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毅:再审周琦案,谁说他已经自由了?

如果你看过头条新闻,你已经提取了许多重要的内容。 杨斌已经写了任岚最近的'周琦案',但老杨又补充了一些细节,特别是对目前网上盛传的一些说法,老杨对政策的解读可以说是非常不同。

最重要的是,周琦可以自由地去他想去的地方,与他想签约的人签约。 这可能是整个故事中最吸引人眼球的部分。 因此,所谓的'中国老板',但我不知道你是否看过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和道德委员会发布的文件的细节。我不知道你是否读过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和道德委员会发布的文件的细节。

根据它,在新疆队身上发现的问题是'混合实体'的情况,也就是说,当新疆队与周琦签订合同时,合同是与一家名为新疆广汇俱乐部的公司签订的,但当钱真正支付给球员时,是由另一家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公司支付。

新疆队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由于影视行业和各行业的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所以新疆队想通过这种方式减少自己的税收支出。然而,纪律和道德委员会认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并使其受到惩罚。 这一段是关键点;原来的处罚明确规定。

"新疆广汇针对通知和批评,将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限制新球员的注册。 也就是说,在上述期限内,除已完成2022-23赛季有效注册的国内球员外,不再追加注册国内球员(包括预注册球员),并禁止国内球员交流参赛或转会。"

在这一处罚的全文内,没有与周琦有关的语言,只是说新疆队在一年内将不能注册新的国内球员。这不仅是对篮协纪律道德委员会的处罚,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主体混杂,也是对这个问题本身的处罚,你不能认定是我新疆广汇俱乐部和周琦,合同无效,这个合同是完全按照CBA公司的政策来的 签订的。那么,周琦的传闻是怎么来的呢?追根溯源,是新华社对周琦事件的报道,"根据中国篮协一位官员的解读",周琦怎么可能做到这一点。

然而,这句话一看,显然在很多方面都有歧义。 谁是'相关人员',他们的名字是什么,他们以什么身份表达这个意见?而且这是一个'解释',不是一个明确的声明,不是一个官方声明。

所以,还是那句话,根据老杨对政策的解释,对周琦不是新球员的认定,以及与一些CBA俱乐部管理层的互动,周琦有权获得自由合同的说法似乎不能成立。搜狗截图20230221091701.jpg

当然,此案还引发了很多其他的讨论和猜测,包括新疆队的 "混血儿 "问题,以及是否等同于 "阴阳合同 "的存在。现有证据显示,支付新疆队费用的公司并不是签署合同的公司,这与水下存在另一份合同完全是两回事。

此外,一些媒体说,协会为了保护自己,看准了隔壁的情况,想把它消灭掉。这或多或少是一种主观想象,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篮协拖到这个时候才公布,其实就是两个字:"换届"。中国篮协已经拖了很久,没有人愿意插手,所以他们可以轻松一点,最后处理这些旧案。但确实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宣布,已经拖了一年半了,为什么不再拖一两个月,在这个疑云重重的时候,需要在风口浪尖上,能够这样安排,确实是一种人才。

不过,经过这么一闹,中国篮协的最大问题已经不在这里了。目前,新疆队对北京足协的处罚决定反应相当激烈,甚至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新疆队将有可能"从下一场比赛开始,退出CBA,不再投资CBA联赛和中国篮球"。如何在人家的处罚后最终退出篮协,恐怕是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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