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对中国古史阶段划分的影响及争辩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类社会先后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这一理论,被后世称为“五种社会形态”(或“五种生产方式”)理论。
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对中国古史研究产生日益深刻的影响。其主要理论成果,就是将中国古代历史,依次分为原始社会(中国境内人类诞生到夏朝建立前)、奴隶社会(夏商周)、封建社会(秦朝统一至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三个阶段。
当然,就象很多学术问题一样,在中国古史阶段划分及每阶段的性质断定等问题上,学者们也逐渐产生了激烈的分歧和争辩。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学界分歧、争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分界在何时?部分学者,如郭沫若等所持“战国封建论”。
范文澜、吕振羽等则持“西周封建论”的观点。
尚钺、王仲荦等则持“魏晋封建说”。
尚钺
除上述“三论”外,还有所谓的“五说”,即以李亚农、唐兰等为代表的春秋封建说,以黄子通、金景芳等为代表的秦统一封建说,以侯外庐等为代表的西汉封建说,以周谷城等为代表的东汉封建说; 以梁作干为代表的东晋封建说。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上述“三论五说”各有许多学者遵奉。持不同学说的学者们,经常展开大规模的学术论辩。以至这一时期,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与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被学界誉为史学研究的“五朵金花”。
二、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三论五说”争辩的延续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中期,古史分期问题的分歧、争辩暂时消歇。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起,学界关于此问题的争辩,再度鹊起。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相比,这一时期的争辩,呈现出如下两个鲜明的时代、学术特点:
(一)部分学者虽仍延续传统的“三论五说”,但也对以往的学说,提出了一些深入的、创新的理论。即便同一学说内部,也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存在分歧。
徐中舒、赵光贤等持“西周封建论”,至于西周封建社会具体形态,有的学者主张其为建立在农村公社基础上的“封建领主社会”(或称“领主封建社会”)。也有学者称其为“宗法封建制”(前期封建制)。
徐中舒
祝瑞开等持“春秋封建说”,西周以后,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渐形成。春秋初起,一些国家封建主通过暴力手段向奴隶主夺权,建立封建主阶级专政,实行封建变革。血缘组织逐步让位于地域组织,土地占有关系、赋税制度也发生变化,贵族地主和自耕农民、依附农民相继出现,封建生产关系逐渐产生。
赵世超等则持“战国封建论”。若干新的考古发现,如周代曶鼎、山东银雀山汉墓《孙子兵法》、湖北云梦秦简和山西侯马盟书,分别成为李学勤、林甘泉等学者论证西周为奴隶社会、春秋战国时的社会变革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材料。杨宽、田昌五在封建社会开始的具体时间和标志问题上,存在分歧。杨宽以公元前481年田齐代姜齐为标志,田昌五则以七国变法,特别是商秧变法为标志。
金景芳持“秦统一后封建说”。他认为:夏、商、西周、春秋时期分别是中国由氏族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转变的过渡时期、奴隶社会国家形成和发展时期、奴隶社会全盛时期、奴隶社会衰落时期。
何兹全等持“魏晋封建论”。他认为:西周、春秋是中国古代奴隶制社会的前期,战国、秦汉是中国奴隶社会的发展时期。
何兹全
(二)部分学者对“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的质疑。
自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社会史论战起,史学界在中国古代是否曾经历过奴隶社会问题上,始终存在分歧和争议。除王礼锡、童书业、雷海宗等少数学者持否定意见外,大多数学者皆持肯定的观点。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历史并未经过一个如同马克思所说的“奴隶社会”阶段。或者说,中国奴隶社会特征,与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不尽相符,有自己的独特性。
三、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新术语、新体系的创立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创立了新的古史分期理论和术语。具体如下表所示:
综观前述,大致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八十年代的中国大陆史学界,建立于马克思主要依据欧洲历史创立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基础上的“三论五说”等理论,虽然存在分歧和激烈争辩,但大体上都毫无异议的认可“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中国的普遍适用性。因而,黄现璠、张广志等持中国未经历奴隶社会说,显得卓而不群,多次引起激烈争辩。
大致自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际开始,坚持中国必经奴隶社会论说者,或日渐强调中国奴隶社会的独特性,或逐渐改变以往的观点。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意识形态、学术传统因素影响、束缚的日渐衰微,随着中、外学术研究交流的日益频繁,中国学者对西方学者有关理论的吸收、借鉴的日益增多,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日益成熟、完善,并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日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无庸质疑的真理性,以往或斧削中国历史,以符合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或将中国历史与以欧洲为主的西方历史进行简单地对应等做法,日益为学界所屏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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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罗新慧:《二十世纪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论辩》,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
3. 田昌五:《古代社会断代新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
4. 何兹全:《汉魏之际封建说》,《历史研究》1979年第1期。
5. 晃福林:《先秦社会形态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6. 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二、三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7. 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
(作者:浩然文史·投稿作者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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