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捐”疑云,撕开了江歌案的旧伤口,也暴露了相关网络捐助的短板。
江歌案虽然一审落槌,但风波仍未平息。据《中国慈善家杂志》报道:今年3月10日,微博用户“作家陈岚”对江歌妈妈发出质疑,称“江秋莲借助江歌事件大量不合法不合规募捐,借着舆论对受害者的同情,大肆宣扬自己不需要公开捐款名目”,并指责她“诈捐、骗捐”。“作家陈岚”声称,统计到其收到的善款达百万。
老实说,“作家陈岚”的质疑让江秋莲陷入争议。3月13日,江秋莲在网上发了一条视频,崩溃大哭:“我真的搞不清楚大家帮助我多少钱,都怎么来的……我也搞不清这些钱都怎么花的。我有很多很多的支出没有票据。”在视频最后,她甚至对镜头这样喊道:“求求你们调查我!”
↑3月13日,江歌妈妈江秋莲在个人视频号中哭诉,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她的善款明细。图据《中国慈善家》
不可否认,江歌案打官司支出不菲。对于江歌案这样一起涉外案件,更是耗资颇多。一审判决次日,江秋莲和本案代理律师黄乐平在北京举行媒体见面会时曾透露,案子的各项支出总计120万元左右。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看,这个数字并不离谱,要知道,仅仅是翻译2000多页的日本专业刑事证据,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当然,打官司的费用,不仅仅是翻译外国证据那么一点,江歌妈妈也说:“昂贵的跨国律师费、翻译费、旅途费等等费用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透不过气!”为女儿的死寻找真相,奔波了这么多年,用“压力山大”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面对江歌妈妈的哭诉,但仍有一些网友疑虑重重,“作家陈岚”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想法。
应该说,每个人都有怀疑的权利,无论是“作家陈岚”也好,还是其他网友也好,他们就捐款用途提出质疑,本无可厚非。网络捐助的公益性,决定了钱款流向的特定性。江歌妈妈寻求网络帮助,目的是打官司,为女儿寻求正义。讲清这个问题,从情理上来说其实也是受捐助者应尽的义务。
遗憾的是,江歌妈妈恰恰在关键处说不清楚,她对“大家捐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这些钱怎么花的”还是一笔“糊涂账”,自然也就很难打消网友的疑虑。江秋莲表示愿意委托机构或媒体“调查”,但截至目前,还未有信息显示任何审计机构或部门介入此事。尽管我们愿意相信,她收到网络捐助后,将钱用在了打官司等上面。
江歌妈妈通过个人渠道筹得的这笔钱,在法律的监管范围内吗?需要向公众公开吗?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贾西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个人接受捐助没有公开义务,因为它并不是公益慈善。”
我国《慈善法》规定,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也就是说,对这种直接向个人账户打款的援助行为,法律上的定义并非“捐款”,而是“赠与”。因此,江歌妈妈没有法律义务公开钱款明细。
不可否认,经济困窘之际,呼吁并接受网络捐助,是一种很好用的办法。来钱迅速,也没有《慈善法》那么多条条框框,个人接受捐助也没有公开的义务。但正是因为捐款来得容易,处置起来一旦比较随意,容易授人以柄。如果是慈善捐助,会有严格的约束,相关捐助怎么来,怎么去,都有明确的流向,还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
“诈捐”疑云,撕开了江歌案的旧伤口,也暴露了相关网络捐助的短板。从长远看,还需要在规范网络捐助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发展,把社会救济送到最需要的人身边。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阳晨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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