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还记得去年俄罗斯世界杯吗?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熬夜看球,可以说,足球场上的每一个进球,都牵动着全世界球迷的心。
不过,在看球的人中间,有些人不仅关心赛场上的胜败,更关心场上的输赢。在他们看来,队员们在场上踢的不是足球,而是大把的钞票,这些人就是豪足球的徒。世界杯一开赛,他们也开始兴奋起来,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法律的严惩。
庭审现场
2019年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球案,该案共有5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被告人陈某科与李某泳、农某合谋共同出资,自设球盘做庄接受下注进行球。陈某科还与被告人朱某贵约定由朱某贵收数上报,承诺支付所报资总额2%的返利。
被告人李某泳登录网站搜取每场足球赛球的“盘口”(球方式和赔率)并下载编辑到手机,然后将“盘口”通过微信转发给陈某科、农某,又由他们二人通过微信转发给需要球的人或转发给下线报数进行球。被告人朱某贵在自己收数上报的同时又将“盘口”发给被告人刘某等人帮其收数上报资;刘某为了发展更多下线又发“盘口”给被告人韦某帮其收数上报。这样在西林县内就形成了层层上报并从中非法盈利的网络网。
被告人陈某科、李某泳、农某、朱某贵、刘某、韦某通过每场足球赛前的“盘口”,以0.85至1.05倍的赔率并提供买球队输赢、比分、进球数、大小球、角球数等方式给下线参,每场球赛前接收下线上报下注球的金额信息,比赛结束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现金等方式收取、支付资。期间,五人涉案资累计人民币5346898.2元。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科等共退出非法所得610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陈某科、朱某贵、刘某、韦某、农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陈某科等5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本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广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