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好声音》的制作公司灿星文化披露了招股书,意图登陆A股创业板。
招股书显示,灿星文化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4260万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拟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补充综艺节目制作营运资金。
据悉,灿星文化是一家综艺内容制作和运营商,擅长制作音乐、舞蹈类综艺节目,通过对综艺节目内容运营或提供综艺节目内容制作服务实现收入。在综艺节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还开展了流行音乐制作、音乐版权运营、演出活动、衍生品运营、艺人经纪等业务。
除了打造爆款《中国好声音》,灿星文化还参与制作了《中国新歌声》、《中国好歌曲》、《出彩中国人》、《蒙面唱将猜猜猜》、《这!就是街舞》等综艺节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灿星文化已经签约了153名艺人,大部分是从公司节目中走出的新生代知名艺人,如吴莫愁、张碧晨、周深、毕夏、李琦、蒋敦豪、张磊、李维、李安、马吟吟、赵大格等。
坎坷上市路
早在2014年,灿星文化就已开启了自己的上市路。
彼时,灿星文化董事长田明提出分拆上市的方案,灿星文化跟随母公司星空传媒赴港上市,灿星文化的兄弟公司梦响强音在A股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梦响强音负责《中国好声音》的艺人经纪、品牌管理和互联网衍生业务,旗下签约了吴莫愁、金志文等艺人。
而星空传媒则是传媒大亨默多克的新闻集团与华人文化基金共同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两者分别持股47%、53%。
2014年,随着默多克的新闻集团退出,星空传媒股权架构大调整,由华人文化和星空管理团队接盘,灿星文化的“上市梦”被迫暂停。
2016年3月,A股上市公司浙富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3亿元增资灿星文化,获得6.0698%股权。由此计算可知,当时灿星文化的估值约为50亿元。
同年7月,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灿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这一年里,灿星文化还先后收购了星空国际100%的股权、梦响强音100%的股权。原本分拆上市的资本路径发生了改变,灿星文化似乎图谋整体打包上市。
2017年12月,灿星文化以210亿元估值完成首轮融资,与2016年3月相比,估值已经翻了3倍。
2018年2月,灿星文化向上海证监局递交了IPO辅导备案资料。
2018年7月30日,证监会披露,杭州阿里巴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阿里巴巴创投”)和西藏齐鸣音乐有限公司(下称“齐鸣音乐”)通过增资认购处于IPO前夕的灿星文化股份。两者分别投资2亿元、1.6亿元,获得对应1.17%和0.94%的股权,进而分别成为灿星文化第七和第九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齐鸣音乐的股东为杨奇虎和胡敏,两者的持股比例均为50%。公开资料显示,杨奇虎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的总经理,而胡敏是腾讯集团的财务总监。
这意味着,齐鸣文化背后有着腾讯的身影,阿里和腾讯同时投资了灿星文化。
根据阿里和腾讯此次增资认购股权的交易价格,灿星文化在2018年7月的估值约为170亿元,较2017年末下降20%。
营收下降
灿星文化的估值下降,或许与其盈利能力下滑有关。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2017年,灿星文化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4.62亿元、27.06亿元、20.5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06亿元、7.29亿元、4.55亿元。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65亿元、691.03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726.05万元。
对于2017年以及2018年上半年的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灿星文化在招股书中表示,2017年业绩下滑主要是内容制作及运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一方面,公司内容制作的合作分成收入最终通过广告主的广告投放实现,因此受当期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另一方面,视频网站自制网络综艺快速崛起,对电视台综艺的招商及互联网版权授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灿星文化还表示,2018 年上半年,由于《这!就是街舞》是公司在超级网综上的初次尝试,为了稳健运营和控制风险,采用了受托承制方式,导致该项目贡献的收入相对较少。同时,由于公司上半年仅有两档节目播出,数量相对较小,导致整体实现收入相对较少。
与此同时,招股书也显示,2018 年下半年,公司的多档大制作重点项目例如《新舞林大会》、《2018 中国好声音》等已相继播出,2018年全年主要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受业绩变化影响,灿星文化的人员规模也有所缩减,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的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607人、611人、611人和543人。
仍存风险
作为灿星文化的王牌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中国新歌声》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较大。2015年-2017年,这两个节目制作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43%、37.33%、32.33%。
可以看出,灿星文化有对头部综艺节目的依赖风险。
而《中国好声音》却在版权上出现过纠纷,这也使得一档节目有了两个名字。
2016年年初,中国好声音《The Voice》荷兰版权方Talpa公司宣布与灿星文化终止合作,并且转手将版权卖给中国另一家影视公司唐德影视。
随后,灿星文化不得不将《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但是节目内容并未有较大改动。对此,唐德影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灿星文化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相关元素,并索赔5.1亿元。
直至2018年6月,灿星文化发布声明称,三方已经达成和解,2018年的《中国新歌声》也更名回《中国好声音》。
虽然灿星文化拿回了版权,但是和2012年的第一季相比,近几年的《中国好声音》的热度已经有了明显下滑。如果热度持续下滑,而公司又没有制作出可以替代其收入水平的新节目,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下降。
另一方面,传统电视台和视频网站之间的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以前综艺节目一般都采取“先台后网”的模式,但近几年网络综艺节目遍地开花,影响力日益提升,而公司目前主要的合作对象还是知名卫视,制作的网络综艺仅有《这!就是街舞》。
据悉,很多网络综艺的制作模式采用受托承制模式。对于制作公司而言,采用受托承制模式的项目收入较少。在受托承制模式下,公司根据节目播出平台(电视台或网络平台)的特点和要求研发节目,公司承担节目的创意和制作,并向客户交付节目产品,在节目交付后根据合同约定方式经购货方确认后结算收入。
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综艺节目多由视频平台控制,制作公司的话语权和收入分成并不高。
灿星文化需要对上述风险进行充分披露和合理解释,以应对监管层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担忧和关注。
需要指出的是,影视娱乐类的公司上市环境并不乐观。此前,在IPO排队中的开心麻花、新丽传媒、和力辰光等影视传媒公司均已被劝退或主动撤退。其中,有着三次A股IPO经历的新丽传媒最终选择投向港股上市公司阅文集团的怀抱,放弃单独上市。
编辑 王莹
图片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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