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初秋,河南省洛阳市。
深夜的城市街头,即使天色已晚,也仍充斥着不少行人。其中,一个年纪看起来约20多岁的妙龄女子,正急匆匆地行走。
她身材曼妙,穿着性感的薄衣物,面容颇具几分姿色,只是边走却不时侧头,用眼角余光往身后回望,仿佛有什么人在跟着她似的,神情明显带有几分焦急。
紧接着,经过一个拐角处,旁边有人刚好与她擦肩而过。女人瞄了瞄后方,瞅准时机,一个闪身进入了另一条道路里。
迈开脚步飞快奔跑,她使尽所有力气,一股脑拐过好几条街道,累得气喘吁吁,才终于在一个公共电话亭旁停了下来。
再次扭头,往四处张望,都没有发现周围有可担忧的人影,女人才稍微松口气。不敢多停留,她快步走进电话亭,拿起电话筒,飞速拨下了号码。
“喂,是警察吗?我要报警,请你们快来救救我!”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巨大落差
事实上,这是2011年震惊全国的“洛阳奴隶案”中所发生的一幕。
报警的那名女性叫做小晴,她打电话告诉警方,自己在两个月前被一名男子囚禁在其家的地下室里,两个月来一直受到对方的欺辱和侵害。
为了生存,她不得不假意顺从男子,使其放松警惕。直到今天,终于得到对方允许她外出的机会。
抓住这个难得时机,小晴谋算着逃跑,在街上趁监督者一个不注意,她拐进了别的路,然后一路狂奔得以脱逃,随即于电话亭用公用电话报了警。
接到这样的一通报案,警方高度重视,不敢耽搁,当即就派人去了小晴所说的地点,进行调查和搜捕。
在抵达小晴报案中讲述的地点后,警员们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四处翻找后发现了一个地下室,进入其中,污浊的空气扑面而来。
警员们抬头往前望去,三名女性衣不蔽体,无辜地蜷缩在角落,此刻正睁大眼睛、怯懦地看着他们。
这一幕深深刺痛了在场的所有警员,一位女警官甚至当场痛哭了起来。他们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始作俑者缉拿法办。
被囚禁的三名女孩
于是,19个小时后,在逃的嫌犯被逮捕,而这个人,就是李浩。
李浩这年34岁,化身“恶魔”的他,曾经也是一名标准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他生于河南长于河南,早年曾于消防部队里当过兵。在部队中,他表现优秀,入伍9年,几乎年年得奖,什么“优秀士兵”、“优秀士官标兵”……统统拿了个遍,最高还荣立过二等功。
这样的优异成绩,令李浩的父母感到自豪,逢人便讲。每年李浩例行休假回家,家乡的人们都称赞他“好样的”,一开始,李浩还不太好意思,久而久之,他便欣然接受了大家的赞许,内心泛起满满的自信。
这份自信,成为李浩在部队时期,不断前行的动力,可也最终将他拉向了堕落的深渊。
李浩
那是2009年,李浩已经从部队退伍。这一年,他参加了一场相隔10年的同学聚会。
10年未见的老同学,叙旧是肯定的,但大家此刻都已成年,没有了昔日少年时候那样单纯,所以攀比自然也少不了。
起初,李浩以为自己在周遭老同学里边,多少算是混得好的,不说最厉害的那一批,可中上水准至少是没差。然而实际聚会之后,一众人相互传递名片,李浩这才发现事情并非先前所想那样。
一位位到场的同学里边,有的下海经商,成了企业家;有的则考取公务员,进入了体制内,目前已是某某部门的处长科长;再有的则进入教育系统,不是名师就是校领导……即使是混得比较差的,现在也有上十万傍身。
李浩看看同学们,再看看自己。当兵9年,除了那一堆能看不能吃的功勋奖章、和退伍分配的某质监局单位执法大队工作外,几乎一无所有了。
兴高采烈地来,最后垂头丧气地离去。李浩内心的落寞没有告诉任何人。加上家中父母年迈,这段时期妻子因育子又赋闲在家,没有工作……一家人生活的重担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走在夜幕笼罩的街头,路灯拉长了李浩孤独的影子,他赚钱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烈过。
强烈的不平衡感与养家糊口的压力,使他把目光投向了非法的途径。
走入歧途
“嗤嗤……”
剧烈的电钻声,伴随着一阵尘埃的消散,最后一根电线也安装完成。
把工钱结算,临时雇来的工人们也就悉数离去。看着面前完工的“工程”,李浩脸上泛起了一抹邪恶的笑容。
李浩的地下室布局
几个月前,同学聚会结束的那天夜里,他为赚钱的事情而发愁。
回到家后,李浩打开了电脑,在网络上搜寻,想找到什么途径能够快速赚钱。不过在网页上翻来覆去的浏览,靠谱的信息一个没有,李浩一不小心点击某个链接,进入到了色情网站里边。
满屏衣着暴露的大胸美女在搔首弄姿,李浩睁大眼睛,不禁燃起了欲火。没忍住试看几分钟,画面正到精彩处的时候,网站突然弹出弹窗,邀请他充值。
“妈的!”李浩骂了一句。
他立马充了几十块钱进去,在看完两部电影后,李浩意犹未尽,准备再继续观看时,又有弹窗弹出,提醒他时限已到,如要观看还需再充值。
李浩心里有些火大,甚至有一股想把电脑砸掉的冲动,可转瞬间他又一下子愣住了。
色情网站可以通过提供色情视频服务来收费,让用户充值,那自己是不是也能够凭此来赚钱呢?
李浩顿时觉得自己发现了一条财路。当夜躺在床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横竖都在琢磨这事儿的可行性。
要拍色情视频,首先要有场地,其次要有女人。反正都是非法的,那就把这事做得彻底一点。
思前想后,李浩制定了一份完备的计划,并着手进行实施。
他先是跟自己妻子说,自己找了个新的工作,因为地理位置偏远,不能经常回来。妻子对他一向深信不疑,所以对于李浩的说辞并未怀疑,反而还在他宣称“就任”前夕,专门做了一餐丰盛的食物,给了他一笔不算少的钱。
拿着这笔钱,李浩离开了家。他所称的“新工作”当然是骗人的,实际上只是在离自己家较远、地处郊区的一个偏僻小区内,花3000块租了个一层小屋。
李浩在街上找来几个熟练工人,画出大致图纸,让他们帮自己修建地下室。
这个地下室离地6米,面积约20来平,高有3米多,总体而言,面积并不大。不过俗话说得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李浩的这个地下室也是如此。
在他的指示下,工人们将有限的空间分为两层,上层是两个房间的卧室,下层则供储物、洗浴和卫生间之用……
所谓的“工程”正是指此了。这份“浩大工程”历时几月,终于完工后,李浩开始实施他的第二步计划,即物色人选。
那段时间,李浩时常出入于各类歌厅、酒吧、发廊,去这些灰色店面里,看看有没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找到之后,他就会以老板的身份,对这些女孩儿进行接近。
地窖入口
年轻女孩们出卖色相,无非是为钱,李浩假装自己是有钱人,时不时露点小财出来,吸引女孩的关注,以便接近。在接触到目标人物,并熟识后,他就会不失时机提出“包夜”请求。
女孩们都以为李浩真的是做大生意的“老板“,对其所要求的“包夜”不多想,以为可以赚更多的钱。没曾想,真正跟随李浩去到家中后,她们才成了摇钱树。
精神控制
这些女孩被一个个囚禁在了李浩的家中,被迫接受对方的“胡萝卜加大棒”的管制方式 。
对于新关进的女孩,李浩首先会不由分说地对其一顿狠命鞭打,严重的话可以打到皮开肉绽,然后每日只给对方最少的食物与水的供应量,使其屈服,丧失反抗意志。
初步用“大棒”立威完毕,李浩便要给“胡萝卜”了,他告诉这些恐惧的女孩儿,自己并不是喜怒无常的人,只要今后她们肯乖乖听话,就能有奖励,比如可以与他“共寝”,可以获得更好的食物及衣服化妆品,表现特别好的话,甚至可以有出去的机会。
女孩们一开始坚决不从,但时间稍长,便耐不住煎熬了。
有的人主动向李浩讨好,果然得到了奖赏,其他有不愿屈服的女孩儿见状,出于对更好生存条件的渴望及攀比心作祟下,也开始讨好李浩,甚至出现了相互竞争,争风吃醋的场面。
这些女孩对李浩而言,是奴隶也是商品。他不时会侵犯她们,并拿出摄像机,让女孩们在镜头面前“搔首弄姿”,他则在一旁操作,拍摄视频。这样的成品,他会上传到网上,售出牟利。
地窖内的陈设
暗无天日的环境,没有哪个女孩不曾怨恨过李浩,可足足六道铁门的阻隔,让她们深知,逃出生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等时间一长,一些女孩只将生存意义寄托于博取李浩欢心上,她们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囚禁自己的罪魁祸首不再生怨,反倒依赖、爱上了对方。
地窖的铁门
李浩察觉时机已到,就让她们为自己挣更多钱,主动放她们出去,让女孩们去对接客户进行交易。不过一般这种情况,他都会很小心地在后方跟着。等到女孩儿交易完,从客户那边出来,李浩就会立马上去,带其回去,绝不给女孩们逃离或者报警的机会。
就这样,靠着这套泯灭人性的办法,李浩每月都有不菲的收入,除去开销,月净赚最少有近1万元,最高峰的时候,足足3万余元。
如此情景下,李浩觉得自己仿佛过上了皇帝的生活。他不再需要劳作,地下室里关着的那几个女人就是他的“后宫”,依靠她们,他不仅可以随时发泄自己的兽欲,令几个女人为自己争风吃醋,还可源源不断地赚钱。
不过,在这期间,也不是没有女孩试图反抗过,一个名叫张宣宣的女人,就曾趁李浩不备袭击过他。
那天,李浩照例进入地下室,给被关押的女孩们送餐。
他毫无防备,就在转身给铁门上锁的时候,张宣宣一下子暴起,拿起不知何时准备好的砖头,直直向李浩的后脑砸去。
头皮破裂,一丝鲜血流出,脑袋微微震荡,只是李浩并没有就此倒下。
张宣宣是女性,身体也弱,即使拿着砖头也发挥不出多少力量,且没有经验,所以她这一击只是给李浩的头皮造成了点轻伤。
地窖
李浩没有晕倒或死亡,接下来,就该是张宣宣的噩梦了。
突遭袭击,李浩暴跳如雷。张宣宣怔怔地看着他,不断后退,心里在恐惧,李浩心里其实也恐惧。
他在担心,一个张宣宣或许不成威胁,但四个五个就未必了。一旦这些女孩儿都联合起来意图反抗,任凭自己身强力壮,也大腿拧不过四肢,难以招架。
想到此,李浩立马生出将张宣宣杀死的想法,唯有如此才可震慑住其他人。而在杀人的具体过程中,他还拉其他女孩下水,让3个与张宣宣有矛盾摩擦的女孩也动手参与杀人,因为这样,大家就站在了同一条船上。
除了张宣宣,李浩连同其他女孩杀掉的,还有一名姓蔡的女孩,因为对方患有妇科疾病,利用价值有限,李浩不想养闲人,又不能放其出去,于是就伙同几个女孩一起将之杀掉了。
两个女孩的尸体,就埋在地下室底下,与那些杀害她们的人,共处一个空间。
天网恢恢
李浩的罪恶生涯,持续了两年。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常在河边走又哪有不湿鞋。
2011年7月,李浩抓来一个名叫小晴的女孩。
小晴被拘禁在地下室,一开始也非常绝望,并表现出明显的反抗情绪。不过,当她得知,只要自己表现良好就能获得外出交易的机会后,就决定先隐忍起来,取得李浩的信任。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李浩觉得小晴已经对自己非常听话了,就于一天深夜里,带她出去见客户。
街上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看起来熙熙攘攘。小晴知道自己身后的李浩在跟着,所以表面若无其事,暗中则一直在寻找机会。到某个岔口处,趁身旁有人走过来做遮掩,小晴趁李浩不注意间,一个闪身拐进别的路,顺利脱逃,赶忙报了案。
知道小晴已经逃跑,猜测对方很可能会报警,李浩惊惶不已,第一时间选择逃离。
果不其然,没多时,警方便根据小晴的描述和引导,来到了李浩所在的出租屋,打开了地下室。
当走进后,看到内里的紧凑布置,及所关押的3名女性时,在场警员们皆震动不已,感到一阵心寒。一位女警员甚至当场痛哭了起来。
地窖的环境
19个小时后,外逃的李浩被缉拿归案。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他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罪行。
2012年11月30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进行公开审理,经法官判决,李浩因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杀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其他被监禁,但同样作案的三名女性,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
李浩曾是部队优秀的士兵,却走入歧途,成为丧心病狂的“恶魔”,好在他得到了该有的报应。唯独可惜的是,那些被他关押起来、乃至杀害的女孩,她们失去的青春和生命,以及给家人所造成的伤痛,却是再也无法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