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肖世尧、公兵)26日,中国足协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在21日中超联赛第14轮与武汉长江队的比赛中,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球员恩里克·多拉多因对当值主裁判马宁实施暴力行为,被给予停赛12个月、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
河南嵩山龙门队球员多拉多。新华社记者 胡智轩 摄
公告中说,当比赛进行到第16分钟时,多拉多经长距离奔跑后故意使用过分力量撞击裁判员背部,导致裁判员倒地,该行为被裁判员认定为暴力行为。裁判员在武汉长江队完成本次进攻后停止比赛,出示红牌将多拉多罚出场。
球员大尺度攻击裁判这样足球场上的罕见场景,事发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对球员长达一年的禁赛期,也是中国足协本赛季迄今为止开出的最重罚单之一。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对于多拉多的处罚决定,主要是基于《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对比赛官员“实施暴力行为(肘击、拳击、踢打等)的,给予至少停赛或者禁止进入替补席或者禁止进入体育场(馆)6个月,并处罚款至少10万元”。
该人士表示,多拉多的违规违纪行为,还涉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八条中多个关于从重处罚的条款,包括“违规违纪发生于比赛停止或无球状态下”“情节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情节恶劣,产生恶劣社会影响,造成严重后果”“违规违纪行为系报复行为”“造成被侵害对象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的”。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过了详细的听证,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上述规定做出了最终的处罚决定。”该人士说。
球员对场上判罚有不认同、不理解实属正常,但应该通过合规合理方式表达。采取用暴力行为攻击主裁判这样的过激手段,是任何一个职业联赛都绝对无法容忍的。不久前,中国足协召开全国足球行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表示要坚决打击足球行业的歪风邪气。在这样的背景下,多拉多的违纪行为,自然会依照相关规定受到严厉处罚。
球员一时冲动,带来的教训和后果十分惨痛。
21日赛后,河南嵩山龙门俱乐部就发布公告表示,将诚恳接受中国足协的一切处罚决定,并提出:“俱乐部将对中国足协给予红牌处罚的球员作追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训、停赛、停薪、解除合同。”遭到长期禁赛的多拉多,或许从此就将告别中国足坛。河南队则必须要承受球队进攻核心无法参赛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更重要的是,中超联赛的品牌形象,也因此受到负面影响和冲击。
同时据记者了解,主裁判马宁在被冲撞后身体有多处挫伤,随后带伤坚持执法完该场比赛。为避免伤势加重影响后续可能的卡塔尔世界杯执法任务,马宁在新一轮中超联赛中不再担任主裁判,改任视频助理裁判。
处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起到惩戒作用。希望对于多拉多的处罚,能让各方都有所警醒。足球是一项充满激情和对抗的运动,永远不缺判罚争议,但只有大家都树立起良好的规则意识和底线意识,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表达诉求,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球迷,才能共同为中国足球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