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文言注释中古今字和通假字的辨析
文字作为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作为社会交际的工具,总是随着语言和社会的进步而发展、变化。汉字也是这样。汉语的发展和社会用字习惯的部分移易,不断地调整着汉字的符号体系、记词功能和书写形式等。从而使得汉字的发展,既有代代因循、古今一致的一面,又有因时而异、前后相承的一面。后者的历史积存,就形成了古书中的种种不同于今的用字现象,造成人们阅读古书和学习文言文的困难。古今字和通假字便是如此。
一、古今字及其产生原因
(一)古今字的内涵
“古今字”这一术语最早出自《汉书·艺文志》中的“孝经家”部分,但这一卷《古今字》早已失传。现在所能见到的这一术语的最早出处是东汉经师郑玄对儒家经典的注释。《礼记·曲礼下》:“予一人。”郑玄注:“余,‘予’古今字。”后代文字训诂学家师承汉学,一直沿用这个术语来说明古今异字的现象。
古今字是汉字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古今异字的现象。它是指“在某一种意义上先后产生的形体不同的字”。产生在前的称“古字”,产生在后的称“今字”。这里的“古”和“今”是相对而言的。正如清代语言文字学家段玉裁所说:“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古今无定时”,是就古字和今字产生的先后关系而说的。就一般情况而言,先秦时代多用古字。后来,随着语言的发展,复音词的大量出现,用古字的现象也就相应地减少了。
(二)古今字产生的原因
1、同源分化形成古今字
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了古今字。这里所谓的汉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汉字记词职务的分化而导致的汉字的增益。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比如共字,在上古就兼有多个记词职务,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
①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礼记·曲礼》)
② 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
③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
④ 民不知礼,未生其共。(《城濮之战》)
例①是共同的意思,例②是供给的意思,例③是拱揖的意思,例④是恭顺的意思。一个字身兼四职,也就是分别记录了四个不同的词。这对运用文字来说是经济,但字的兼职过多,容易造成表意的含混、模糊。为了增强表意的明确性,后世就造了供、拱、恭三个新字来分担它的兼职,共字本身就只用来表示“共同、总合”这一个义项了。像这样,我们把原先一字多职共用字的“共”称为母字,把后来特地为分担母字兼职而造的供、拱、恭等称为分化字。从记录同一个词(比如供给的供)所用字的时代先后来说,古用“共”而今用“供”,于是“共”与“供”构成古今字。同样,“共”与“拱”、“共”与“恭”也分别是古今字。古今字的绝大多数是母字与其分化字构成的。
2、同音假借构成古今字
书面汉语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使用同音假借来调剂汉字的记词职务。原本由某个字担负的记词职务,到了某个历史阶段,因为种种原因,便改由另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承担了。而且往往一直承担下来,成为记录这个词的正字。于是前后两个字在彼此交接的那个词义上构成古今字,也就是被借字与借字构成古今字。
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古字(被借字)只把部分记词职务转移给今字(借字),而自身仍然承担着余下的职务。例如“何—荷”就是这样。《说文》:“何,儋也。”儋即担字。段注:“何俗作荷。” 由于“何”字经常要承担记录疑问代词“何”的职务,于是本义就另借荷花的“荷”字,而除本义之外的其他职务仍由“何”字自身承担。类似的古今字还有:内—纳、见—现、女—汝、等等。这类古今字,在古字将部分词职务转移给今字之后,古字与今字分别记录的词,往往组词不同,词义也不同,因而在读音上也略有差异。
另一种是古字(被借字)把自己的记词职务完全转移给了今字(借字),今字通行为正字之后,古字往往被废弃。例如:“彊—强”就是这样。“彊”,《说文》:“弓有力也,从弓畺声。”引申为强劲之意。这个字产生得很早,在西周金文中常用以表示强力、强大的意思。“强”,《说文》:“蚚也。从虫弘声。”本义是一种虫子“蚚”,产生在战国之后。由于彊与强形近易混又同音,且强的本义极少用,于是后世便借“强”为“彊”,久借不还,遂使彊字完全被强字取代而废亡。类似的古今字还有:辠—罪、迻—移等。这类古今字往往是古字的义项单一,今字的义项也不多,且本义罕用,所以今字在淘汰了古字之后,不仅不会影响表义的明确,反而能使习用的汉字字数为之减少。这是社会对用字的正确选择。
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与由母字分化构成的古今字,虽然都是社会为某些字的兼职调剂职务而分工的结果,但是二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借用已有的同音字来转移部分职务,即用增加乙字的兼职来减少或取代甲字的职务,不造成汉字的增益;而后者是采用新造分化字的办法来分担兼职,造成了汉字的增多。
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与后面要讲的通假字也有区别。通假字是共时(同处于某个时代)的暂时借用现象,在某个词义上通假字不能完全取代被通假字的地位而成为记录这个词的正字;而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则是历时(前后不同时代)的永久性的借用现象,在某一词义上,借字(今字)完全取代了被借字(古字)的地位而成为记录这个词的正字。例如“早”与“蚤”是通假字,在早晚这个词义上,“蚤”只能在某一时代暂时借用为“早”,并不能最终取代“早”而成为记录“早”这个词的正字。“见”与“现”是由假借构成的古今字,在“显现”这个词义上,自从“见”把相应的兼职借给现字以后,“现”在后世便完全取代了“见”而成为记录“显现”这个词义的正字。
二、通假字及其产生原因
(一)通假字的内涵
通假字是文言文学习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古字通假是文言文里常见的现象。阅读文言文,不明了古字通假,只照字面意思理解,往往会解释不通或者解错句意。即能否识别出通假字直接影响到对文本的解读。那么什么是“通假”?
所谓通假,“通,就是相通、通用;假,就是借。通假,又叫通借,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所谓“本字”,是指造字时,表示某种特定意义的那个字。使用时由于种种原因,在使用时有时不用本字,而借用另一个意义本不相关的、具有音同或音近特点的字来替代它,这就形成了通假。用来替代本字的字就叫做通假字。
通假字产生很早,甲骨文、金文中就有通假字存在。秦汉时期的典籍中通假字特别普遍。钱玄同在《汉字革命》中说:“周秦诸子、史记、汉书、汉碑等等,触目都是假借字”。隋唐以后,大量通假字仍在沿用,同时又产生一些新的通假字。
(二)通假字产生的原因
1、汉字自身的性质特点
大家都知道一个汉字是一个音义结合体,每一个汉字,在造字之初,都是根据一定的意义制造出来的。人们在用字时会根据语境、意义来选择自己需要用的字。但是“汉语的音节,古今却只有一千多不到二千个”,而汉字的形体,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就已经有9353个了(不包括重文)。到《康熙字典》中,更收有汉字四万七千多个。汉字的形体(不同形体代表不同的意义)与音节之间的矛盾现象,造成了同一音节可以用几个不同形体的汉字来记录,有的甚至可以用几十个乃至上百个不同形体的汉字来记录。这就使书面上有把“早”写成“蚤”,把“简”写成“柬”的可能,也就是出现了据音用字的现象。
换句话说,就是写了一个别字。这种别字有的没有得到社会承认,有的得到了社会的承认,约定俗成,就成了普遍使用的通假字。由此可知:通假字的产生,是汉字的表意体系(据义用字)同它自身的职能(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相矛盾所决定的。汉字同它自身的基本职能的矛盾,是通假字产生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
2、讹误和就简
通假字在先秦典籍中最为盛行。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古书几乎都被烧光。到汉代,相当部分书籍都是凭一些读书人的背诵、记忆重新写出来的。由于当时背诵者只记住读音,未记住其字形,书写者往往会因方言的差异或其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记录时将同一个字记录成不同的形体。古人认为语言凭借声音而存在,强调既有此音,即表此义,闻者听音则知义,因而古人在记录时往往依据声音来记录。清代学者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就这样说“训诂之要,在声音不在文字。”这种传递方式与汉字的表意体系是相矛盾的,因而在传递中便颇多讹误。如“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鸿门宴》高中语文第二册)中将“拒”写为“距”等等。
另外,汉字繁多的字形比字音更难记,导致书写人常常用简便易写的同音或音近的字来代替。这种就简,也是产生通假字的一个原因。有一种说法,认为先秦时代字少,不够用,所以才有通假,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先秦时代比后代字少,这是事实,但是由此而造成的应该是假借而不是通假。通假必须两个字都有,放着本字不用,却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因此,通假字不是由于字少造成的。
唐宋以后,一般只沿用古已有之的通假字,不再另造新的通假字了。如果写了,便会被认为是写“别字”,社会上不再予以承认。这种情况告诉我们:通假字的产生有它的时代性和社会性,特定的社会历史,是通假字产生和存在的客观条件。
三、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区别
古今字和通假字,从这两个术语的字面意思来看,二者似乎不难分辨,但在实际运用中却十分容易混淆。其重要原因是两者的语音相同或相近,意义也有间接联系。如“取”和“娶”,在洪成玉的《古今字》和高中语文教材的文言文注释中都认为它们是古今字,但在高启沃的《古籍通假字选释》中却明确注明为通假字。
从理论上来说,古今字和通假字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时间上的区别
古今字是汉语同词先后异字现象,是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由孳乳产生的一种文字现象,是汉语中的某个词在不同的时代先后产生的不同的书写形式。故古字与今字不处在语言发展的同一历史平面上,它们具有先后相承的关系,是历时的文字现象。如高中语文第二册《过秦论》中:“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的“景”,它的今字是阴影的“影”,在先秦两汉的著作中几乎都写作“景”。许多研究《说文》的人提到,东晋葛洪编的《字苑》才收有“影”字。
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失去任何一方,也就不存在通假问题。因此,通假字中的本字和借字必须以两者同时存在为前提,是共时的关系。如没有“蚤”字,就无从假借为“早”(《鸿门宴》高中语文第二册)。
(二)意义上的区别
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存在着意义上的联系。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母字与后造字构成古今字。故而,有的今字表古字的本义,有的今字表古字的引申义,有的今字则表古字的假借义。
而通假字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本字,其本字和借字并无意义上的联系,只借其音同而已。如“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藩”(《勾践灭吴》高中语文第一册)中的“帅”,其注释为:“帅,同‘率’。”《说文》:“帅,佩巾也。”而率在《说文》中释为:“率,捕鸟毕也。象丝罔。上下其竿柄也。”可见,“帅”和“率”的初始意义毫无联系,但在《古代汉语词典》中,“帅”的第④项意义“通‘率’,率领、带领。” 由此说明,它们应为通假字。
(三)字形上的区别
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存在着造字相承的关系。绝大多数的古今字都是以古字为基础,增加或改换偏旁(一般是增加或改换形符、保留声符)而造的新字,如知智、景影、昏婚、取娶、免娩等。加上意符,主要是从视觉上区别于古字,而古字和今字的共同部分仍然是古字。
通假字就不同,它的本字和借字之间不存在造字相承的关系,多数本字和借字在形体上毫无共同之处。如蚤早、要邀、有又等。有的通假字在本字和借字的字形上虽然存在着相同的部分,如距拒、措错等,但共同部分都有各自原有的声符,意符不仅相去甚远,而且也都是各自原有的。
(四)功能上的区别
从功能上看,古今字与通假字之间存在着“造字”和“用字”的区别。古今字属于造字法范畴。古今字的产生与发展,同汉字的形、音、义三方面都有联系,尤其表意成分作用最大。因为大多数今字都是在古字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或改变形符而产生的新字,直接影响到汉字数量的增加。可以说,古今字的产生是一种简易的造字方法。
通假字属于用字法范畴。因为不管通假字使用的范围多广,次数多频繁,从总体上来说并没有增加汉字的数量,也不影响汉字形体与意义的发展。它只是对具有音同或音近的特点的字的运用而已。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古今字与通假字可以从时间、意义、字形、功能四个方
面去辨析。笔者就以上观点对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中的古今字、通假字进行辨析,发现在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大多数是严格的。大凡通假字,注释都用“通”来标明,大凡古今字,都用“同”来标明。但注释中仍然存在着混淆的古今字、通假字。
四、辨析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中混淆的古今字、通假字
高中《语文》文言文注释中的古今字、通假字共有111个。其中,以“×通×”注释的通假字有75个,占总数的68%;以“×同×”注释的古今字有21个,占总数的19%;以“×通×”注释的古今字有5个,占总数的6%;以“×同×”注释的古今字有3个,占总数的3%;以“×通×”注释的特殊用字1个,占总数的1%;以“×通×”和“×同×”均注释过的字有3个,占总数的3%。
(一)以“×通×”注释的古今字
1、共供
“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烛之武退秦师》高中语文第一册86页注释25)
课文注释:“共,通‘供’,供给。”按:《说文》:“共,同也。”《古代汉语词典》中“共”有3 个读音:①ɡònɡ②ɡōnɡ③ɡǒnɡ。其中“ ②ɡōnɡ”有3 个义项:1) 供给、供应。后作“供”,《汉书·王莽传下》:“共酒食,具资用。”2) 通“恭”,3) 古地名。《说文》:“供,设也。从人共声。一曰供给。”《古代汉语词典》:“供ɡōnɡ”, ①供给,供应。②通“恭”。“共”是个多音多义字, “供”只承担了“共”的部分义项,二字产生时间有先后,词义有包容,读音相同,据此,“共”、“供”为古今字。从字形上看,今字是在古字的基础上增加意符而成,存在着造字相承的关系,亦可判定它们是古今字。
2、说悦
“秦伯说,与郑人盟。”(《烛之武退秦师》高中语文第一册87页注释2)
课文注释:“说,通‘悦’”。按:《说文》:“说, 说释也。从言兑声。一曰谈说。”先秦两汉古籍中,表示愉悦义,“说”、“悦”并用。《说文》不收“悦”字。《说文解字群经正字》:“《汉书》一部,凡读为悦之字,皆作‘说’”。《国语·周语》韦昭注:“说,古悦字。” 据此,“说”、“悦”为古今字。就构形而言,“说”从言兑声,“悦”从心兑声,均为形声字,其区别就在于意符不同,有话说出来则心悦,故改变“说”的意符使之从心,字义更加明了。说与悦是一对古今字。
3、知智
“失其所与,不知。”(《烛之武退秦师》高中语文第一册87页注释9)
课文注释:“知,通‘智’。”按:《说文解字注笺》于“知”下“笺曰:‘智慧,即知识之引伸,故古祗作知。’”又于“智”下“笺曰:智慧者,即知识之谓也。古书多以知为智。”故在表示知识、智慧意义上,“知”和“智”应为古今字。
4、景影
“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过秦论》高中语文第二册94页注释2)
课文注释:“景,通‘影’”。影子的“影”,古写作“景”。《说文》:“景,光也。”段注:“日月皆外光,而光所在处,物皆有阴。光如镜,故谓之景。”《广雅》云:“‘晷柱挂景’并是也。至晋世葛洪《字苑》,旁始加彡 ,音‘於景反。’”由此可知,景早于影出现,影是从景中分化出来的代表阴影义的分化字。从字形上看,它们属于在古字基础上增加偏旁的那类古今字。
5、直值
“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直,居为奇货。”(《促织》高中语文第四册169页注释10)
课文注释:“昂其直,抬高它的价钱。直,通‘值’”。按:把“直”当作是“值”的通假字是错误的。“直”的本义是“正”、“直”,同“歪”、“曲”相对,引申双方正面相对,相遇也为“直”。再引申为物与价钱相当、相对等,这便是“直”的“价值”、“价钱”义。《说文》:“价,物直也”。段玉裁注:“古字例以直为值。”《战国策·齐三》:“像床之直千金。”《汉书·食货志》:“增减其贾直。”此义直到唐代前只用“直”不用“值”。
“值”的本义是措置、安放。《说文》:“值,措也。”且《说文》中“值”、“置”、“措”互训,可证三字同义,皆措置义。因后代多用“置”表措置义,“值”才通借为“直”表价值义。由上可知:“值”并非价值义之本字,它的价值义的产生远远迟于“直”字,“直”与“值”在“价值”义上存在着先后相承的关系。故“直”与“值”不是通假关系而是同音假借构成的一对古今字。教材注释“直,通‘值’”是欠妥当的。
(二)以“×同×”注释的通假字
1、辩辨
“径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秋水》高中语文第一册108页注释5)
课文注释:“‘辩,同‘辨’”。按:古时“辩”与“辨”互为假借。①“辨”假借为“辩”,治理,辩论,巧于言辞。《说文》:“辩,治也。”《礼记·王制》:“论辨然后使之。”《庄子·齐物论》:“既使吾与若辨矣”。“辨,一作‘辩’”。②“辩”假借为“辨”,辨别、分别。《说文》:“辨,判分也。”《礼记·乐礼》:“男女无辩则乱。”《校勘记》:“《文选》辩作辨。辩,理也。辨,别也。经典通用。”由此可知,“辩”和“辨”在时间上是共时关系,在字形上亦无造字上的相承关系,且两者的互换运用并没有增加汉字的数量。故,“辩”和“辨”是一对通假字。
2、帅率
“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藩。”(《勾践灭吴》高中语文第一册89页注释26)
课文注释:“帅,同‘率’”。按:“帅”、“率”古通用。阮元《经籍籑诂》:“古文帅皆作率。”《仪礼·聘礼》:“帅大夫以入。”郑玄注:“古文帅为率。”《荀子·富国》:“将率不能则兵弱。”又“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孟子·万章上》:“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南面而朝之。”《史记·乐书》:“将率之士。”《索隐》王肃注作“将帅”。
由此可知:在时间上,“帅”和“率”是在同一历史时间通用的,不存在先后关系,是共时的;在字形上,“帅”和“率”毫无相似之处,不存在造字的相承关系;在功能上,两者的运用是属于互相通假,并未因此而产生新的汉字,对汉字的总体数量没有影响。故,“帅”和“率”是一对通假字。
3、颁斑
“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者”。(《寡人之于国也》高中语文第一册103页注释5)
课文注释:“颁,同‘斑’”。按:古时在“头发花白”的义项上“颁”、“斑”通用。《孟子·梁惠王上》:“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礼记·祭义》:“斑白者不以其任行乎道路。”《汉书·食货志》作“颁白”。由此可知:“颁”和“斑”是在先秦时期就是通用的,不存在母字与分化字的关系;在字形上,它们没有相同的部分,也就不存在造字的相承关系;在功能上,两者的运用是属于互相通假,并未因此而产生新的汉字,对汉字的总体数量没有影响。故,“颁”和“斑”在“头发花白”这一义项上是一对通假字。
(三)特殊用字
课本中有些既非通假关系又非古今字,但教材仍将其归为通假字,如:倍背。
“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鸿门宴》高中语文第二册97页注释11)
课文注释:“倍德:忘恩。倍,通‘背’”。按:《说文》:“倍,反也。”段玉裁注:“此倍之本义。”即本义为:“背叛、违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倍奸齐盟。”孔颖达疏:“倍,即背也。违背奸犯齐同之盟。”《礼记·大学》:“上恤孤而民不倍。”郑玄注:“民不倍,不相倍弃也。”是以“倍”字虽有“背叛”之义,并非从“背”假借而来,而是其本字本用。
至于“背”,本义为“脊梁”,将士交战之时若以背示人,则为叛逃之征,由此引申出“背叛”的意思。这就是说,“倍”有“背叛”义,“背”也有“背叛”义,其得义各有不同,彼此虽可同义,但并无假借、引申等关系。故“倍”和“背”的既非通假关系又非是古今字。教材注释“倍,通‘背’”是欠妥当的。
(四)同一字在不同课文注释用字不同
1、反返
“必勿使反。”(《触龙说赵太后》高中语文第一册95页注释6)课文注释:“反,同‘返’”。
“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齐人有一妻一妾》高中语文第五册163页注释5)课文注释:“反,通‘返’”。
两处注释用字不同。按:返回的“返”,古写作“反”。《说文》虽收有“返”字,并解释为“还也”。但《说文通训定声》认为“经典多以反为之。”《诗经》中无“返”字,返回义都写作“反”。如《鄘风·载驰》:“不能旋反。”《卫风·氓》:“不思其反。”《左传》、《论语》、《孟子》等书均无“返”字,返回义也写作“反”。故“返”字是后起字。
从字形上看,“返”以古字“反”为基础,增加意符而成,存在着造字相承的关系。故而可以判定“反”和“返”是一对古今字,应该用“×同×”来注释它们。
2、已矣
“无能为也已。”(《烛之武退秦师》高中语文第一册86页注释12)课文注释:“已,同‘矣’”。
“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顾。”(《种树郭橐驼传》高中语文第二册118页注释26)课文注释:“已,通‘矣’”。
“放辟邪侈,无不为已。”(《齐桓晋文之事》高中语文第五册157页注释6)课文注释:“已,通‘矣’”。
同一字,同一用法,课文注释用语不同。按:《说文》:“矣,语已辞也。”《秦本纪》:“往无及已。”《苏秦传》:“则齐可亡已。”在字形上,“已”和“矣”毫无关联,更说不上有造字相承的联系,故而,“已”和“矣”是一对通假字。“已”通“矣”,用于句末表肯定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了”或“啦”。
3、网罔
“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齐桓晋文之事》高中语文第五册157页注释8)课文注释:“罔,通‘网’,这里作动词,张开罗网捕捉,这里是陷害的意思。”
“及罪至罔加。”(《报任安书》高中语文第六册94页注释1)课文注释:“罔,同‘网’”。同一字,不同课文,注释用语不同。
按:在《现代汉语小词典》中,“网”有五个义项:①用绳线等结成的捕鱼、捉鸟的器具;②像网的东西;③像网一样的组织或系统;④用网捕捉;⑤像网似的笼罩着。而“罔”有两个义项:①蒙蔽;②没有。由此可知,“网”和“罔”没有意义上的关联,仅仅存在着语音上的相似,故二者为通假字,应用“×通×”注释。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