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小提琴女神穆洛娃来中国演出,
给听众带来了无比美妙的听觉盛宴,
乐迷们可能还沉醉于她的巴赫柔情中,
但是穆洛娃却向观众们发难了。
演出后她连发两条推文表示上海的观众
在听演出的时候频繁拍照、录像,
让她很不舒服也很不解。
大致意思是
我很纳闷,这些在音乐会上拍视频的人之后会怎么欣赏这些东西。他们就喜欢这种不忍卒听的声音和模糊的画面吗?
半数的上海观众在我演奏巴赫的时候拍着画质低劣的照片和视频,错失了聆听音乐的关键点。
此言论一出立即在中国社交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两天更是得到了热议!很多网友觉得她说得合理,摄影拍照就是对演奏家的不尊重!
但也有人出来反驳,表示各种不服。
乐评人李严欢当天在现场,据他描述,虽然现场观众不算很多,但这是他欣赏的音乐会当中观众质量较高的,譬如:观众没有在乐章之间随意鼓掌,哪怕是以往乐章之间司空见惯有如“小合唱”的咳嗽声,也算克制,“观众整体表现出很好的素养。”
但是东方艺术中心回应称,音乐会过程中,是约有15人次的拍照行为,期间,东艺服务员也曾用不同方式劝阻拍照观众。
总结下来,演出当晚确有拍照现象,但并不像穆洛娃描述得那么夸张。
可能是我们的艺术家的神经太紧张了一些,但是关于拍照、录像引起的音乐会礼仪问题。
不只是古典音乐界,就是在流行音乐界也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前天吴青峰也突然连发了多条微博,和广大网友讨论“演唱会该不该拍照/录视频”的问题。
第一条就开宗明义:门票只是让你看演唱会的,并不是让你拍照的。要求和规则卖票的时候就说清楚了,不愿意遵守的就慎重考虑不要来看演唱会了。
可是现在大家似乎已经把看演出拍照合影当成习惯
因此青峰这么郑重其事地提出来,
很多人都觉得有点小题大做。
其实还有很多明星是特别不喜欢粉丝在演唱会上拍照的,除了吴青峰,Hebe田馥甄前一段也因为差不多的事上过热搜。
话说当时田馥甄在广州开演唱会,有粉丝发微博说自己在现场看演唱会还不忘看Hebe好姐妹Ella的直播。
没想到的是Hebe直接回应“希望检讨改进,不然就别来了”。文章中也提到了歌迷在演唱会中摄影的问题。
然后说回青峰这件事,有些网友觉得这很“矫情”“耍大牌”,说花钱看演唱会还这个不准那个不准,就是买罪受!
但这件事吴青峰确实是有理由有权利的。
有歌迷晒出了演唱会门票的背面,上面也写清楚了确实不允许拍照、录影。
而且购买门票的时候视为观众同意这点,也就是说这已经是一个双方同意的条款。
关于这方面其实我国也有相关规定,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表演者的权利是: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象,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象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但同时规定“被许可人以前款第(3)项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翻译过来也就是说,表演者有权允许别人录音、录像、拍照、传播,
但反过来,录音、录像、拍照、传播的人同样需要得到表演者的同意。
当然新妹觉得既然已经买了票,去现场看演出了,那就暂时放下手机,好好享受现场那一刻最真切的聆听,和演奏家(歌者)一起创造美好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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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网络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