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贤简介(溥仪去世后,妻子李淑贤为独吞遗产,打了十年的官司,结局如何?)


“1962年的五一劳动节,我和李淑贤建立了我们温暖的家,这是我第一次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在一次与外宾的谈话中,溥仪这样发自肺腑的说道。或许在溥仪心中,像这样做一个普通人,拥有一个如同常人一样的小家庭才是他所真心向往的。

溥仪,一个几乎所有中国人都知道的名字,他的身上也有许多标签,但人们最津津乐道的还是他末代皇帝的身份。溥仪的一生应该说也非常的命途多舛,虽然他三岁就继皇帝位,但那也不过是封建王朝的苟延残喘罢了。更何况,身为皇帝的他也失去了很多,就连他的亲生父母在见到他的时候也只能是磕头请安,自称臣子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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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

末代皇帝溥仪同样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真挚的感情,但是他几乎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过真正的情感,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即使他的一生曾一度先后拥有五位妻子。

1950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逐渐走上正轨,溥仪作为伪满洲战犯被苏联移交给了中国,并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看守所。在被关押和改造的过程中,溥仪也逐渐学会了自己洗衣服和系鞋带等事情,并开始将自己充满曲折和罪恶的前半生以“反省”式的自传来记载,逐渐成为了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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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正在缝补

但是,令溥仪也没想到的是,他的这本带有悔罪性质的《我的前半生》不但畅销不衰,还引起了版权纠纷,就连他最后一任妻子李淑贤也为此书打了足足十年官司。

一、溥仪和李淑贤的爱情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电影和电视版的《末代皇帝》相继热播,作为溥仪曾经妻子的李淑贤一时间也成为了记者们竞相访问的对象。李淑贤是1962年与溥仪结婚的,和溥仪之前的那些皇后和嫔妃们不一样,李淑贤是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与另一个公民结婚,她的头上没有那些看着吓人却又华而不实的贵妃或者贤妃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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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剧照

当关于溥仪的影视剧热映之后,李淑贤的社交活动多了起来,还常常接待外宾和港澳台的记者。在一次难得的闭门休息日,李淑贤从医院做完理疗回家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每天我都会看电视,《末代皇帝》更是非看不可的”,靠在沙发上的李淑贤对记者说道:“我认为这部电视比较真实,具有历史事实,和溥仪之前同我讲的也差不了多少,还算比较客观,这就很难得了”。

说起溥仪,李淑贤对于这个与她只生活了五年多的丈夫有着许多回忆,电视剧也常常将她不由自主地带回当年两人曾经朝夕相处的日子。在李淑贤看来,作为皇帝的溥仪本身也是一个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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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和李淑贤望向窗外

“溥仪一生当了三次皇帝,实际上三次都是傀儡,他想要恢复祖业,到头来不过是黄粱一梦。依我看,溥仪的几十年人生也算坎坷,是一个悲剧人物”。

李淑贤出生于1924年,是浙江杭州人。在解放前,李淑贤也算一个非常命苦的人,她八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娶的继母对她并不好,还一度想要将她嫁给有钱人做小老婆来换钱,不甘心被命运摆布的李淑贤逃离了家乡。后来的李淑贤学习了护理知识,成为了一名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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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新中国成立十周年纪念之际,溥仪被特赦,他的个人生活也受到了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1962年1月,毛主席请溥仪、章士钊、程潜等人到颐年堂做客,宴席上,毛主席还亲切的问道溥仪:“你还没有结婚吧?”,溥仪连忙回答主席说:“还没有”。

毛主席听完之后风趣的开玩笑说:“要结婚,‘皇上’不能没有皇后娘娘嘛”。随后,毛主席就像一位长者,又像是老朋友一般的叮嘱他道:“结婚也要慎重,这个事情要处理好,不能马马虎虎,这是关乎后半生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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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周总理碰到溥仪后也打趣的说道:“你没有妻子,也没有孩子,还真成了孤家寡人嘛”,溥仪回答总理说:“暂时没往这方面考虑,想要把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上”。

后来,在周总理的关心下,溥仪身边的许多人也为他物色合适的对象。在政协文史专员周振强和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的撮合与介绍下,溥仪和李淑贤走到了一起,结为夫妻。这段婚姻对于溥仪来说也是人生中难得的温暖时光,溥仪非常的体贴李淑贤,也真正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与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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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婚姻期间,令溥仪高兴的还有他的《我的前半生》的出版和畅销。

二、溥仪完成《我的前半生》著作

《我的前半生》最初是溥仪在战犯管理所写的一种认罪书,实际上在其被羁押在苏联时期,而已写过一种“陈述书”,不过写的非常不老实。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时候,所方认为让战犯们总结前半生是一种促进他们进行自我改造的好办法,当时还让溥仪的弟弟溥杰一起帮忙整理,一些伪满大臣还提供了许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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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杰(右)

当时的战犯管理所还将这些油印成书,被称为“灰皮书”,只向政法界和史学界发行。在最初油印的16开本以“未定稿”的形式分送到中央领导手中后,毛主席、周恩来等人看过之后认为写的很不错。

得到中央首长的认可后,公安部也因势利导,责成下属的群众出版社完成此书的编印工作。后来,在群众出版社编辑李文达的帮助下,两人也进行了长达四年的合作写作。这本《我的前半生》最终定稿完成,也是溥仪口述,李文达执笔的,只不过署名只有溥仪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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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与李文达合影

李文达本身也多才多艺,具有文才,在战争年代,他投笔从戎和敌人血战,不仅做过《新四军》淮海报的战地记者,还潜伏到敌伪之中,获得情报,为革命的胜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更令李文达感到自豪的是,在抗美援朝战争后期,在朝鲜板门店谈判期间,李文达还做过彭德怀元帅的警卫。

1960年1月,溥仪回到北京后,公安部党组决定由群众出版社编辑部主任李文达同溥仪一起整理《我的前半生》,两人的初次见面也在东交民巷的出版社二楼会议室。只不过,一开始的合作并不是那样的顺利,这是因为溥仪虽然诚恳的悔罪,但是在他口述的过程中,许多资料并不详实,还存在思想不清,叙述混乱的局面。

为此,李文达经过组织的批准,决定另起灶炉,重新进行《我的前半生》的整理和材料收集,再完成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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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理清楚思绪和脉络,也为了搜集更加完善和可靠的资料,李文达除了与溥仪进行日常的交流沟通外,他还前往长春、哈尔滨以及抚顺等地,在溥仪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进行实地考察,并采访所有他能够找到的与溥仪曾经有过交集的人,包括皇族后裔、当年的宫女、太监,以及溥仪的老师和曾经的满族大臣等相关人士。

除此之外,李文达还在各地的图书馆、档案室查阅相关的一手资料,尽量的保证史实。在两人合作期间,李文达常常是习惯于夜间写作,只要他在北京,溥仪每天早上都乘坐公共汽车到其办公室进行口述和阅读书稿,再给出自己的修改意见。

当时的写作过程也较为辛苦,因为恰逢国家的困难时期,物资不丰富,营养也跟不上,两人常常也只能吸烟来解乏。但是在漫长的合作过程中,溥仪和李文达也建立了信任,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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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曾经一度高高在上的“皇帝”来说,这样的友情也是溥仪所羡慕和渴求的,溥仪也事事都与李文达商量,也在完书的过程中彻底的认清了自己的错误,甚至有时候还会在读书稿的过程中忍不住老泪纵横,羞愧自己当年的一些所作所为。

值得一提的是,在1962年五十万字的初稿完成时,当时的溥仪已经和李淑贤结婚,为了照顾妻子的情绪,溥仪还要求删去了书中关于“富贵人”李书琴的内容,李文达也尊重了溥仪的这个请求,这一刀下去,就砍掉了十万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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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负有心人,1964年3月,《我的前半生》终于定稿完成并进行了发行,这也是在一稿、二稿的基础上,听取了各方的意见进行后进行了多达十六万字的修改的最终定稿。也是2007年之前海内外唯一的发行版本。

不过,令人感叹的是,围绕这本书的版权之争却一直未能停止。

三、李淑贤关于本书的版权之争

李文达协助溥仪完成此书后,有人还曾建议他将自己的名字也署上去,但是被其拒绝了。不过这本书当时的稿酬也是李文达和溥仪一人一半。可以说,李文达为此书的完成耗费了大量的心血,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也会在日后因为此书而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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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末代国舅郭布罗·润麒作为艺术顾问,根据《我的前半生》为蓝本进行了中意合拍的影片《末代皇帝》,这也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版权之争。当时李淑贤起诉了李文达和人民出版社,因为他们未经溥仪遗孀的同意,而将此书进行了授权改编。

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版权纠纷,因为李文达虽然做了大量的协助工作,但是并没有在作品中署名。而李淑贤作为溥仪的妻子,也自认为对于这本溥仪遗留下来的作品具有继承权,这是溥仪留给她的私人遗产,李文达既然没有署名,就无权对这本书进行干涉和授权。

问题在于李文达的工作也是世人皆知的,他为此书付出了许多心血,可以说是劳苦功高。而且溥仪在当时也将本书一半的稿酬给了他,等于是承认了其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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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由于后来这本书非常畅销,一共印刷了21次,累积印刷多达186万册,这就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设计到版权和收益,这本书到底该归谁所有也成了几方争执的焦点。李淑贤起诉李文达和出版社之后,还向法院申请判决溥仪作为唯一的作者,这样就能够保证她自己的合法继承权,而当时溥仪已经离世十多年了。

在后来的采访中,李淑贤回忆起当年的官司,仍然是心情沉重,她说道:“我年纪大了,本来身体也不好,并不是要找谁的麻烦,更不是说非要无缘无故的和谁过不去。但是从我和溥仪谈恋爱开始,一直到结婚,《我的前半生》几乎是我看着他写出来的,这本书的版权,我最有发言权”。

对于当时传言的溥仪去世后给她留下了大量财富的说法,李淑贤也非常气愤的反驳道:“溥仪特赦后早就是身无分文了,全身上下只有一件旧棉袄,就算他在政协当文史馆员的时候,也只有100元的工资,而我作为一名普通护士,工资也只有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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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后一年多,我就因病停薪留职,我一分钱工资也没有了,两人只能靠着溥仪的工资生活,虽然当时是六十年代,但日子过的还是非常清贫。溥仪去世后,我的身上也只剩下几十块钱”。

或许正是出于对溥仪的追忆,也是出于一种版权意识,李淑贤就决定要保护溥仪的著作权,并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李淑贤说:“我要为溥仪讨回公道,作为溥仪的妻子和这本书稿的见证人,我有这样的义务”。

“即使这场官司再牵扯精力,我也要将它打下去,打出一个满意的成果。后来,我还上书邓力群和胡启立同志,应该感谢文化部出版局同志们的反复调查和反复核实,最终而已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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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最开始的时候,法院并没有受理李淑贤的起诉,但是这本在当时就已经版税价值上百万的《我的前半生》也的确备受版权争议。1985年,国家版权局判定溥仪和李文达共同享有该书的版权。

到了1989年,李淑贤再度掀起了官司, 这又引发了世人瞩目的版权之争,对于李淑贤来说,她始终也咽不下这口气,她后来对记者说道:“溥仪是《我的前半生》作者,他拥有该书的版权这无可争议,我作为他的遗孀,也享有版权的继承权,李文达同志只是溥仪的助手,不应该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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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李淑贤还是在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时间后,赢得了该书的版权,1996年初,经过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她赢得了官司。只是世事无常,李淑贤在打赢官司后的第二年,就去世了。

李淑贤也没有想到,她自己虽然赢了官司,获得了这本书的版权,但是却并没有享受到版税就早早的离世,享年72岁。而更让人惊愕的是,随着李淑贤的去世,这本《我的前半生》再次成为了无人继承的财产,引发了后续的版权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