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下注表怎么看懂下注(激情世界杯,需三思)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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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投了哪支队伍?”“昨晚那场球赢了多少?”这样的对白在四年一度的足球世界杯期间几乎每天都会听到。

一打啤酒,几袋花生,一群朋友围坐在电视机前,为世界杯呐喊。对不少球迷来说,这样的激情时光,不下个注娱乐一下,总感觉缺了点气氛。

但是,如果是向非官方认可的机构,则属于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是聚众或以为业,更是触犯了刑法。此外,球还可能引发其他刑事犯罪。为筹集资或返还债,有些人不惜牺牲自己的职业前景和前途去铤而走险,进行挪用公款、职务侵占、非法拘禁、诈骗等犯罪。下面列举几例广东省肇庆市两级法院过往审判过的与球相关的案件。

朋友间私自,涉嫌罪

“我们是朋友之间的小打小闹而已,这也是吗?”杨某不解道。

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被告人杨某按照互联网网站上的“盘口”和“赔率”,接受多人,除直接与者一部分注外,自己亦参与其他。经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资数额累计超过5万元,其行为构成罪。

球的形式各式各样,像杨某这样的案例也是非常常见。很多人为了让看球赛增添点氛围,朋友之间一起下注,或者由某位朋友牵头,为大家向外围,但这些都是非法的途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管理球网账号接受下注,涉嫌开设场罪

2014年10月,公安机关捣获一起网络球犯罪,抓获涉案人员数名。其中,李某向上线“阿山”(在逃)获得一代理账号,并交给黄某管理,两人一同发展下线代理人并接受阿志等人(已受行政处罚)的。钟某则开设了4张农行及工行银行卡协助被告人黄某对网络球输赢的资转账进行交收。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处上述被告人犯开设场罪。

除上述案件,在巴西足球世界杯期间以相似作案手法非法获利的案件共9宗,依法判处开设场罪的49人,其中接受最高金额达1250万元。据了解,这种类型的犯罪一般呈现团伙式,涉案人员较多,他们分工较为明确,大多是上线被告人利用“皇冠”等足球网站上的代理账户设立下一级代理账户,或通过会员账户供下线人员或人员进行足球活动,层层分级代理并抽取“佣金”,具有隐蔽性较强,牵动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等特点。

深陷球泥潭,伸手公款遭判刑

“每届世界杯期间都是类案件的高发时间,不但如此,世界杯过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因为球而衍生的其他犯罪也是频繁发生。”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介绍说。

张某,某保险公司肇庆分公司销售部高级主管,曾在2014年巴西足球世界杯期间通过“皇冠”球类网进行活动,欠下巨额债务。无奈之下,张某一边通过职务便利伪造保险营销人员佣金报表非法获利,一边通过继续企图“一朝翻盘”,早日还清债务。殊不知,只会是泥泞的沼泽,越陷越深。不知不觉中,张某已从公司非法提取了410万余元,愧疚与害怕让他不得不主动投案自首。张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端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与张某情况相似,何某的案件则源于2010年的南非足球世界杯,案发时他年仅30岁,是肇庆某乡镇政府党政办副主任,本是年轻有为,有着大好前途的基层干部,却因网络球和购买欠下巨款,最后沦为阶下囚。何某在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未经审批提取经费、收款不入账和推迟交账等方式,多次挪用公款累计200万余元。2014年,高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何某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十年,返还人民币2039102.45元给被害单位。(冼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