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属于哪个市(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揭开渤海一海上湿地乐园违法建设盖子 凌海市将违法项目作为龙头项目力推)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凌海市属于哪个市(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揭开渤海一海上湿地乐园违法建设盖子 凌海市将违法项目作为龙头项目力推)

先后9次召开会议推动项目落地、计划斥资上亿元修建配套公路、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请设立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为“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这个违法项目能够尽快建成,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党委、政府以及辽宁省交通厅等部门使出浑身解数力推违法项目建设。

今天,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向辽宁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的同时,公开通报了这起典型违法事件。

督察组指出,凌海市在主导推动“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以下简称海上湿地乐园)和“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以下简称大张公路)项目上违法违规围海填海,搞变通、乱作为,性质恶劣。

凌海市为违法项目大包大揽

凌海市位于渤海辽东湾畔,域内拥有重要的大凌河口滨海湿地。

据督察组介绍,2014年4月,凌海市政府与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在渤海大凌河入海口西侧海域开发建设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项目包括湿地观光、海洋牧场、海洋生物精深加工等6个部分,项目一期计划投资50亿元。凌海市政府承诺为项目提供6万亩滩涂、浅海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有了凌海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15年2月,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海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6年9月围填海工程基本完成。督察组说,这一项目由东西两个围堰组成,其中东围堰区域占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40公顷。

未办理用海手续即开工建设显然是违法建设,对此,凌海市政府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在2016年利用围堰作为路基,为海上湿地乐园项目配套建设大张公路。这条公路全长26.4公里,目前已经建成18.7公里。

督察组还查明,2015年9月,凌海市政府以海上湿地乐园项目为依托,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并于同年12月获批。2016年9月,凌海市政府申请设立大凌河口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于同年12月获批。

弄虚作假分散审批项目用海

根据《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海上湿地乐园项目所处区域为辽东湾农渔业区,禁止建设旅游开发项目。

但督察组发现,2014年4月以来,凌海市党委、政府先后9次召开会议推动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市委常委会强调全力以赴支持项目建设。督察组透露,2015年12月,凌海市将海上湿地乐园项目作为发展特色旅游的龙头项目列入《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上湿地乐园项目用海面积大于100公顷,属于国家审批事项;《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围海30公顷以上6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围海6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项目用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督察组指出,为推进这一海上旅游开发项目的实施,凌海市政府明知是旅游开发用海,明知围填海面积超过自身审批权限,但为推进项目建设,不惜弄虚作假,肆意变通,采取“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的方式,并假借发展围海养殖的名义进行用海审批。

“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凌海市先后审批登记海域使用权35宗,其中将西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29宗小于30公顷的项目,将东围堰围海海域拆分为5宗小于30公顷的围海养殖和1宗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督察组透露,为了掩人耳目,凌海市还将这35宗海域使用权分别登记给龙海馨港下属5家子公司及4名员工,为企业围填海行为保驾护航。

督察组说,锦州市不仅没有及时制止违法项目建设,反而给予鼓励和支持。2014年5月,锦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关于锦州市龙海馨港旅游产业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支持项目建设。

以罚代管违法项目边罚边干

据督察组调查,辽宁省及锦州市两级海洋部门虽然发现了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违法问题,但仅简单交办了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监管形同虚设。凌海市海洋部门对企业违法围填海行为始终未主动履行监管职责,以罚代管,导致违法项目边罚边干。

督察组指出,2015年4月,辽宁省海洋部门检查发现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违法围海问题后,移交给锦州市海洋部门办理,锦州市海洋部门又交给凌海市海洋部门查处,凌海市海洋部门虽于当年对企业罚款1076万元,但违法建设并未停止,直至2016年9月违法项目基本建成,监管部门再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2017年6月,辽宁省审计厅审计指出,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违法建设问题,凌海市海洋部门虽再次对企业处罚75万元,但未要求企业整改。2018年4月,辽宁省及锦州市两级海洋部门在联合巡查中发现,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违法填海问题,再次交由凌海市海洋部门查处,但违法行为至今未得到纠正。

生态环境部约谈锦州市政府

对于这起案件,督察组指出,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党委、政府没有认真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重发展、轻保护,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凌海市政府甚至在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辽宁省违法围填海问题突出的情况下,仍然顶风推动项目持续建设。

同时,辽宁省及锦州市两级海洋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凌海市海洋部门日常监管失职,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致使违法项目边罚边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门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违规审批大张公路项目,为违法项目建设配套设施,造成国家资金浪费。辽宁省交通部门把关不严,安排资金支持违法项目建设,鼓励违法行为。

2018年9月,因海上湿地乐园项目侵占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了锦州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