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受到极大关注。
随后有网友发现,“谷爱凌”三个字早在2019年6月10日就被注册成商标。
28件“谷爱凌”商标,最早申请的为2019年6月10日。
除了“谷爱凌”,北京冬奥会吉祥物“顶流”冰墩墩,也被一些个人和企业也“盯上”,试图抢注“冰墩墩”商标。
2月1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通告
依法打击恶意抢注
“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
对“冰墩墩”“谷爱凌”等
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对已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
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被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名单还涉及
“爱冰墩墩&雪容融”“盼盼冰墩墩”
“奉天冰墩墩”“冬雪容融”“雪墩墩”
“汪顺”“红婵”“苏神”“杏哥”
“全红馋”“全弘禅”“金红婵”
“红婵皇后”“红婵香”“火红婵”“红婵馋”
“谷爱灵”“谷爱零”
“爱凌谷”“EILEEN GU”
“伊腾美呈”
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名单中
涉及
“谷爱苓”“谷爱灵”
“饼墩墩”“雪墩墩SNOW DUNDUN”
“BINGDUNDUN”“雪融绒”
“许昕”“朱婷”“孙颖莎”
“樊振东”“苏炳添”
“瓦尔德内尔”“皮特盖德”
“奥恰洛夫OVTCHAROV”
......
通告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2019年以来,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非法利用奥运会和奥组委的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坚决打击。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