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部门出差补助有哪些规定

河北省政府部门出差补助有哪些规定


一、辽宁省网友解答:


1.河北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财政部有关差旅费开支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3. 第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的等级标准: 目等级标准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城市 县城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副省级及以上人员 软席车 一等舱位 一等舱位 按实报销 100 60 140 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4.被聘任或任命为省级机关的厅正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师,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5. 软席车 二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60 40 80 其余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报销 40 30 60 表列“其他交能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6.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在180元以上(含180元),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的,现工资等级尚未达到五级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