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天眼”,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2016年落成的那个令世人惊艳、令国人骄傲的科研工程。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件充满了科技与正能量的工程品牌,竟然被一包卷烟给“碰瓷”了!
这是一款上市两年都不温不火的卷烟,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红云红河集团”)联合出品,2018年7月在贵州平塘正式发布。
对于品牌商标,红云红河集团自然也是做了一番布局:2017年3月,红云红河集团申请注册了“天眼”中文商标。一年后,红河烟草集团又申请注册了“天眼云烟 YUNYAN HTTP://WWW.HYHHGROUP.COM SINCE 2016”、“天眼云烟FAST SINCE 2016 HTTP://WWW.HYHHGROUP.COM”、“天眼FILTER CIGARETTES FAST SINCE 2016”等带有烟草公司网址在内的三个商标。这三个商标均获准注册。
若是红云红河集团认真拿着这三个商标做包装也没什么,但没想到的是,红云红河集团竟然来了一番骚操作——不仅在官网上自称“致敬科学精神”,还在包装上使用了“天眼”射电天文望远镜图案标志、以及“FAST”的英文字母缩写及天文图案。这不赤裸裸地在告诉消费者:我们是与那个高大上的“天眼”工程有关的!
事实上,消费者确实被误导了——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街头随机采访,很多贵阳市民认为从外包装上看,该款香烟与位于贵州省平塘县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有关。
针对红河烟草集团的做法,2020年8月13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了一则《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将“天眼”卷烟事件推向了新的高潮。
以小果的“专业”眼光来看,“天眼”这两个字作为文学用语中的固有词汇,不应当具有排他性,拿来做商标并无不妥。事实上,基于“天眼”一词的涵义,早已有不同行业的企业单位在各自领域中使用,比如公安所用的“天眼”监控系统、再比如前段时间卖力推广的“天眼查”。
但红云红河集团在卷烟外包装上使用“天眼FAST”图文装潢组合商标,含有“FAST”字样、“天眼”字样、“since2016"、星空图形及带天线的椭圆镜面图形,足以让相关公众认为与中科院天文台“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相关联,应当认定为侵犯了中科院天文台”FAST“商业标识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中科院天文台可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这场纠纷要怎么收场,最后还得看双方的意愿和原商评委的裁断。不过近年来,企业借助国家重点工程的知名形象、商标以 “搭便车”的现象时有发生。虽说让国家重点工程进行全品类的商标注册对于其他相关企业是不公平的,但还是需要对商标早做打算。
不过,通过“神五”“鸟巢”等国家项目的商业运作来看,有些国家项目完全可以进行商业运营。一方面,通过商业运营带来的影响力,对公众进行有效科普,造福大众;另一方面,通过商业运营的收入支撑国家项目,可谓多赢的局面。
不管如何,类似“天眼”重大工程项目的商标权利,要提前谋划、申请,不仅是对其核心产品,还包括衍生商品、中英文名称等方面的申报,都要做周全考虑。知依昇平台依靠大数据 近似算法,用人工智能快速准确地对注册商标进行成功率星级评估,其评估的四星商标,成功率可达80%!是企业商标申请的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