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为什么是爱丽丝·门罗)

□ 张运涛

2013年,加拿大短篇小说作家爱丽丝·门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让一向喜欢阅读长篇小说的国人大跌眼镜,很多评论家甚至不知道门罗是谁。当晚,门罗2009年在中国出版的第一本小说集《逃离》首印5万册才宣告售罄。

门罗出生于渥太华,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度过。她的小说写的是那般城郊小镇的日常生活,时间背景基本是她本人30岁至50岁那一段历史。以细腻的笔触,书写小人物波澜不惊的生活底下的暗流,而且她只写短篇小说,“切口”也小,按中国主流文学评价标准,很容易被称为“小”作家。

小说集《逃离》中的《机缘》,是门罗小说的一个代表。

朱丽叶和学校的合约到期了,她打算去海边探望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朋友埃里克。她去了,大手提箱还放在学校,“她就待一个晚上,没准只给他打一个电话”,就说她来看一个朋友——编一个朋友,与现实无关的——顺路来看看他。多么偶然的情缘啊!门罗小说里有很多这样看似没有逻辑的情节——生活中有多少事情有逻辑关系呢?门罗小说的故事没有必然性,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真实,这才是生活。接下来,门罗用了大量的篇幅写朱丽叶遇到埃里克之前遇到的一个陌生人。他想和她聊天,她知道“他要一个朋友,并不是女朋友”,还是拒绝了,因为“他是那么卑微。他穿了一身新衣服,也许是专为这次出门买的。没准他很潦倒,想着还不如出门一次,可以遇到人,可以跟他们交上朋友”。邂逅朱丽叶,“很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个男人似乎与朱丽叶和埃里克的故事无关,像溢出来的部分,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我喜欢门罗小说中随处可见的这种“无用”——这难道不是真实生活的一个方面?小说意外很多,那个男人卧轨自杀了。朱丽叶到了海边,却遇到埃里克太太的葬礼。初见艾罗,就被告知,埃里克有两个情人……他们的婚姻,门罗写得很少,还不到一页。“这一切朱丽叶都是在几个星期、几个月里一点儿一点儿得知的。有些情况她是偶然发现的,有些则是在她层层紧逼的追问下才获悉的。”这是门罗的又一特点,她故意把大量的笔墨给了小说的配角,或者一些次要情节、细节,“要紧之处”反倒一笔带过,留下大片的空白。

门罗的叙述一会儿过去、一会儿现在、一会儿又猜测未来——这也是她的特点之一。就技术层面而言,门罗似乎不怕读者跟不上,或者说她总是在挑战读者的阅读能力,或者说她知道读者足够聪明。

中国读者可能不太习惯门罗的小说,她写状态,而不是意义。如果说莫言的小说写的是“我”在群体里的生活、“我”与时代、他人和体制斗,反映“我”与他人世界关系的话,门罗则更关注“我”,“我”和“我”的另外一些自我如何相安无事,或者通过“我”与他人相处的故事来呈现自我的多面性和被掩盖的人性的多面性。

门罗的作品既不是史诗性的,又不是地方志式的,更没有代言某个国家。她放弃了集体主义思维方式和宏大概念强加给文学的包袱,以一个作家而独立,回到个体、回到人性、回到内心。门罗的获奖让我们反省:短篇小说真的比长篇小说“小”吗?写一个普通女人的内心真比写一段大历史“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