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联赛激战正酣,在刚刚过去的中超第七轮比赛中,裁判员的一些判罚引起了外界的热议,《体坛新视野》继续邀请资深国际级裁判王学智老师,就本轮中超赛场上出现的争议判罚,为大家一一进行分析和解读。
深圳队 VS 天津津门虎
争议判罚:第 9 分钟,郜林为深圳队先入一球。津门虎队队员原本认为郜林越位,但实际上防线左后方的石炎仍处于拖后位置,主裁判和助理裁判示意进球有效。
王学智:深圳队攻入津门虎队的首个进球,是一次利用防守队员的位置拖后,巧妙传插配合,将球传给郜林后轻松制造的反越位战术。传球队员在罚球弧附近起脚前,津门虎队后防左侧的防守队员如果具备造越位的意识,在对方最后一传时,视野开阔一点,只需向前两步即可把郜林甩到越位位置。遗憾的是,他只顾举手向裁判员示意对方越位,这是无用的。攻方的快速传球,人到球到,球应声入网。作为职业球员,要学会利用传插的时间差造越位,尤其是一个人移动就能成功造越位的战术,更应该大胆地尝试。
争议判罚:比赛第 32 分钟,王秋明突破后倒地,主裁判麦麦提江第一时间吹罚了防守方犯规,给了天津津门虎一粒定位球。之后,VAR 提示犯规地点在禁区内,应该是一粒点球。但主裁判在回看 VAR 后,改判防守方未犯规。
王学智:王秋明带球突入深圳队罚球区时,裁判员跑位跟进,判罚守方队员在罚球区外犯规,由攻方罚任意球。此时,VAR 提示他,事发地点是在罚球区内,如判犯规就是点球。裁判员看了视频回放后,最后改判深圳队员并没有犯规,从转播画面中,我们没看到恢复比赛的方式,但根据现场推断,最终双方是以坠球的方式恢复比赛的。
VAR 介入的理由是犯规地点涉及点球与否,VAR 提示了犯规地点是罚球区内,一般都是尊重 VAR 的正确提示,改判点球。如果裁判员坚持初始判罚,应由津门虎罚直接任意球。对于一般的犯规与否,VAR 是不能介入的。另外,还有第三种处理方式,判攻方队员假摔,但这个案例中并未发现王秋明有假摔迹象,裁判员利用了比赛停顿的时机,发现了自己的哨音冒失,需要纠正初始判罚的错误,作出了最后的处理结果,改判坠球恢复比赛。虽然这种处理方式欠妥,对比分落后的天津津门虎队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但作为一名年轻裁判员,当值主裁判这种发现错误并及时纠正的勇气值得肯定。由此看来,裁判员发现问题靠水平,解决问题靠不断积累、提高能力。
上海海港 VS 上海申花
争议判罚:比赛第 58 分钟,申花队打入一球,不过 VAR 提示王毅在越位位置上拿球,最终申花队进球无效。
王学智:我还是同意裁判员的初始判罚,应视为进球有效。同队队员传球时,守方队员有意触球后球落到了越位队员脚下,根据规则,此球不能视为获得利益,所以判进球有效是符合规则的。
广州城 VS 大连人
争议判罚:比赛第 63 分钟,大连人队球员试图阻拦皮球,却将球挡到了处于越位位置的桂宏脚下,随后桂宏将球传给李提香,后者将球打进。主裁判王迪和裁判团队均认为桂宏越位在先,进球无效。
王学智:这个战例与前面的战例的相同之处都是防守队员有意触球后,球到了处于越位位置的攻方队员脚下。依据越位规则的相关条款此球不被视为获得利益,裁判员应判进球有效。假设攻方队员传球时,球被动地触及距离很近的守方队员的身体后,反弹折射到越位位置的队员后获得利益,就要判罚越位。
山东泰山 VS 河南嵩山龙门
争议判罚:比赛第 76 分钟,钟晋宝飞铲泰山队球员,顾春含果断出示红牌将他罚下。
王学智:裁判员对钟晋宝在替补席前做出对人不对球的严重犯规作出的处理是合理的,这是极易引发双方冲突的敏感区,裁判员果断出示红牌是及时的,但为避免双方的冲突升级,护送其走出场的方式值得商榷。
长春亚泰 VS 浙江队
争议判罚:比赛第 20 分钟,长春亚泰队外援埃里克打门,但是主裁判艾堃已经鸣哨,示意进攻队员犯规。埃里克的脚踩到了防守队员,不过主裁判并未出牌警告。
王学智:埃里克是一次故意踩踏对方的严重犯规,犯规性质很恶劣,因为他没有奔球去。在他犯规的时候,主裁判选位处于重叠位置,无法看到具体的犯规的全过程,漏判了这张红牌。
争议判罚:比赛第 57 分钟,长春亚泰队员塞尔吉尼奥推人在先,高天语在倒地后报复性地踢到了对方。主裁判并未吹罚亚泰外援犯规,只是给了高天语一张黄牌。
王学智:首先,亚泰队外援有一个明显推人的犯规动作,裁判员漏掉了这一犯规,引起了高天语的不满情绪,并采取了双腿蹬踹对方的报复性动作。对于这种无球情况下的严重犯规,必须要出示红牌。裁判员不应漏掉明显、清晰的第一犯规和这张红牌。
裁判员的定力并不仅仅是意志力和对自控力的刻意而为,而是源自于心的主宰力在临场比赛的体现,这种定力并不完全是天生的,更重要是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学习训练,不断地积累,历事练心,这就是定力的修养。
附:2022 赛季中超第八轮裁判选派结果