要的是,我们追求的幸福社会,不是执法无情、动辄得咎、处处提防的社会,而是与人为善、安居乐业、和谐融洽的社会,这只有提倡道德才能做到。
第三,道德是一种鼓励人们向上的积极力量,它促使人们去关心别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别人利益的消极制裁。道德在一个人采取行动之前就会对其行为的动机发生作用,而法律只对行动的后果有效。
商业评论:我们传统上认为很高尚的行为,比如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在新的道德观下价值何在?
茅于轼:人的行为后果按照对人对己的利害来区分,有四种情况,即利人利己、损人利己、损己利人和损人损己。
从道德评价上看,凡是利人的行为都是合乎道德的,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更是值得称颂。但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对某个人损己利人的事情,对别人而言则成了损人利己,在逻辑上难以成立,所以无法作为社会的制度性原则。
但是,如果当事人处于不对称的地位,舍己为人、先人后己就成为必要而且可行的道德行为。比如,青年人对于老人或者儿童,健康人对于病人,富人对于穷人,地位是不对称的。强者照顾弱者,这就是道德的要求。在制度设计中,处理具有平等对称地位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害关系时,公平是唯一合理可行的道德原则,损人利己和损己利人既不可取,也不可行。但是日常生活中,由于普遍存在着的人和人之间地位、条件和处境的不对称,舍己为人往往成为高尚的而且必要的道德原则。
有些传统的“好人好事”,我们也许应该更加深入地思考其中的逻辑。比如“学雷锋”,电视上经常出现这样的画面,一位学雷锋的好心人义务修理锅碗瓢盆,在他面前排起几十个人的长队。令人思考的是,这几十个人并不是来学雷锋的——恰恰相反,他们是来捡便宜的。用这种方法,每培养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就会同时培养出几十名捡便宜的人。
从社会的整体利益来看,这种做好事的行为也不值得推广。免费修理招来的人,手里拿的多半是破损厉害的东西,因为可以免费修理,花的功夫再大,用的材料再多,反正也不需要自己承担,自己所花的代价只是排队的时间而已。如果把这些材料和时间投入到更有效的经济活动中去,一定能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价值。
商业评论:学雷锋义务帮助群众修东西,反而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利益,这其中的道理究竟何在?
茅于轼:其实,只要改变一下规则,改免费修理为义修,即按照市场价格收费,但是将收入捐献给公益机构,就可以避免浪费社会资源的现象出现。想占小便宜的人不会来,维修者的劳动价值也通过价格得到了合理体现。这其中包含着深刻的道理,即真正有益于双方且无损于第三方的商业活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必须是双方都能赚钱的。尤其是对于企业家来说,赢利赚钱是最大的道德义务。
商业评论:为什么这么说?
茅于轼:企业的社会功能就是为社会提供合用的产品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自然资源、资金、人力资源等),同时获取一定的收入。这个收入就是社会对企业绩效的评定,如果企业能赚钱,就说明企业创造的价值大于企业消耗的成本,这样的企业就是对社会有益的。如果企业不能赚钱,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维持这样一个企业就是得不偿失,浪费了社会资源。
对于企业和企业家来说,为社会做贡献当然是一个正确的目标,但是这个社会太复杂,除了在公平竞争的市场上赚到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告诉你,你是否真为社会做了贡献。对于个人而言,如果你有两份工作可以选择,一个赚钱多,一个赚钱少,那么你应该选择赚钱多的工作,因为这份工作对社会的贡献更大。
当然,如果市场不是公平竞争的,比如存在权钱交易、欺行霸市的现象,或者价格体系是扭曲的,在这样的条件下,个人利益很可能与社会利益相悖,此时赚钱就不能用于衡量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贡献了。
同时,这个标准只适用于商业活动,不能延伸到其他领域。比如,一个人放弃高薪,投身没有明显商业价值的科学研究或者公益活动,警察和法官为了忠于职守甚至牺牲生命,这些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需要的高尚行为。
商业评论:说到赚钱,不少企业家感叹人不能把金钱带进坟墓,金钱却能把人带进坟墓。金钱对道德的腐蚀真的这么大吗?
茅于轼:其实,金钱,也就是货币,虽然已经被人们司空见惯,但它的特性未见得被每个人仔细思考过。货币和道德问题有关的特性有两点:第一,它是不记名的,因此持有者的身份与货币的价值无关;第二,它具有极大的流通性,在交换过程中没有人会拒绝它。这两个特性彻底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改变了社会的结构。
在从前的等级社会里,消费权利与身份和等级有关,并不是付钱就可以享受的。普通民众不能进入紫禁城,也不能进入皇家狩猎的围苑。特权阶层一方面喜爱货币,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得到想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又害怕货币,因为货币不记名的特点冲击着他们的消费特权。普通民众要求在商业竞争中,排除任何特权的介入。消费领域里,手中有钱的人要求在货币面前人人平等。从历史进步的角度来看,货币的流通培育了对民主和平等的要求。
但是,自从有货币以来,总有一些庸俗的人被金钱所奴役。他们用毁坏良心的手段去赚钱,又用毁坏健康的方式去花钱,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忘记了生命的意义,糟蹋了自己的一生。另一方面,货币是衡量社会贡献的手段,也是购买力的凭证。所以有些人“走捷径”,不去创造社会价值,而是直接去弄钱,比如偷、抢、骗、赖,或者贪污腐败。
商业评论:如果企业家只以自利和赚钱为目的,虽然也能为社会做贡献,但是会不会意味着我们降低了对企业家的道德要求?
茅于轼:我想,调门过高就会脱离我们社会的现实。比如在马路上,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形是,汽车也好,行人也好,互相不让,见缝就钻,红绿灯如同虚设。其实这里也没有多少个人利益或者金钱利益,互相让一点对大家都有好处。可是就这么一点蝇头小利,也有那么多人寸步不让。与其谈论道德上的最高追求,还不如先讨论讨论马路上的礼貌。我们的文化传统里并不缺少舍己为人的道德楷模,但是缺少了对绅士风度的提倡。
商业评论:乳业出现添加三聚氰胺这样的丑闻,是否与市场竞争太激烈有关系?有些人提出,在市场秩序建立的早期,难免会出现道德越轨,比如现在不少有名的大公司在一百多年前也做过坏事。
茅于轼:企业道德沦丧和竞争也许有一定的关系。竞争给企业带来压力,它就有可能选择牺牲道德来追求效益。比如一百年前的美国,确实有一些企业做过不少不道德的事情,企业的发家史充满了罪恶。但是,社会在不断发展,信息沟通越来越方便,互联网等新媒体无处不在,消费者和商家也越来越有经验,做不道德的事情越来越困难。如果现在的企业还想通过不道德的手段来恶性竞争,欺骗顾客、压榨员工,我想它们只会自讨苦吃。
而且,现在的市场越来越成熟,更多的企业完全有可能通过管理、技术、营销上的创新来发展壮大,正大光明地赚钱。另一方面,如果商业社会真的普遍存在欺诈行为,信誉就成了稀缺的东西。根据经济学的一般规律,越是稀缺的东西越值钱,诚信的企业此时就能赚更多的钱。
商业评论:对于企业的员工而言,应该有什么样的道德要求?
茅于轼:对于企业员工,无论是做客户服务的,还是做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道德要求就是恪守职业道德。市场经济社会就是一个互相提供服务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为社会和他人提供良好的服务,整个社会才会走向和谐富裕。举例来说,留学生在发达国家的餐馆打工,往往可以赚到在国内餐馆不可能得到的较高收入。这说明,一个人劳动所得的报酬不仅取决于他本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还取决于社会内其他成员的劳动效率。改革开放初期,商店售货员对顾客的冷淡和不耐烦,我们应该还记忆犹新,他们缺乏的就是职业道德。幸好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
商业评论:怎样才能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茅于轼:从自己做起。我的这个建议并不脱离实际。在我们国家,虽然有很多不讲道德的人,但是有更多的人坚守自己的道德操守。在企业界,如果别人不讲道德,我很讲道德,我就吃亏了——如果人人都这样想,整个社会就会螺旋式地往下走。但是我们的社会并没有这样。
我们可以将道德看作个人和社会之间单方面的不成文契约,契约的内容是我愿意为社会提供道德服务。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做出同样的承诺,这种契约隐含的结果是我也可以享受社会为我提供的道德服务。比如我愿意助人为乐,一旦我有了困难,也会有人来帮助我。这种道德服务不可能事先写成文字契约。所以道德约定从来不见诸文字,而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
商业评论:在你看来,我们应该追求什么样的道德目标?
茅于轼: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爱护亲人、邻居及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人;同情一切不幸的人,不论其肤色、国籍和信仰;祝愿一切人,包括已经比自己更幸福的人,能变得更加幸福。
愿意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财富服务于社区。
遵守公共秩序,不钻制度的空子;节制地使用不收费的公共服务。
用灵活的态度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摩擦。
追求物质享受的同时,更在意追求精神上的享受。
给别人以尊重和宽容。因为你自己一定不希望有人来干涉你的自由,不管这个人是爱你的或者不爱你的,所以要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也要给你不爱的人以自由。
本内容有删节
原文《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道德
——专访经济学家茅于轼》
刊登在《商业评论》2008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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